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国贸实物4.29.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775087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贸实物4.29.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国贸实物4.29.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932-华沙牛津规则-CIF 1941有6种 2000国际贸易术语通则 E组除非合同有相反规定否则无一物提供包装也不负责装运至买方 FCA买方安排承运人(实际,代理,其他)买方负责风险 FAS买方所派遣的船只旁边 FOB风险划分船上交货 过船舷转移 CIF 卖房负责装运至目的港 CIP风险买方承担 陆路 EXW 国内交货 F组 交货地点分风险 C组不保证安全时间 D组 实际交货前负责所有 毛重 =净重+包装 商品质量基本要求 约定条件 国家行政当局规定 (许可出口进口) 使用安全要求 公量=商品干净量*(1+公定回潮率)=商品净量*(1+公定回潮)/(1+实际回潮) 运输标志:收货人买方名称英文缩写 2 参考号 如运单号订单号发货票号 3目的地 4件号 海洋运输:通过能力大 运量大 运费低 风险大 速度低 班轮运输:固定船期表 固定航线 港口来往运输 固定运费率收取运费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船长或者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证明收到特定货物 收货人提货凭证 货物收据 物权凭证 运输契约的证明 签发人 承运人及代理人船长 地点在货物装船港 日期是实际装船港 大副收货单签发日 提单种类 1 是否装船 :已装船提单 备运提单 2 有无不良批注 :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 3抬头 记名提单 不记名提单 提示提单 1924年 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 简称 海牙规则 1968年 维斯比规则 承运人不合理负责没修改 1978年 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1992年11月生效 海运单 不可转让 承运人收到货物数据 运输契约证明 解决经济纠纷作为货物担保基础 海洋运输风险 包括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外来风险 : 人为 共同海损条件:1真是存在紧迫的不可避免的2紧急合理措施3特殊牺牲4 最终有效 基本险: 1平安险 2水渍险 3 一切险 60天 期限 FOB价格=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FOB+国外运费 CIF=CFR+国外保险费 单位货物佣金额=含佣价*佣金率 净价=含佣价-单位货物佣金额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票据= 汇票 支票 支票 汇票 表明字样 无条件支付 确定金额 付款人姓名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 出票人签章 汇票分类 1出票人不同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2有无附属单据 :光票 跟单汇票 3承兑人不同 :银行承兑 商业承兑 4付款时间:即期 远期 汇票出票受款人:限制性抬头 指示性抬头 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汇付的特点:商业信用 风险大 资金负担不平衡 手续简单与费用低廉 合同中汇付条款 数量的计量方法:毛重,净重,公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和净净重。毛重-皮重=净重,公量=干量+标准含水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指示性标志:也称保护性标志、安全标志或注意标志。目的是针对商品的特点,提出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从而引起搬运人员的,运输人员的注意,确保货物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条形码标志:又称条码,是由一组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及相应的数字所组成的、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一种特殊的代码语言。 合同中的包装条约包括:包装材料和方式、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 海运提单 :简称提单,B/L 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海运提单的种类:特点:只能由该特定的收货人提货,不能由托运人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给第三者,因而也不能流通,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只在特定情况下使用。流通性差,安全性高④不记名提单:又称“来人抬头提单”,指提单上的收获人栏内不写明具体收获人的名称,只写明货交提单持有人,或不填写任何内容的提单。特点:流通性强,安全性差⑤指示提单: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示”或“凭某某人指示”字样的提单。特点:经过背书后可以转让⑥过期提单:电放提单提货 E组术语启运,EAW工厂交货。F组术语主运费未付,FCA货交承运人,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组术语主运费已付,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加运费保险费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D组术语到达,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DDP完税后缴税 FOB称船上交货也称离岸价格,卖方义务是交货(按时按地货物货物交至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交单(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义务是收货(安排运输,并及时通知卖方)受单付款(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办理进口手续)。FOB没有货物运输保险。装船费用划分问题①在班轮中,船方负责装卸,装船费用通常包含在运费里,由买方支付②在租船运输中,采用术语变形来解决装船费用负担问题。 CFR称为成本加运费,卖方任务是交货交单,买方任务是收货受单。只有通知过,风险才会转移。 CIF称成本价保险费,卖方义务是交货安排国际运输,并及时通知买方,交单时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出口手续。买方义务是收货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进口手续。受单付款。 FOB、CFR和CIF的相同之处:①都是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②接货地点都是装运港交货③风险和费用的划分都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④都规定由卖方提供货物及商业发票,将货物交至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办理出口手续⑤都规定买方接收货物支付付款,办理进口手续。 FOB、CFR和CIF的不同之处:①办理运输的责任的规定不同,CIF和CFR下由卖方办理运输,FOB下由买方办理②办理保险的责任不同,CIF下有卖方办理保险,FOB和CFR下由买方办理保险③术语后的地点不同④个术语的价格构成不同,CFR价等于FOB价加上运费,CIF价等于CFR价加上保险费。 象征性交货有FCA,FOB,FAS,CFR,CIF,CPT,CIP CPT:称为运费付至后接指定目的地的名称。在CPT条件下,卖方负责订立将货物运往目的地指定地点的运输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置之下,并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进口手续。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以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置后为界。 CIP:称为运费、保险费付至后接目的地的名称。在CIP的条件下,由卖方办理保险。除此之外买卖双方的义务与CPT条件下的义务基本相同。 CIP与CPT术语的主要不同: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房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单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示协议时,应按照《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或其他类似条款中的最低限度保险险别投保。