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公司
公司维护稳定工作制度
编号:ZH--19
批准:
制订部门:
综合管理部
批准日期:
年4月
1 总 则
1.1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司各子公司及各部门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必须以维护稳定为前提,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做好各项工作。
1.2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维护稳定工作的归口部门。
2 要 求
2.1 公司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加强员工的政治责任感,树立全局观念,提高防范意识,自觉维护本单位和部门内部的安定团结。
2.2 公司所属企业及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培养一支能有力维护稳定的工作队伍,选定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
2.3 在有重要活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期间,必须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届时要做到方案周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特殊时期不出差错。
2.4 维护稳定工作要做到信息渠道畅通、工作及时到位、积极主动负责。对影响安定的因素要及早发现,迅速上报,尽快解决。信访、保卫部门对严重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要提前制定出应对措施预案,以便届时参照执行。
2.5 对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任何人不得延报、瞒报,对于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 附 则
3.1 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本制度制订相应的维护稳定工作规定。
3.2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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