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定期租船合同范本介绍一 标准定期租船合同1 通用货物NYPE 46, NYPE 93, BALTIME 39 (2001版),GENTIME 992 专用货物(见www.bimco.org)油轮:各大石油公司的内部合同集装箱船:BOXTIME 20043 GENTIME 99合同内容二 GENTIME 99与我国海商法规定不同的条款之比较:1 关于迟延交船海商法第131条:租家应在48小时内答复,否则视为同意;GENTIME 第1(d)条:租家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对租家有利。2 关于停租海商法第133条:船舶无法正常使用达24小时,方可认定停租,对船东有利;GENTIME第9条:只要船舶无法正常使用,无论多长时间,均可认定停租,对租家有利。3 租金未付海商法第140条:船东可以撤船终止合同;GENTIME第8(c)条:在给租家一个体面期后方可撤船终止合同。4 船舶所有权的变化和转租海商法第137条:可以转租,但须通知船东;海商法第138条:船舶所有权可以变更,但须通知租家;GENTIME:没有约定需要通知。5 活动物的运输海商法第135条:未经船东同意,不可运输活动物;GENTIME 第3(b):将活动物排除在货物的定义之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