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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与治污减排监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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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南京海尔曼斯针织厂房(二)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与治污减排)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与监理依据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南京海尔曼斯集团公司 2、工程名称:南京海尔曼斯针织厂房(二) 3、设计单位:南京金海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南京弘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秣陵街道)双龙大道东面 7、工程规模:17829.90㎡ 8、工程投资:约20000万元 9、要求工期:2012年4月开工(以正式开工令为准),工期7个月 10、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概况 1.本工程结构为框架二层,局部三层,建筑面积为17829.90㎡,±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15M 2.本工程建筑工程等级为3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 3.防潮防水处理: 在找平层上做防水砂浆。 4.楼地面: 卫生间、楼梯间、配电间、备用间为地砖地面,其他为环氧树脂彩色耐磨地面。 5.屋面: 钢性平屋面(保温屋面)。 本工程安装工程;有给排水、电气。 结构概况 本工程主体为框架体系。基础垫层采用C15混凝土,基础采用C35混凝土,工程施工图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法(国标图集号:03G101-1) 1.混凝土强度等级: 垫层 混凝土强度为C15 基础 混凝土强度为C35 2、±0.00以上梁、板、柱  混凝土强度为C30 屋面层 混凝土强度为C30 其他构件(二次结构) 混凝土强度为C25 3.钢材 本工程采用Ⅰ级钢筋、Ⅱ级、Ш级钢筋,焊条采用E43及E50焊条。 第一章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略)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职责 第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一、坚持安全以预防为主方针 二、督促施工现场达到的安全文明标化现场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1、塔吊安全监理检查要 2、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3、转料平台的搭设和使用 4、脚手架的使用安全防护 5、高支模安全监理措施 6、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7、楼宇的“四洞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8、消防安全措施 9、施工机械使用安全监理措施 10、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监理 四、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五、施工工地现场文明卫生规定 六、材料、设备工具存放保管的基本要求 七、警钟常鸣,坚持安全、文明的检查和隐患处理 第三章 施工环境保护及治污减排监理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围挡、车辆冲洗的监理措施 二、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三、防止水污染措施   四、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五、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六、其它防治污染及文明现场措施 第一章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落实现场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监理工作,以规避我公司的行业风险以及全体监理人员的自身职业风险,特制定如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职责。   (一)明确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现场监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和监督施工企业在组织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完整齐全。 (3)检查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是否是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全条例》和建筑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施工。 (4)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监理规划时将列入主要安全监理内容,并在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5)对本工程中符合《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首先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方案措施,并编制专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其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与验收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设施。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履行监理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2、及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应及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工程暂停令。   4、严格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施工和安全设施的验收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并由相关监理人员签收存档。 5、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刻口头要求施工方整改;施工方不及时整改者,紧接就发书面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情况严重的,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后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6、施工单位拒绝按照我现场项目监理部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拒绝停工整改的,应向施工单位发备忘录,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7、认真执行总公司制定的《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第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针对项目工程施工的具体特点,监理机构应对如下方面进行重点的安全文明管理监理,以确保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 一、坚持安全以预防为主方针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查进驻现场的分包单位资质和证明文件。 4、审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组织系统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查新技术、新材料、新机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特殊工种上岗证。 7、及时跟踪与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和规程进行操作。 8、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增加抽检和检测的频率。 二、督促施工现场达到的安全文明标化现场 1、所有进入安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不准赤脚。 3、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 4、施工作业前不准饮酒,现场吸烟必须在指定位置。 5、高处作业时,不准将工具、材料、垃圾向下抛掷。 6、施工现场生火,进行电焊、氧割作业,必须实行“动火证”制度,并预先经现场安全员批准,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 7、机、电、操作人员用其他特殊工程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8、施工照明、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准私自安、拆。 9、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以及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准任意移动或拆除。 10、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有关内容给予处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高广大职工、民工的防火警惕性和责任感,推动群众性防火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作好 11、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专库储库、专人保管,对保管使用上述物品的人员要进行安全防火工作。