1、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部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明确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塔吊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杜绝塔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就本工程塔吊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本协议,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协议如下:一、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 甲乙双方均有对各自
2、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3、 甲乙双方信号指挥及塔吊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中“十不吊”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 甲乙双方设备操作人员都必须持有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有效证件。5、 甲乙双方一切工作都要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双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都要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二、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1、 甲方应根据设备租赁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提供足够的设备安装、作业场地,并保证运输道路的畅通,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正常进行。2、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中的基础图及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设备的基础施工,不得擅自改动乙方
3、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如需改动经双方协调解决。3、 甲方负责安排相对固定的持有效证件的信号指挥人员、吊物挂钩人员,并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4、 甲方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负责对塔吊进行现场监控。5、 甲方负责塔吊运转半径内有影响安全的高压线采取有效的防护办法和警示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6、 甲方对现场使用多台塔吊时,应有预防相互碰撞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7、 甲方对于乙方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有权利和责任予以制止。8、 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和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目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三、 乙方
4、的责任及义务1、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合格的。2、 乙方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塔吊安装、拆除资质以及安全检查,安全操作等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3、 乙方须提供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塔吊租赁、安装、拆除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北京市建委的设备统一编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以及施工现场塔吊的技术资料。4、 乙方负责塔吊的安装、顶升、附着、拆除、维修等工作,保障塔吊设备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证塔吊的安全运行。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的安装、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6、
5、乙方的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甲方管理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按时作好相关的内业资料与记录。7、 乙方必须定期对塔吊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做好记录,交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一份备案。8、 塔吊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塔吊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功能及调整方法,掌握塔吊的各项性能及操作、维修和保养技术。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汇报。9、 因塔吊自身原因或维修保养不及时、塔吊司机违章操作而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10、 乙方对甲方使用的塔吊应实行定向的管理和服务,塔吊发生故障经甲方报修后,维修人员须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11、 对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对乙方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制止。12、 由于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各把其关、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消除隐患、杜绝违章。本协议一式俩分,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塔吊退场之日自行失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