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 供方: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投标文件,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金额及交货期: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金额(万)交货日期1二、 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且保证不是库存或积压品(包括零部件),符合国家、部委或地方相关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2、供方应在产品使用期限内,承担所提供的货物因自身质量原因产生的责任。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年 月 日前,供方负责将货物按需方规定的地点:鄢陵县人民医院进行交
2、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四、货物标志、包装、运输: 按招标文件办理。供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规定的地点,运费自理。五、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供方在交货时应执行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的规定,向需方交付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培训。六、货物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需方有权对供方所交货物抽样做试运行实验、实验室检查。验收所发生的费用,达标时由需方承担,不达标时由供方承担。七、售后服务: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八、结算方式: 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首付货款总金额 90%,余款10%一年内付清。 九、法律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招、投标文
3、件及本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费用。因更换而造成的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2、供方逾期交付货物,应向需方每日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满15日仍未全部交货,按不能交货处理。仅支付已验收货物的货款,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供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不能交货,应向需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应向供方支付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金额5%的违约金。 5、因供方原因造成逾期付款,需方不承担责任。十、质量鉴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许昌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
4、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鉴定结论。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一份、招标方三份。供方: 需方: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税务登记证号: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
5、、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
6、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
7、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