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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基层行社创建-“五大基础规范”考核评分细则(2010年修订)(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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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制订目标任务的不得分;目标任务不明确的扣20分;目标小于总部下达任务的扣10分;目标任务未分解落实到人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的扣20分。 40 3、召开全体员工会议。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全体员工会议(不占用营业时间),全年不少于12次。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每少开一次会议扣5分;参会人数不足全员2/3的,每次扣3分;会议内容不具体的,每次按1-3分酌情扣分。 40 4、实行领导带班。每天有一位负责人带班。每天做好营业准备,按时对外营业;环境整洁;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坚持考勤、查岗;检查各项登记簿的记载情况。每日营业终了由带班领导负责登记相关运营《日志》。 未实行领导带班制的不得分;应带班而未带班、未填写相关运营《日志》的,每少一次扣10分;运营《日志》记录内容不能涵盖应检查的各项日常工作的,酌情扣3-5分。 40 5、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对涉及信贷、财务、安全保卫、员工管理、绩效分配、工作责任的落实与整改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 未见集体研究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的,每项扣10分。 40 6、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对上级和本级检查、稽核中发现的违规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处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纠正的,每个问题扣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每人次扣5分。 40 二、 岗位 流程 规范 二、 岗位 流程 规范 7、岗位职责明确。以书面形式明确每位员工的工作岗位,由网点负责人与员工共同签字确认;各岗位的职责明确详细,临柜人员岗位职责以合适方式展示,负责人岗位职责应上墙。 员工岗位职责未经书面签字确认的,每人次扣5分;随机提问2人,员工不熟悉本岗位职责的,视熟悉程度每人次酌情扣2-5分;临柜人员岗位职责未以合适方式展示,扣3分,负责人岗位职责未上墙,扣3分。 40 8、业务工作流程清楚。每项业务均规定了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图以合适方式展示;每位员工熟记与本岗位有关的业务工作流程。 未制定业务流程图的不得分;每少一项业务流程,扣5分;操作流程与实际业务流程不符的,扣5分;随机提问2人,员工不熟悉与本岗位相关的业务工作流程的,视熟悉程度每人次酌情扣2-5分。 40 9、规章制度健全。上级制订并汇编成册的会计、出纳、财务、信贷、综合业务操作、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每个员工人手一册;员工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各项制度。 每缺少一项制度扣5分;制度未做到人手一册的扣2分;随机提问2人,员工不熟悉与本岗位相关制度的,根据熟悉程度每人次酌情扣2-5分。 40 10、落实定期检查制度。网点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对会计、出纳、财务、信贷、综合业务操作、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未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查的,每少一次扣5分;检查内容不能涵盖所有应查制度执行情况的,每少一项扣2分。 40 11、档案资料集中管理。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建立档案保管和调阅制度;文书、会计、信贷等档案材料分柜保管;每天调阅的和新产生的重要材料于营业终了后入室入柜保管。年度终了及时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文书档案资料装订成册,会计、信贷档案按规定装订、上交总部。 未设立专门档案室的扣5分;未设立分类档案柜的扣5分;未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扣5分;未建立档案保管和调阅制度的扣5分;重要材料未坚持每天入库的,每次扣2分。年度终了未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装订、上交总部的,扣5分。 40 三、 员工 管理 规范 12、总部印制的《员工手册》印发到每位员工。手册中详细载明员工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仪表举止和违反规定将受到的处罚及处罚依据等内容。 《员工手册》没有发到每个员工的不得分;随机提问2人,员工不熟悉手册内容的,视程度每人次扣2-5分。 30 13、员工行为规范。