专业训经营活动;否则不许上岗,库区离周围建筑物要按规定留出足够的距离,并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及大幅防火标语,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 12、消防设施、器材单布局合理,配备齐全,专人管理,专项使用,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和维修、报废失效的消防器材设备,对于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的人要进行教育和惩处。 13、凡生产、生活需要临时搭设的临时工程,特别是临时工棚,都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生产用电,必须由电工按规定安装,严禁乱拉电线和私接电源。 14、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奋力抢救,认真追查处理。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及监理措施 1、塔吊安全监理检查要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图上塔吊位置是否合理,在塔吊运行范围内,有无高压电线或者非施工人员通道;如果有,则要求施工单位搭设防护措施,并另报单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塔吊使用的安全措施。      (3)塔吊进场后,要检查制造厂家有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有无产权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安装单位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塔吊安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有作业或管理资格证书。      (5)安装完毕向使用单位移交前,应当委托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使用前还要经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核查批准,使用时把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检测合格证置于或附着于塔吊的显著位置。      (7)要求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有培训合格证。无证人员不允许操作。      (8)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监理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使安全监理职责。 2、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严禁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负责人。 (2)电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须经正式培训持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并按章操作。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设置保护性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真接接地的动力线路中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4)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开关箱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或等于0.1S。 (6)将配电箱、开关箱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7)严禁使用木质电箱。 (8)所有配电均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9)所有配电箱门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工作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0)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使用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11)开关箱按规范架设。进、出线应从配电箱、开关箱下方穿行,并采取防雨、防尘措施。 (12)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3)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14)电焊机上要有防雨盖,下铺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一次电源线采用橡皮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 (15)手持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灵敏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安装完毕要办理验收单。 (16)现场用高、低设备及线路,按编制的平面布置图安装和埋设,禁止使用破坏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走。 3、转料平台的搭设和使用 (1)转料平台不宜设置在单片或架体的断面处,且每方向最多有一个转料平台。 (2)平台底面辅满脚手板并绑牢,竖向用竹篱笆封闭,上下均有斜撑钢管。转料平以除与架体连接外,还必须用斜撑支撑(用钢管拉结到建筑物上,以便转料时将平台上荷载卸至建筑物上),设有转料平台的外架处,须用水平杆和斜撑将其与建筑物连接加固。 (3)转料平台的使用应随码随吊,每次堆放一吊,总重量不得超过一吨,严禁超载堆码,严禁堆料过夜。 (4)转料平台只能作为转料用,不能作为收料平台。 (5)定期对转料平台进行检查,每次升降后、使用前必须加固。 4、脚手架的使用安全防护 (1)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必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采用支撑于地面上的外脚手架时,必须以15—18m高度为一段,采取挑、撑、吊等方法,分段将荷载发解到建筑物上,同时,每层应与建筑物拉结,拉结点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5m。拉结所用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应以钢管为主。脚手架使用的钢管,其外径、壁厚应符合设计或有关要求,并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他材料绑扎。 (2)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和不变形,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立杆,与水平面夹角为45°—60°。结构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6 KN/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KN/m2。 (3)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面设水平杆。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外挂安全网,下口要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4)外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高支模 (1)高支模架应按脚手架的要求施工,按规定在一定的位置用连墙杆拉结起来,不好埋拉结点的地方和混凝土柱拉结起来。 (2)立杆的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3步距。 b、水平杆的立杆在支模顶层杆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应采用不小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纵横向水平杆应按满堂架的要求搭设,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d、支模架不能和外架连按在一起,更不能以外架作为支模架使用,支模架应有独立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e、高支模架的施工和验收,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进行施工和验收。 f、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g、满堂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h、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3)所有操作人员应进入现场后,应做好进场安全教育,并做好会议记录,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4)架子工作业时,必须佩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硬底带钉易滑鞋作业,工具及零件应放在工具包内,服从指挥,集中思想、相互配合,拆除下来的材料不乱抛、乱扔。支模架作业下方不准站人,架子工不准在架子上打闹、嬉笑。 (5)每一楼层支模架搭设完毕后,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空作业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6、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 (3)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1—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满辅不小于8cm厚的脚手架板,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构成威胁的地方,也应支搭防护棚。