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三基培训及考核制度1.三基培训与考核,是指为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强化基本操作技能,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2.培训与考核对象,包括医疗、药学、医技、护理等人员。3.培训与考核目标,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考核合格率应达到100%。4.三基培训以医院培训、科室培训、医务人员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4.1医院培训。医务处、护理部等职能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专科特色以及人员层次结构,负责对本专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4.2科室培训。各处科室根据本部门特点,特别是针对本科室的薄弱环节和人员构成情况,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培训与考核。4.3医务人员自学。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采取自学形式,加强学习与训练。5.人事处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医务、护理、院感等)每季度组织一次理论笔试、一次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仍不合格者视为本考核周期内业务考核不合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者,视为本考核周期业务考核不合格。6.职工培训与考核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考评档案,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挂钩。7.其它非卫生专业技术热暖的培训考核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