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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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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分厂、车间)负责人职责 1、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制定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制订出加强使用管理、维护检修等有效措施,不断改善使用管理状况。 2、在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抓好本部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参与监督本部门使用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修理与改造、质量验收工作,积极组织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停车、卸料、置换、清扫等工作,及时安排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检校工作。 4、对特种设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随时了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状况,制定和落实消除特种设备接口密封部位的跑、冒、滴、漏的措施,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完好率。 5、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并积极参与实施。 6、经常教育督促本部门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严禁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和不合理使用,对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共同落实整改。 7、组织安排好本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经常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感。 8、督促本部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危及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并提出批语和处理意见。 9、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停用保养工作,保证停用特种设备能够处于良好的状态。 10、经常查看特种设备注册铭牌悬挂情况,防止丢失和损坏。 11、不得安排无证操作人员独立上岗操作特种设备。 12、对特种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配合调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二)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性、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特种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9、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本企业正常生产,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责任人考核如下: 1、公司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并明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平时监督检查占50分,每季度定期检查占50分,平时监督检查实行扣分制,定期检查实行打分制进行(平时监督检查扣分规定和定期检查打分规定另行制定),平时监督检查50分扣完为止。 3、对年度考核不满70分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4、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要认真落实本公司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 5、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部门特种设备进行全方位管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6、公司对全年无事故或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部门责任人,给予将2000元考核奖。其他职工也要奖励。 7、对安全票否决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取消安全考核奖、年度奖、评优资格,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再作处理。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奖罚措施按照本企业《内保条例》执行。 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政工人事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政工人事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教育培训作为公司安全考核内容之一。 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了掌握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便于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分析特种设备故障原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了解日常管理等。 2、规定对特种设备所涉及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二)职责: 安保部、机修车间等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的收集、移交、监管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档案的存档、保管管理工作。 (三)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种类: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查证明等随机出厂文件; 2、特种设备安装、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4、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 5、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事故及故障记录; 7、注册登记资料。 (四)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五)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分厂、车间)负责人、机修车间负责人、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应监督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各种资料记录、汇总,并及时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五、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1、机修车间、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2、机修车间、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编制特种设备定检计划,经总经理同意,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3、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做到及时消除,设备需修理时,应由相应资质的安装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消除设备缺陷。 六、特种设备常规维修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常规维修保养是保障特种设备正常运行、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2、动力设备部门(机修车间)对所有设备应定时负责常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3、动力设备部门(机修车间)提出和制件设备的备件,并备有足够的数量; 4、动力设备部门(机修车间)职工应努力钻研科技知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特种设备使用达到高效、节能; 5、动力设备部门(机修车间)职工应努力节约原材料和辅料,降低消耗,并负责特种设备的防锈、防腐和保养工作; 6、动力设备部门(机修车间)保养人员要学习新技术,钻研新工艺,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转; 7、动力设备部门(机修车间)保养人员做好对设备的常规检查和维修记录,提出大修和小修的项目和内容,提高设备的效率; 8、动力设备部门(机修车间)保养人员做好设备检修的清洁工作,做到维修、保养结束后现场无杂物、无油,搞好文明生产。 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报告。 4、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并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给以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 5、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八、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压力容器房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一班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 2、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保持压力容器以及其他方面均正常并做好清洁工作。 3、交接班工作应在压力容器现场进行,对交接压力容器运行情况及发现的缺陷,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情况,阀门开关及工作情况,工具设备等,交班人员应引导接班人员对各项共同核查,如果班次发生事故,且尚未处理完毕,交班人员应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 4、在交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四交”和“四不交” 四交是:(1)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灵敏可靠。(2)压力容器附件和设备无异常。(3)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齐全无损坏。(4)压力容器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四不交是:(1)不交给喝醉酒或有重病不宜操作的容器操作人员。(2)在事故中不进行交接。(3)接班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无证的非正式容器操作人员。(4)压力容器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6、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有关运行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接班人员。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应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等;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三)安全附件的调整和检修 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附件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压力容器焊工证人员进行。 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的严禁购置使用。 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校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 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四)压力容器事故处理 压力容器如发生事故,按照本公司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处理。 三、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2、压力容器开工申报表; 3、压力容器安装施工记录; 4、竣工验收报告; 5、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压力容器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事故及故障记录; 9、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10、使用登记资料。 (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四、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执行。 五、压力容器维修保养规定 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保证其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2、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在规定工艺参数下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经常检查压力容器外观,容器外观无鼓包、无变形、无泄漏、无裂纹迹象,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接管、紧固件、密封部位等无损坏、泄漏现象。 3、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应齐全,安装正确,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实时对蒸汽、空气安全阀进行手提排气泄压试验,防止安全阀生锈、粘连、堵塞等。 4、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和“三不放过”,即确定原因,制定整改内容和时间,指定落实整改人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 5、压力容器的操作、检修应经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6、压力容器应定期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一旦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得不到有效控制时,应紧急停止运行。 六、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点 压力容器的安全与实际运行使用情况关系极大。在容器运行过程中、从使用条件、环境条件和维修条件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容器的安全运行。