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韩美美容医院医务人员禁止非医疗机构执业协议书甲方: ( 医院 ) 乙方: ( 医务人员)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健康发展,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保证医疗安全,经研究决定, 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雇佣乙方期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按劳动合同每月支付工资给乙方。二、 乙方必须遵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及医院制度。三、 乙方在雇佣期间医生护士不得到非医疗机构从事医疗美容活动。四、 乙方如外出非医疗机构从事美容活动,须向甲方支付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劳动合同的每月工资3倍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乙方: 年 月 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