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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福利政策解读-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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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儿童福利政策解读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框架2一、国际公约、条例联合国机构、国际组织和国际NGO的公约、宣言、法律条文、政策声明等。国际视野。基本原则。最低标准。强制力、约束力较弱。本国实施性和适用性问题突出。3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就儿童权利公约中的上述一系列承诺达成了一致意见,自此已有193个国家批准了公约。这是有史以来得到最广泛接受的国际人权条约,中国1990年8月签署。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是国际社会对保护儿童权利所做的政治承诺和具体方案。4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不歧视不歧视(无差别原

2、则/无歧视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儿童的最大利益儿童的最大利益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整尊重儿童的意见尊重儿童的意见5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儿童享有一个人的全部权利。儿童享有一个人的全部权利。其中最基本的权利可以概括为四种,即:生存权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受保护权受保护权不受危害自身发展影响的、被保护不受危害自身发展影响的、被保护的权利的权利 发展权发展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参与权参与权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6二、全

3、国人大的法律法规7中国儿童福利法律框架特点缺乏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一类根本大法;主要集中在司法保护、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婚姻家庭与财产继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领域,有关儿童生存发展与生活福利的法律相对较少。8大家应该也有点累了,稍作休息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9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颁布实施,2006修订,2007年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国家有责任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0保护未成年人的

4、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11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12家庭保护13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能打孩子,对孩子要绝对尊重。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

5、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14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15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第十五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

6、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16学校保护17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

7、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18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19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

8、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放弃等。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20社会保护21工作机构简介 22上述四大系统形成了中国儿童福利工作的机构主体,在各自的领域中行使着保护、教育、培育儿童的职责,它们都有完整的行政架构体系,以利于集体资源的调动和整合。但这样一种行政机构体系下面对儿童工作更多的只是行政工作,提供的服务也只是半专业或准专业化的社会工作。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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