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惠州市紫竹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人事行政部制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书供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二、本合同应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甲方:惠州市紫竹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林秋静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
2、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部,担任 岗位工作。乙方所从事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说明书、员工手册、绩效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第四条 甲方依据岗位
3、说明书、绩效考核制度、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对乙方设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对乙方进行岗位聘用、岗位调整、职务升降、工资增减、奖惩及培训等人事管理。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同意甲方调整其岗位:(一)乙方因技能、绩效、身体等因素达不到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三)原岗位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组织机构设置撤销、合并等。第六条 工作地点: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4、(一)甲方项目所在地;(二)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三)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标准工时制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具体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第八条 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的申请,说明加班的理由和时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第四章 劳动报酬第九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及其制定的规章制度支付和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第十条 乙方的工资为 元/月。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下列款项:(
5、一)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甲方代为支付)造成的损失赔偿部分;(二)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罚款;(三)经法院判决确认并协助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中应由乙方承担的款项,如:应由乙方承担的抚养费、赡养费及其他款项。(四)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二条 乙方发生工作岗位调整时,乙方同意按新的工作岗位确定其劳动报酬。变动后的劳动报酬从次月予以调整。第十三条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停工,停工期间甲方不支付津贴、补贴,并可根据乙方停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追究乙方责任。第十四条 因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降低乙方的工资
6、标准,但降低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章 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残或死亡的待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甲方福利制度的规定执行。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七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第十八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 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十九条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
7、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应当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论在甲方工作期间、还是因任何原因从甲方离职后,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或向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员工)披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从甲方离职后,或者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向甲方移交所有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并不得留有备份。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收集、
8、获取、积累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和月度各种计划、公司会议记录和决定、各种流程信息、技术信息、人事资料、经营信息、客户名单、营销计划、进货渠道、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报表和税务资料等财务资料、招投标方案等及其相应载体。第二十三条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不得自行开业或投资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第二十四条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纪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处罚。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本合同:(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
9、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 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 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要求的;2、 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 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的;4、 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叙述不真实,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质证书、身份证件、年龄、婚姻状况、工作履历等;患有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向甲方主动告知的; 有精神病史、遗传病史、职业病史而在应聘时未向甲方
10、主动告知的; 应聘时虚构工作技能、荣誉、奖励等;2、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3、利用工作和职权之便,收受贿赂或挪用、侵占甲方、甲方客户及第三方财物,或有其他不正当得利行为的;4、因乙方的行为使甲方失去商业机会或使甲方遭受投诉等,导致甲方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害等;5、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人民币2000元(含)以上的经济损失;6、连续3天以上(含3天)未到岗工作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7、在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不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汇报或有不实的工作报告的;8、因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甲方、乙方分别单独地或共同连带地受到相关行政部
11、门的处罚;9、泄露甲方或甲方客户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10、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11、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1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13、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
12、二十九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
13、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本合同期满的;(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被清算解散的;(六)甲方法定营业期限届满并不继续经营的;(七)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章 合同续订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14、第十章 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 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 乙方因任何原因与原用人单位 发生任何争议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应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为此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就承担责任的数额向乙方追偿。第十一章 保密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人、任何机构或甲方内部的无关人员透露或公开自己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复制或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不在办公场所主动接触与本
15、人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或顾问性的服务或帮助。第三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乙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归还。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所使用的所有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交还给甲方,不得私自保留。第四十条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乙方均将在终止日后 6个月 内继续保守其知悉的商业秘密。第十二章 承诺第四十一条 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会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任何形式的劳动争议纠纷中,且不存在任何未处理完毕的投诉或可能投诉事项。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
16、甲方为妥善处理争议纠纷而支付的调查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第四十二条 乙方保证辞职时,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第四十三条 乙方承诺,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第十三章 争议处理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章 其他事项第四十五条 甲方现有的以下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1、员工手册2、考勤管理制度3、薪酬管理制度4、绩效考核制度5、岗位竞聘制度
17、6、岗位说明书7、福利制度8、员工奖惩条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现有规章制度的修订及颁行新的规章制度除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外,自动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照执行。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规章制度在甲方的人事行政部备案留存,乙方可于正常工作时间内随时查阅。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8、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19、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
20、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
21、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