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合作协议书甲方:江西阳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元市城区玉林办公家具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切实做好在广元市辖区范围内的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经与乙方协商,决定就甲方产品在广元市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一、售后服务合作内容:1、在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产品在广元市的销售建立服务跟踪档案,长期跟踪服务。2、乙方对甲方的客户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质量回访调查,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甲方。3、乙方必须为甲方产品售后服务成立一支技术熟练,作风过硬,行动迅速的售后服务队伍,人员不少于3人。当客户产品出现故障时,在接到客户维修电话后,必须保证在半小时之内派专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及时为客户恢复使用。二、售后服务开支规定:1、售后服务所需工具,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2、售后服务所需必备品配件,由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3、售后服务交通费每月底由乙方到甲方据实报销。三、售后服务报酬:合作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收取甲方在广元销售合同货款金额的1%作为售后服务报酬费用。四、售后服务合作期限:暂定五年。即从2010年10月5日起至2015年10月6日止。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