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号:家政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家政服务员): 乙方(用户): 二O一 年 月6家政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家政服务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原籍地址: 乙方(用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服务内容甲方系符合上岗条件(体检合格,经培训取得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拟为乙方提供家政服务工作。第二条 服务地点 。第三条 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为 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服务时间从甲方到岗
2、之日起算。2、服务时间每月按30天计,其中服务工作日26天,休息4天(具体休息方式为:每周休息1天 月底合同结束前休4天),如遇国家节假日,服务报酬为日工资的三倍,即 元/天。第四条 服务费用和定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1、乙方于每月 日,一次性支付甲方家政服务费 元。2、乙方依约将以上费用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付给甲方:A、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银行,用户名: ,账号 ; B、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交付,并由甲方出具收条;3、签约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若有) 元。定金可抵作乙方需支付的服务费用。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提供的身份信息真实,体检合格,已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向乙方提供真实资
3、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健康证、培训证等。2、因甲方的过错致使乙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本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家政服务费用及节假日加班费用。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隐瞒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或母婴的病情,可能损害甲方身体健康或严重影响甲方进行工作的; 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逾期达7天以上的; 乙方服务地址或服务对象发生变更而未取得甲方同意的;乙方对甲方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乙方有虐待甲方行为的。5、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6、服从乙方的管理和指导,尊重乙方的
4、生活习俗,善待所服务对象,爱护乙方家庭和财产,工作认真负责,勤俭节约,经手的钱物账目清楚。7、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或住宿乙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乙方物品;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不参与乙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乙方的家庭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如实填写服务地址、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家中是否有传染病及精神病人、母婴病情等事项;如需变更以上内容、决定更换甲方或终止合同的,要及时并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2、尊重甲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向甲方提供与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甲方提供安全的工作
5、环境和居住场所,合理安排甲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证甲方每天的基本睡眠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当甲方需接触血液、呕吐物及排泄物时,应提供相应的卫生用品,如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等;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甲方休息的应参照国家相关加班规定补偿服务报酬。3、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强防范措施。4、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甲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甲方带往非约定服务场所服务,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服务项目,不得让甲方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5、要求甲方安全作业,因乙方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因家庭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甲方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的,乙方应主动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在甲方突发
6、急病或遭遇其它伤害时,乙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6、对甲方提供的体检报告有异议的,可要求重新体检。若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7、有权追究因甲方工作过错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但不得对甲方采取搜身、扣押钱物、殴打、威逼等侵权方式处理。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传染病而事前未告知的;甲方不能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有偷窃或虐待乙方成员等行为;甲方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甲方主动要求离职;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1、甲方离岗时,乙方应认真检查家庭财物有无损坏和丢失,并与甲
7、方核实。甲方离岗后,不再承担乙方财物损失的责任。2、服务期满后,乙方需续用甲方的应提前10天与甲方续签合同。第八条 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提前终止合约的,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因乙方的原因违约或提前终止合约,则定金不予退还。2、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定金、服务费的,每逾期1天按应付费用1%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约定的,须向对方支付 元作为违约金。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
8、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
9、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
10、,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
11、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