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物业顾问服务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小区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小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 顾问期限 顾问期限为2006年2月15日至2007年2月16日,预计12个月。第三条 顾问工作方式(一) 工作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就 *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提供顾问服务;乙方利用其自身的人力资源、从业经验、管理模式和工作制度等优势,为甲方及管理商提供 *
2、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及日常运营等专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二) 工作方式:1、 顾问期内,乙方派遣由物业管理资深专家组成的顾问团对 *小区进行实地考察。2、 乙方指定一名物管专业人士任 *小区项目顾问经理,常驻项目现场协助甲方为 *小区提供上述工作的咨询指导服务。(三) 顾问服务范围是 *小区的前期策划、施工期物业管理、设施设备调试期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及物业接管验收期物业管理、其他前期准备工作、进驻准备方案、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建章建制、指导管理、实施员工培训、日常物业
3、管理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指导工作等专项工作。第四条 顾问工作内容(详见顾问方案)第五条 顾问服务目标(一) 乙方参照政府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对甲方委托的 *小区提供专项顾问服务。(二) 通过对 *小区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设施设备选型、智能化系统配置的全面了解和系统认知,选用最符合物业需要的设备,从使用者以及管理者的角度就售后服务、投资与管理成本,提供顾问意见,同时对工程设计、设备选购等提供参与意见;以免引起设备闲置、资金浪费,维修成本提高。(三) 及早发现可能影响小区使用功能和日常物业管理的某些问题,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供相关建议书,以达到便于实施物管服务和降低物管成本的目的,也便
4、于管理运作,亦可以帮助发展商在投资时做出更为合理的安排,通过此项服务帮助客户更好地控制投资成本及管理成本,节约资源,求得更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四) 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的隐患或妨碍今后日常维修维护的问题,列出遗漏工程,从物业管理专业角度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开始组建 *小区管理机构,订制详细的物业管理培训计划并对 *小区物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准的物业管理队伍,务求令 *小区的物业使用者能享受到高素质的物业管理服务。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顾问期内,甲方可以就 *小区使用“物管顾问荆州利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文字进行对外宣传,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及经济造成损失,否则,须按本
5、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 甲方负责 *小区正常物管工作之全部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2、 甲方应履行政府及有关文件、公约中订定的管理条款及责任,并给予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牧业管理建议权。(二) 甲方于签约后指定专人与乙方及时沟通双方工作情况(此人宜为 *小区骨干人选)。(三) 甲方应免费解决乙方长期派驻人员的食宿问题。(四) 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五)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图纸资料、 *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时通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程进度、内外部的消息,以及负责与 *小区所在地外部各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六) 充分支持、并督促管理商积极配合乙方的顾问服务工
6、作,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联系,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承担因拒绝或未及时采纳乙方各项合理建议而产生的问题及影响。(七) 保证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合同金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管理资料。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顾问方案中列明的全部工作内容,实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二) 乙方顾问团根据 *小区实际情况拟定适用的专项顾问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提交相关顾问工作报告。(三) 乙方根据顾问工作需要随时检查管理商对顾问意见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执行偏差,有权要求其纠正。(四) 当甲方有合理正当的理由说明乙方派遣的项目经理不
7、能胜任工作或由于乙方从事变动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均须提前一周时间派遣新的项目经理跟随原项目经理熟悉 *小区情况及办理工作交接,并保证 *小区正常运作不受影响。(五)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让或转让其于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责任、权利、义务。(六) 顾问期内,积极配合甲方开发建设、认真指导管理商实施物管,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及时与其沟通、联系;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对可实施部分予以采纳。(七) 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不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合同金额;同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项目资料。第八条 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一) *小区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8、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二) 付款方式:1、 合同签订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定金30%(即20000元),2、 合同实施后,定金转为第一季度服务费,以后每季度平均支付顾问费。第九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违约方须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始三十日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顾问费总额。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或甲方将 *小区转卖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它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对方
9、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3、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顾问费用,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收费用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收取滞纳金,若拖欠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乙方除收取拖欠款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取违约金。4、 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之商业秘密、管理资料或项目资料等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第十条 其它事项(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须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10、律效力。(二) 合同规定的顾问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台欲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三)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政府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五)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六) 本合同正本共 三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安徽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执
11、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
12、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
13、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14、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