每位员工严格执行《员工手册》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和约束。 通过录像回放等,每发现一次不规范行为,扣5分。 40 14、员工积极参加各项资格、职称考试或后续学历教育、再教育培训等,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从业人员未取得各类资格、职称考试或再教育培训证书的,每人次扣1分。 10 15、组织员工定期学习。每周组织全体员工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不占用对外营业时间)。 全年按40次计,每少一次扣1分;学习记录须有参加学习人员签名,参加学习人数不足全员2/3的,每次扣1分。 40 16、开展全员家访摸排活动,并有回访记录。发现和报告员工非正常行为。对员工参与赌博、经商或搭伙经商、购买巨额彩票或股票、大额开支等非正常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未开展家访摸排活动(或无记录)的不得分,家访每少一人次扣5分。发现有非正常行为未及时报告的,每人次扣10分。 40 17、没有私招乱雇人员。管理岗位、业务岗位、工勤岗位等没有未经上级批准聘用的员工。 存在私招乱雇人员的不得分。 40 四、 考核 考绩 规范 18、制订员工考核考绩办法。考核考绩办法科学合理,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得到大多数员工的拥护。 基层行社未制订细化年度考核考绩办法的不得分;制订的考核考绩办法未征求员工意见,并由员工在意见反馈表上签署意见的扣50分;考核考绩办法未获得2/3以上员工签字认可的,不得分。 100 19、严格考核兑现。按照考核考绩办法对每位员工进行行为和业绩考核,考核结果向员工反馈,按时兑现考核工资。 实际考核兑现操作与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或整体考核兑现结果未获2/3以上员工签字同意的,不得分;未按考核办法规定及时考核兑现的,每延时一次扣10分;考核结果未及时向员工反馈,并由员工签字确认的,每人次扣10分。 100 五、 党群 工作 规范 20、组织机构健全。支行(信用社)设立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两年任期届满时及时改选;党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党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未按要求建立党组织的,不得分。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党支部不按期换届选举、委员分工不明确、工作无计划和总结的,每项扣2分。 40 21、党支部工作正常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季不少于1次(其中:党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1次)、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每半年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建立支部学习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党员联系积极分子制度落实到位,考察记录详实;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认真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规范。 每项制度和工作视执行情况酌情扣2-3分。 40 22、党支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党支部成员团结协调、坚持原则、勇于负责、开拓进取、廉洁从业。党员有先进性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员承诺制、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争先创优活动。 党支部或组成人员作用发挥不好,群众反映差的扣10分;支部所属党员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的扣20分;没有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扣5分。 40 23、员工文化生活丰富。利用具有纪念意义的节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活泼的员工集体文体活动。有条件的基层行社设立员工活动室。 按每年至少2次计,每少1次扣20分。 40 合计 1000 二、文明服务规范评分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一、 服务 环境 一、 服务 环境 1、基层网点按照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视觉识别系统规定,设置“安徽农金”标识,横式招牌、机构名牌、营业时间表、防撞色带、门头小灯箱,门头小灯箱悬挂于网点大门外侧显著位置。 无“安徽农金”标识的,扣50分;横式招牌、机构名牌、营业时间表和防撞色带中每有一个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没灯箱的扣10分;灯箱未按规定悬挂的扣5分。 60 2、营业网点横式招牌使用统一法人名称。 没使用统一名称的法人网点扣20分。 20 3、营业网点标识无污渍,无严重掉色。 每块污渍扣2分,明显有损形象的扣10分;轻微掉色的扣2分,掉色严重的扣5分。 15 4、营业网点外观协调,附属设施完好,墙面整洁,无乱涂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 外观不协调、附属设施破损未及时修复、墙面不洁的,每处扣10分;乱涂乱画、乱张贴的,每处扣3分,乱悬挂每处扣5分。 