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房负担费用,卖方应加投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如果能投保的话。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价款另加10%,并应采用合同货币。 FCA、CPT、CIP的主要相同之处:①都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②交货地点皆为出口国的某一地点③风险的划分皆以或交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为界④都规定由卖方:⑴提供货物及商业发票⑵将货物交至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⑶办理出口手续⑤都规定由买方:⑴接收货物、支付货款⑵办理进口手续 FCA、CPT、CIP术语的主要不同之处:①办理运输的责任的规定不同,CP和CIP下由卖方办理运输,FCA下由买方办理②办理保险的责任不同,CIP下由卖方办理保险,FCA和CPT下由买方办理保险③属于后的地点不同④各术语的价格构成不同,CPT价等于FCA价加上运费,CIP价等于CPT价加上保险费 FCA、CPT、CIP的相同之处:①进出口手续的办理②买卖双方在办理运输和保险的责任上,FCA与FOB相同,CPT与CFR相同,CIP与CIF相同③都是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 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 象征性交货:又称推定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 FCA、CPT、CIP的不同之处:①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②交货地点不同③风险和费用的划分不同④术语后的地点⑤装卸费用的负担不同。主要体现在海洋运输的租船方式中。⑥运输单据不同。在FOB、CFR和CIF术语下,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清单。而在FCA、CPT和CIP术语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 E组术语:EXW-工厂交货。这一术语代表了在商品产地和所在地交货的各种交货条件,是卖方责任最小的术语。在EXW条件下,卖方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卖方在商品所在地交货后,随后的一切费用\风险\运输的办理\出口手续\进口手续皆由买方承担。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F组术语:共有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和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F组术语要求卖方在装运地或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而不支付主要运费,所以F组术语为主要运费未付术语。F组术语属交运合同。 装运合同的特点:卖方在装运地或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房指定的承运人,而在货物以适当方式交付运输之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发生意外的额外费用则应由买方承担。买卖双方皆无办理海运货物保险的义务。 C组术语: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指定目的港)\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和CIP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组贸易术语下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在CIF和CIP术语中还要负责办理保险并承担最低限度的保险费用。  1.商品检验:是指对卖方交付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和鉴定,以确定卖方所交货物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   2.索赔: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对方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3.不可抗力条款:是指买卖合同中订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履约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4.仲裁协议:是指有关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   5.离岸品质与离岸重量:是指出口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前,以双方约定的装运港商检机构验货后出具的品质、重量、数量和包装等检验证明,作为决定商品品质、重量和数量的最后依据。所谓最后依据是指卖方取得商检机构出具的各项检验证书时, 就意味着所交货物的品质和重量与合同的规定相符, 买方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从而否定了他对货物的复验权。   6.到岸品质与到岸重量:是指货到目的港(地)卸离运输工具后, 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商检机构验货并出具品质、重量、数量检验证明作为最后依据。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或重量与合同规定的不符而责任属于卖方时,买方明确提出索赔或按双方事先的约定处理。   7.检验证书:是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   8.争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   9.根本性违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性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10.仲裁:是指买卖双方按照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协议,自愿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约定裁决是终局的,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对方不执行裁决, 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 要求予以强制执行。 1.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主要是什么?答: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主要是(1)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2)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3)作为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主要规定什么?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主要规定(1)不可抗力的范围;(2)不可抗力的处理;(3)不可抗力的通知和证明。 3.仲裁协议的有哪几种形式,其作用分别是什么?答: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另一种是提交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表明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自愿提交仲裁,约束双方当事人在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2)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任何仲裁机构无权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3)可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5.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进出口合同中仲裁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提请仲裁的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规则的适用、仲裁裁决的效力以及仲裁费用的承担等。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