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起重臂、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5)高空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和避雷设施。 (6)高空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楼层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倾倒时应有防护设施并设专门区域,由专人看管。楼梯踏步、高处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8)高空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 7、楼宇的“四洞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1)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固定盖板。1.5×1.5以上孔洞,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其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2)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应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或垃圾通道。 (3)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或用安全网立挂防护。 (4)回转式楼梯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增设一道。 (5)“四洞口”防护 a、楼梯口的防护措施 在楼梯踏步和休息平台边搭设1.2m高的双层护栏。 b、电梯口的防护 每个楼层的电梯门口,在电梯尚未装好之前,始终是个大的侧向洞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威胁较大,必须严加防护。具体做法可在每层每个电梯口设置一处水平防护,采用安全网加设模板或竹跳板的做法。 c、预留洞口防护 较小的洞口在现浇构件中将洞口预埋钢丝网,直至在洞口进行安装时将钢筋割下;较大的洞口。安装工具式立柱,用扣件、钢筋搭设双层护栏,必要时在栏杆空面上的挂竹笆式小孔网。 d、通道口防护 通道口即在建工程出入通道,施工人员出入比较频繁,随时都有发生物体打击伤亡事故的危险。因此,其防护措施必须牢固可靠,最好搭设防护棚,宽度大于出入口,长度可根据楼层高度选用5—10m为宜。 (6)“五临边”的安全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面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必须设置1.2米高的两道防护栏杆、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8、消防安全措施 (1)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主要方针。 (2)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按照消防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和生活区等区域。临建的搭设符合防火规定,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4)施工现场夜间设有照明设备,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巡逻。 (5)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6)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铺设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在24m高度以上的施工现场,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它防火设备和设施,根据现场情况增设临时消防水箱。在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7)在施工时,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并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保证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凡是须进行焊、割作业的,必须申请“动火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负责、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严禁任何人随时随地私自动火。 (9)临时设施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a、一般临时设施区,每一百平方米配备两只十公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一千二百平方米的,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铺、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b、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配置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c、施工现场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d、施工楼面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页,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按照明确的规定设置专门的吸烟处。 e、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f、项目部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制定防火预案,定期检查,消除隐患,确保现场的消防安全。 9、施工机械使用安全监理措施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4)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7)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 (8)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9)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 (10)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2)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3)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4)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a、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b、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c、在爆破警戒区内发生爆破信号时; d、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e、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f、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15)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6)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17)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18)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19)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0、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监理 1 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电葫芦宜用按扭式开关,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2 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 3 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拦,一般加0.8m高围栏围护; 4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5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并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四、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在项目施工中,为了使工程能够安全、顺利地开展,尽可能发挥每个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个生产人员的安全,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项目部和各施工作业班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1、施工项目经理部须严格按照南京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的各项要求制定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条例,落实必要的安全设施,防护及各种标志牌等,确保达到市标化的要求,使每个进入现场的人员都有足够的安全感,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去。 2、施工项目部成立以执行经理为组长,各班组负责人为副组长,安全员为组员的安全文明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安全文明生产的指挥、监督、执行。坚持每天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每周一评比,每月一总结,做到有错必纠,毫不松懈;作到工地上有人劳动,我们就有安全员在现场,要及时地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隐患,使之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而不致酿成任何大小的安全事故。 