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要熟悉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压力容器运行记录。 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宜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加热或冷却都应缓慢进行,尽量避免操作中压力的频繁和大幅度波动,避免运行中容器温度的突然变化。 4、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5、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 6、坚持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备上出现的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检查内容应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及安全附件等方面。 7、正确处理紧急情况。 九、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一、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三、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四、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 定期报检制度 六、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七、 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八、 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九、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 行车工操作要点 十一、 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做好当班起重机械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保持起重机械清洁卫生。 三、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及时控制突发性桥式起重机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预案。 第二条 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三条 起重机在工作如发现钢丝绳、吊钩即将断裂,被吊物体即将滑下,操作人员应先做应急处理如切断起重机电源、疏散人员等,同时通知救援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起重机械的操作实行专机专人,每台起重机工作时,周围应有根据起重机的特点及日常可能出现的事故配备吊钩、吊绳、棍棒、三脚架等救援物品。 第五条 制作警告牌,“危险,请勿靠近”、“事故正在处理中”等,制作临时栏杆,一旦发生事故,在通知车间负责人的同时,悬挂警告牌,疏散现场人员。 第六条 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第七条 定期对起重机的保养和检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八条 本救援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四、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A. 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B. 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 .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 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G. 使用登记证明。 五、定期报检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六、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加强对起重机械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操作技能、了解预防起重机械事故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执行。 七、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1、起重机工作完毕,交班驾驶员应做到 a.将吊钩上升到接近上限位置,停在规定地点,小 车停在操纵室一边,各遥控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刀开关。 b. 交班前应有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检查 设备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c. 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或立即排除故障等。 2、接班驾驶员应做到 a.认真听取上一班司机的记述工作情况和查阅交接班日报记录。 b.检查起重机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c.固定钢丝绳是否牢靠,卷筒钢丝绳排列是否正确。 d.使用前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特别是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可靠安全,如有发现问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e.上述检查中,双方认为正常无误后,与交接班人员共同在工作记录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八、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标牌。 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5、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 6、工具及备用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部件应及时送回地面 7、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字样。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护和指挥,以防临机碰撞。 8、必须带点修理时,应该带上绝缘手套和穿上绝缘靴,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9、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应在36V以下。 10、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1、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2、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13、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九、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及时规程。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4、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并应与指挥工密切配合 6、必须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 7、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车辆。 8、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9、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10、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1、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12、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13、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14、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5、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6、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7、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是令或者没有调好,禁止工作。 18、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临车。 19、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 20、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 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 d.载荷在调运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 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g.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集中精神,不准与同室其他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22、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23、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2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只听从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得立即停车。 25、由于受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在操作。 26、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27、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不注视重物时,不应吊运。 28、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他它辅助吊具。 29、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2米已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 30、起重机的遥控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遥控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反转作为停车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时方可使用。 31、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32、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33、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会零位,切断操纵室的总开关,并通知指挥工。如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 34、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3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3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1)使用单位(或所有者)发生变更,新的使用单位(或新的所有者)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当地登记部门办理新的登记手续,同时变更注册登记标志;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停用后的30日内告知原登记部门; (3)报废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后的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标志注销; 十、行车工操作要点 1、行车工需经训练考试,并持操作证方能独自上岗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手扶梯里行走和上下。 5、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运行中,地面上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件在人头上经过,吊运物件不得离地过高。 6、检修行车时,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把各遥控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开关,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标志。 7、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到零位,起吊件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9、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的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0、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1、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12、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13、当接近高度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替换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4、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十一、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2、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妥协后方可起吊运行。 4、 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靠,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间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 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 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到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 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 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精选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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