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转让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甲方(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将通过向黔西县房产局购买的位于贵州省毕节地区黔西县 房屋自愿以买卖方式转让给乙方。二、 房屋建筑面积为49.8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三、 经双方自愿协商,该房屋(包括附属设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四、 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全额支付房屋转让款
2、。五、 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时,将上述房屋全部钥匙及房屋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并在双方在场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所有。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六、 本合同签订时,上述房屋还不具备产权登记及过户条件,待更名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七、 在房屋未过户期间,房屋入住手续或其它政策性问题,甲方协助乙方全权办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资料。八、 甲方保证在转让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有关抵押债务、税项等,甲方均必须在转让前办妥,转让后该房屋如有任何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九、 合同签
3、订后,甲方不得再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如甲方转让给第三人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十、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保证该房屋永久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绝对处分权,并保证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十一、 由于该房屋的政策特殊性,若今后乙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受到相关部门干预,由甲方负责予以协调;协调不成,甲方按照受干预当月市场评估房价返还乙方所有房款。十二、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均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按照违约当月市场评估房价返还所有房款及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十三、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仲裁方式解决。十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电 话: 电 话: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