3、凡是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须知的教育,尤其是对那些安全意识薄弱、文化水平较低的施工人员,更要耐心地、细致地进行教育,确保其听得懂、做得到,而不是流于形式,一讲了之。项目部将根据现场单价工程的特点,以各种形式组织他们学习,提问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知识,甚至进行考试,有针对性的抓好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4、现场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 围栏设置按工程所处位置分别要求: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高度不低于2.5米并达到稳固、整洁、美观;其他路段的围栏高度不低于1.8米,保证稳固、美观;建筑、装饰工程立面:围挡封闭高度必须高出作业层1.5米以上,以防物体外坠。 整齐、整洁、有序、文明、材料区域堆放整齐,并采取安全保卫措施。 7、设置醒目安全标志 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8 五、施工工地现场文明卫生规定 1、生活“五有”设施齐全 现场“五有”设施齐全、设置合理。生活区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区包干图。 2、除“四害”,排水、排污畅通 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排水、排污畅通,有条件时应有绿化布置。 3、宿舍等整齐清洁 宿舍统一使用36V低压电,日常生活用品力求统一放置整齐,现场办公室、更衣室、厕所等应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4、工地食堂应达到卫生要求 : (1)食堂的搭设应符合规定并办理报批手续; (2)食堂内和四周应整齐清洁,没有积水; (3)盛器应有生熟标记,配纱罩,有条件的食堂应密封间; (4)在5~10月期间,中、夜两餐食品都要留样(不少于50克),保持24小时并作好记录; (5)餐具、茶具要严格消毒,使用的代价卷每天消毒、防止交叉污染,,茶水的供应应符合卫生要求; (6)炊事员每年进行体检,持有健康证和卫生上岗位证,并必须作到“四勤”,“三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生活垃圾管理 装于容器、放置定点,有专人管理,定时清理 6、、施工期间应与周遍地区合作,开展共建文明活动、为民着想,降低施工噪音、努力作到施工不扰民,使工程成为爱民工程、便民工程。 六、材料、设备工具存放保管的基本要求 1、材料、物品 的码垛堆放 按规定平整场地、设置支垫物;按平面布置图划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和不超过规定高度;材料应离开场地围挡或临时建筑墙体至少500mm,并将两头进口封堵,严禁紧贴围挡或临时建筑墙体堆料。 2、材料、物品 的支架堆放 易滚(滑)和重心较高的材料物品的支架堆放,其支架应稳定可靠。必要时应进行设计,严格设计要求设置。 3、易燃和有毒 物品的存放 油漆、稀释剂等易燃品和其它对职工健康有害的物品应分类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有消防用品的专用仓库内,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不受阳光直射的场所。 七、警钟常鸣,坚持安全、文明的检查和隐患处理 1、要求各班组每天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每天做好当日的安全检查记录。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巡回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做到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2、要求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做详细、具体的安全记录,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对安全管理优良的部门实行经济上的奖励。 3、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文明大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和野蛮施工的的,发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章 施工环境保护及治污减排监理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围挡、车辆冲洗的监理措施 1、参建单位须重视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1)建设单位应明确现场管理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并依法保证施工现场管理所需费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单位一般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当工程项目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时,建设单位可以书面委托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为现场管理单位,并书面通知其他单位。 (2)施工单位应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管理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和车辆进出现场符合规定要求。 (3)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保证现场管理单位制定的措施落实到位。 2、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和施工作业要求,对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围挡和临时出入大门。 (2)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门卫室,配置专人管理出入车辆及出入口的保洁工作。 (3)现场围挡应保持清洁整齐,围挡出现破损、污染、积灰、积尘等现象时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修复和保洁。 (4)遇恶劣气候条件或其他安全需要时,应对围挡采取加固措施,预防围挡坍塌事故发生。 (5)建筑物外立面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车辆冲洗要求 (1)现场出入口内侧应当设置车辆冲洗系统(冲洗台、沉淀池、高压水枪)。 (2)冲洗台长度不小于8米,宽度不小于6米,其周边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二级沉淀池相连(具体做法可参考附图),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冲洗台应有防止车辆剧烈颠簸的措施,冲洗台附近应设置水源,配备高压水枪。 (3)建立健全现场保洁制度,明确保洁负责人,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实时保洁,并如实填写《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实时监控登记表》(附表),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 二、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道路采用硬化,并随时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起标的机械。   4、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5、在施工区禁火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三、防止水污染措施   1、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合理发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   2、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地,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3、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所有排水均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4、临时食堂附近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5、在厕所附近设置砖砌化粪池,污水均排入化粪池,当化粪池满后,及时通知环卫处,由环卫处运走化粪池内污物。   6、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四、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1、作业时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声过大的设备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在施工中采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   2、对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操作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   3、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不使用高音喇叭或怪音喇叭,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有必要时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周边居民告示。   五、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为了预防和控制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施工单位应重视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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