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集体土地租赁协议.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774854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集体土地租赁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集体土地租赁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集体土地租赁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集体土地租赁协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集体土地租赁协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篇一: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书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书出租方: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浙江省 村出租方代表: 职务:村民主任 联系电话:承租方:浙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中山西路 号承租方代表: 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租赁土地面积、位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集体所有位于大垄

2、山的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臵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 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2. 承租形式:租赁三、土地租赁期限租赁期为30年,租赁期自2013年6月1日起至2043年5月31日止。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1、土地承租金基础价每亩每年人民币250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50元,以此类推。2、该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13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的28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

3、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所有权。2、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但不包括生产用房及水池、苗圃等。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

4、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5、承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6、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转租,合同性质条款内容不变。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租手续,转租的第三方必须完全承担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不得对抗本合同,并进行合同变更。承(转)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转)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7、按时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国家有

5、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金。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报古市镇人民政府备案。因土地租赁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八、违约责任1、因

6、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九、其他约定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2、合同

7、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不继续承租的,乙方对土地进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承租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承租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各一份。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 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8、:签订日期:2014年 3月 16 日签订地点:会议室鉴证机关:(章) 鉴证日期:篇二: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出租乙方的土地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1、土地用途:畜牧养殖经营项目2、土地性质:农村集体土地。3、土地面积:东 至:西 至:南 至:北 至:土地面积约为 亩,最终以实际测量的为准(附件一:土地实况图)。二、出租期限1、土地交付时间:自2014年月日。2、出租期

9、限为年,即自 2014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三、出租价款及其支付方式1、土地租赁价格每五年调整一次。即首五年自2014年 月日至2019年月日每年每亩 元;2019年至月日至2024年月日每年每亩元;2024年至月日至2029年 月 日每年每亩 元;2029年 月 日至2034年 月日每年每亩 元。(以上租赁费均已含村委会管理费用每年每亩 10元,实际金额以实际测量的亩数为最终的租金)。2、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一年一付,第一笔租金自合同成立生效后30天内支付当期的租金。之后每期从前一年

10、租期截止日起30天内支付当期的租金。四、生效条件本合同从甲方和承租土地上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村民签订同意授权委托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供乙方留存备案),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五、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当地村民的关系、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权。2、甲方有权要求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甲方承诺有权代理村民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已经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附件三:村民委员会表决决议书),同时征得了祖山镇政府的同意,即对该土地享有出租权利。4、乙方在开发中需要迁坟,甲方有义务协助村民迁出坟墓,费用由乙

11、方承担,每座坟墓费用 元。5、甲方同意乙方在所承租土地上打井取水。6、甲乙双方应共同现场核实土地实况,并绘制土地实况图。六、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为了方便养殖,在完备相关报批手续后,拥有自主经营权利。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当地环境,做好环评,并搞好卫生防疫工作。因乙方的养殖污染而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3、乙方的运输车辆在往返畜牧养殖公司至公路口时应享有无偿通行权,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如有当地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如出现将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情况,一律无效,因抵押所形成的法律责任,与甲

12、方土地使用权无关。5、合同签订后,乙方使用劳动力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安排甲方的当地劳动力。七、其他约定1、本建设项目须经县发改委批准立项,县级商务、畜牧、国土、规划、建设、林业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2、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土地征用或上级政府对土地的规划性调整情形,双方应予以服从和配合。此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得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有关部门因此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支配和发放,但乙方在租赁土地上投资的建筑物、设施和设备所获的补偿费应归乙方所有。八、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和村民签署授权委托书,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因甲方出租权瑕疵而遭受损害。如逾期超过天,将承担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

13、,并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土地文件证明及村民身份证明,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如有不实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3、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如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每天未支付部分的违约金,如逾期未付满60日的,甲方应书面通知要求其支付,自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30天无回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请祖山镇人民政府调解。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可以将合同到祖山镇政府进

14、行签证、祖山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十一、其它条款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祖山镇政府签证机关、备案单位、公证机关各执一份。4、附件:土地实况图授权委托书村民委员会表决决议书出租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 年月见证方(公章):签字日期: 年月承租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签字日期: 年月日 日授权委托书本人 (身份证号码:

15、),为 村 村民,本人同意将本村位于 原属本人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 公司,现授权 村委会(甲方)代表本人与 公司签订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本人承诺认可该合同的效力,自愿接受该合同条款的约束。授权人:年 月 日篇三: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协议土地租赁协议甲方:乙方:甲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农村人口就业,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该村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用地。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 ;北至 。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 亩。三、该土地租期为

16、 年,自 年 月 日始,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四、租金按年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共计人民币 元。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 元订金,此款先用来冲抵签约后的租金,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

17、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若因甲方未及时处理,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甲方负责赔偿。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

18、、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转让,所有款项归乙方所有。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两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

19、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十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向乙方协商收取违约金;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申请仲裁。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公证处一份, 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附:1、平面图一

20、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监督部门:(盖章)年月日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两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十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向乙方协商收取违约金;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71e22f28-e5b9-45e3-9bd6-7d738a2736de_xljtemp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