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济南铁路局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项目
甲方
乙方
工程概况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
影响范围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主管业务部门、安监部门审批: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其他事项: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安全协议书签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
济南铁路局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项目
胶济客运专线ZH-5标段
甲方
济南铁路局淄博车务段
乙方
中铁六局胶济客专工程指挥部
工程概况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
影响范围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5、根据双方应负责任,参照《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05]299号),给予相应处罚。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按照济南铁路局和胶济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的规定收取。
主管业务部门、安监部门审批: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后失效。
甲方单位:济南铁路局淄博车务段 乙方单位:中铁六局胶济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电话:0407-82724 乙方电话: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安全协议书签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
济南铁路局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项目
胶济客运专线ZH-5标段工程
甲方
济南铁路局济南供电段
乙方
中铁六局胶济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
工程概况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
影响范围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1.乙方对既有水电、接触网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如施工造成既有设施损坏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联系甲方到现场确认,拿出双方共同认可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迁移和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以防影响正常水电、接触网运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与水电、接触网设备有关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发现乙方施工危及行车、水电及接触网设备安全和影响正常水电、接触网运行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1.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联合调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
2.作业中,对发生行车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根据事故性质,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处罚的方式可采用停工整顿、赔偿经济损失等。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按照济南铁路局和胶济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的规定收取。
主管业务部门、安监部门审批: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失效;
3.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
甲方单位:济南铁路局 乙方单位:中铁六局
济南供电段 胶济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安全协议书签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
济南铁路局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项目
胶济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
甲方
铁通青岛铁道通信中心
乙方
中铁六局胶济客运专线
工程指挥部
工程概况
作业地点
胶济线DkK227+800~DkK257+900 临淄站
作业时间
2007年3月1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作业内容
沿线路基、桥梁、轨道、房屋及站场等工程
影响范围
临淄站及区间铁通电、光缆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胶济线DkK227+800~DkK257+900 临淄站
施工责任期限:2007年3月1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济铁总发[2005]299号“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1.必须把确保营业线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落实安全逐级负责制,所有工程项目的使工作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到位、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
2.施工前,必须对光、电缆线路采取人工开挖探沟的方法进行确认,以便确认光、电缆的准确位置,保证安全。
3. 乙方在标牌所示径路5米范围内严禁机械动土,需要进入标牌范围内施工时必须向甲方事先提出申请,由甲方派员重新防护处理后方能施工。
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甲方:
1.甲方对乙方施工行车安全监督责任。甲方接乙方开工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按乙方需要施工的位置向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交待清楚通信电、光缆的位置并设标牌提示。提示乙方施工界限。
2.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电、光缆)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但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乙方正常施工。
乙方:
1.乙方在没有签订协议的处所,严禁在电、光缆两侧各5米范围内动土施工,绝对不准机械施工,乙方清楚甲方光、电缆径路后,并经双方签认施工签认单,方可施工。
2.乙方需要变换施工位置涉及通信电、光缆时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派员到达现场,并在甲方采取措施后,乙方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如涉及甲方电、光缆迁移防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因乙方擅自施工,造成通信线路中断,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抢救,并按规定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光缆损伤中断一条,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电缆损伤中断一条,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伍万元整。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按照济南铁路局有关文件执行。
主管业务部门、安监部门审批: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此协议对甲、乙方及对各方下属承包工程单位均有效。
3.此协议甲、乙双方及现场施工责任人、配合人员各执一份共同遵守,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全部完成止。
甲方单位:铁通青岛铁道 乙方单位:中铁六局
通信中心 胶济客运专线工程指挥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安全协议书签订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协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严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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