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培训项目外包合同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双方秉承合作共赢的信念, 经平等协商、 就乙方的培训师为甲方提供内训课程讲授服务事宜达成一致。
一、培训说明
乙方安排培训师为甲方讲授培训课程, 乙方培训师应认真备课, 负责按时为甲方学
员提供专业化、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的优质培训。甲方负责培训场地和所需培训工具、器材。
乙方负责培训学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讲师介绍: 。
2、授课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下午 点到 点)。
3、授课地点: 。
4、授课名称: 。
5、授课对象: (具体内容参见“学员名单” ) 。
备注:学员名单一经提供,不可更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
1、甲方负责落实培训筹备、组织和实施工作,指定培训负责人员,具体工作如下。
(1)、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与管理。
(2)、落实培训时间、场地。
(3)、准备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以及培训所需投影仪、音响、话筒、灯光、插座、电池、白板、白板笔、白报纸十张、学员用桶装水、纸杯、横幅会标等。
2、做好学员培训需求调查分析,与乙方保持联系,落实培训安排,协助乙方培训师的 现
场教学活动协助乙方提高授课质量。
3、对培训师及其课程的宣传以乙方提供的内容为准,不宜夸大宣传。
4、指导、安排和督促培训工作,包括提出的培训要求,安排具体的授课时间、地点。
5、 甲方由于和乙方合作所得到的乙方以及乙方培训师的信息必须予以保密。本合同签
订后一年以内,甲方如果需要再次与乙方合作,必须与乙方直接签订新的合同, 不得与
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乙方的培训师私下交流与合作, 否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
双倍金额作为违约补偿金赔付给乙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给甲方提供准确、真实、合法的培训师个人资料,并于培训日期
两个工作日前将课程 PPT 文件的电子版提供给甲方。
2、乙方负责派出助理协助甲方制作培训人员座签以及打印、装订培训教材,并负责培训
现场的组织、协调以及培训教室桌椅的布局和摆放。
3、乙方应按照预定时间开始授课培训,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
4、就培训需求、内容和要求与甲方进行提前访谈、深度沟通。
5、负责提供培训的调查问卷。
6、乙方培训师授课的课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对乙方培训师授
课过程进行复制、录像及其他方式、否则乙方有权中止授课。
四、费用 :
甲方学员领取资格合格证书后并收到乙方所开正式发票后一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人民
币 元/人,计 元圆整(含税)。如果中途学员信息有变更或者离职等情
况,甲方仍需按照合同签订的金额支付给乙方。
发票:本合同所有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汇款方式规定如下:
开户名称: 。
开户行: 。
开户账号: 。
五、合同变更、终止、议付与索赔 ;
1、甲方未能安排支付乙方培训费用,每预期一日,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期逾期未
付培训费用的 %作为违约赔偿金。
2、甲方若将乙方资料泄露给其他第三方,乙方有权对此要求甲方付出不低于 元
经济补偿金。
3、如果因外因素导致培训课程内容或时间等因素有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协
调解决。
4、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培训课程推迟或者取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服务费的 %
作为违约赔偿金。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法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受到损害时,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乙方依据本合同之各项约定对甲方负有赔偿或支付义务时,甲方可自行从应付培训费用
中扣除。
六、保密规定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因与对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 直接或间接知悉对方或其
它公司、关联企业的产品制造方法、产销价格、交易对象及其他机密信息等均有保密义
务、任何一方违反本条义务时,应赔偿对方或其母及其子公司、关联企业因此所受的一切
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乙方保证培训课程之文字、图表、图片等内容完全由其自行完成所得,或者已取得第
三人合法完整的授权,无侵害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情
形。如乙方保证培训课程之文字、图表、图片等内容有任何侵害第三人的专利权、作权、
商标权、 商业机密或其他知识产权引起第三方侵权诉讼或主张权利时、 由乙方处理侵权
事宜。乙方负责辩护或和解的费用。
2、本合同对起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唯一协议,替代双方之前所达成的任何口头约定协议。
协议、备忘录等相关文件。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应在双方代表书面签署后生效。
甲乙双方相互独立、并不因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代理、雇佣、合伙和合资关系。
3、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求对方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合同规定的
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为凭,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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