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公司 内部协作暂行办法 编号:JY-07批准: 制订部门: 生产经营部 批准年月: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加强公司本部部门之间的生产和经营协作,充分发挥公司综合优势,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1.2 部门之间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生产和经营协作,公司对多部门协作经营的项目将给予积极支持。 2 经营协作 2.1 信息共享机制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部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经营信息收集备案制度,以便公司领导和生产经营部等公司本部有关部门及时掌握项目情况和经营动态,便于进行经营协调,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 2.2 经营沟通机制 生产经营部根据经营信息不定期召集相关部
2、门负责人和经营经理进行交流和沟通,并商讨项目经营协作的可能性和经营策略。 3 生产协作 3.1 设计部门之间的生产协作 设计部门承接的设计项目,如果部分专业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支持,项目承接部门应及时向生产经营部提出需求,由生产经营部与有关设计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对生产任务特别重的设计部门,可以在公司本部的生产部门寻求合作设计或设计分包,项目承接部门及时向生产经营部提出需求,由生产经营部与有关设计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 3.2 设计部门与工程总承包部门(工程建设公司)之间的生产协作 对工程总承包专业部门(工程建设公司)负责实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含项目管理承包项目等,下同),相应设计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3、和支持,并通过良好的设计管理,实现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对设计部门负责实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如果有需要则工程总承包专业部门(工 程建设公司)应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如果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影响项目顺利开展的问题,则项目牵头部门及时向生产经营部提出,由生产经营部负责协调和沟通。 4 考核与奖励 4.1 对部门的计奖考核 部门之间的生产协作按工作量等因素由部门协商,年终划分产值,特殊项目由公司主管领导和生产经营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核。 若项目经营成功,对提供经营协作(提供项目信息并提供经营支持,对项目成功承接发挥重大作用)的部门,项目承接部门按项目计奖收入的35%给予经营协作提供部门的奖励,并对项目信息提供者200020000元的奖励。 对合作经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按工程总承包业务激励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并作为部门的计奖收入。 其他合作经营的项目由生产经营部组织另行商定。 4.2 在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中,增加部门年度参与的公司本部内部协作情况,并作为对部门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4.3 公司设立年度最佳合作奖,对项目合作支持力度大的有关部门或部门责任人(或经营经理)给予奖励。 5 附 则 5.1 本办法由生产经营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1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