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日 期: 报 告 服 务 合 同甲方: 乙方: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提供如下信息服务,具体条款如下:一. 信息服务内容:1月度报告服务:2. 周报服务3. 日报服务二. 信息服务期限:自 2011年 月 日起至 2012年 月 日止,共计服务期 个月。三. 信息提供方式:月报信息:乙方每月中旬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发送信息,甲方使用接收箱: 。周报信息:乙方每周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发送信息,甲方使用接收箱: 。日报信息:乙方每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发送信息,甲方使用接收箱: 。四. 信息收费标准:标准价为: 元/年 大写: 五. 付
2、款方式: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乙方应在款项到账后的4个工作日内开始定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信息服务。六. 保密协定:七. 免责条款:乙方提供的信息只供甲方内部人员使用,甲方应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对非甲方的个人或团体透露或散发乙方提供之信息,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信息服务,并对甲方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对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不承担责任;由于通信线路、网络、甲方所在位置、甲方短信接收人手机关机、损坏、转让、出借以及其他任何技术原因而导致甲方短信接收人不能接受信息或阅读短消息时,乙方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亦不作担保。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九.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成立,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信息咨询服务费当日生效。十. 法律仲裁: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章)乙方:XX有色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户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