30 5、营业网点门前清洁卫生、场地无污物、垃圾,车辆停放有序。 门前不清洁,有污物、垃圾或杂物堆放的扣5-10分;车辆停放无序的扣5分。 15 6、营业大厅整体布局合理,窗明几净、内墙面无蛛网、污渍,光线明亮,物品放置整齐。 布局不合理按不低于3分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柜台、窗户不洁一项扣5分;内墙面有蛛网和污渍的,每处扣1分,最多扣5分;光线不明亮、物品摆放不整齐至少扣2分,最多扣5分。 30 7、营业大厅配置绿色植物,植物无枯败现象;并根据产品推介和节日庆祝进行适当美化。 无绿色植物的扣10分,植物枯败的每株扣2分(枯败植物3株以上的扣10分);没有根据产品推介和节日庆祝对网点进行适当美化的扣10分。 20 8、营业大厅设有客户休息等候区,有饮水设备、座椅;大厅有必要的降温、取暖设备。 无客户休息等候区扣10分;休息等候区无饮水设备、有设备但不能正常使用扣5分;等候区无座椅扣10分,有座椅但座椅有灰垢、破损扣5分;大厅无必要的降温取暖设备扣10分。 35 9、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正常运转,干净整洁,无乱贴涂画现象。 无专管人员扣5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扣10分;设备不整洁、有乱贴涂画的扣5分。 20 10、做好金融自助服务项目的宣传辅导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辅导。 受投诉并查实没有根据需要提供辅导的一次扣5分。 15 11、行社营业部设大堂经理;其他营业网点有咨询窗口,在业务繁忙时有专人引导。 现场检查及监控录像发现:各行社营业部无大堂经理的扣15分;有大堂经理但不能正常履职的扣5分;其他网点未设咨询窗口扣10分,业务繁忙时无专人引导的扣5分。 15 12、营业网点设置温馨提示牌、业务品种项目牌、利率牌、服务收费标准牌和员工工号牌,各种标牌内容清楚,无错别字,各种标牌内容及时更新。 各种标牌每缺一种扣5分;标牌内容不清楚的一处扣不少于2分(最多扣10分),每个错别字扣2分(最多扣10分),标牌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每处扣2分(最多扣10分)。 50 13、营业网点设置一米线,配置完备的安全保障设施。 无一米线扣5分,安全设施不完备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15 14、营业网点员工点钞过程置于客户视野内,点验钞机接外看计数器。 客户不能清楚监督点钞过程的扣10分;无外看计数器的扣5分。 15 15、营业网点柜台或客户填单台有单据填写范例,且范例字迹工整,内容清楚。 无填写范例扣10分;有范例但书写字迹不工整扣4分,内容不清楚扣4分。 10 16、营业大厅提供签字笔、老花镜、印泥等便民用具;在营业间配置复印机。 营业大厅无便民用具的扣15分;用具不齐全的一项扣5分;营业网点无复印机扣5分。 20 17、根据业务品种编印宣传册页,宣传册页无缺失或内容差错,放置整齐。 无宣传册页不得分;存在明显缺失或错误扣5-10分;放置混乱酌情扣2至3分,最多扣5分。 15 二、 服务 态度 二、 服务 态度 18、对待客户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使用文明用语,语气亲切、耐心,语速中等。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来无迎声、问无答声、走无送声一次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未使用文明用语一次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语气生硬、无耐心的一次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语速过快或非善意的过慢一次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 40 19、尊重客户,举止有度。递送现金、单据动作幅度适中,无摔、扔、掷等不文明行为。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一次不文明举止扣5分,三次以上扣20分。 20 20、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业务。接待客户时不得拖延时间中断服务,不得与他人谈笑,接打电话或收发短信。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业务的扣10分;接待客户时拖延时间、中断服务、与他人谈笑、接打电话或收发短信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20分。 30 21、做好柜面反假钞宣传,协助客户提高识别假钞能力,处理假钞时遵守有关法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 通过网点录像及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和资料检查发现:没有反假钞宣传材料扣10分;处理假钞中不遵守法规扣5分;假钞处理过程中没有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的扣5分。 20 22、做好必要准备,营业时间一到即可办理业务,营业终了时间未到不得终止服务;对下班之前来不及提供服务的客户应及时提醒。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延迟营业、提前终止营业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20分;对不能提供服务的客户没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每次扣5分,二次以上扣10分。 30 23、接打工作电话(业务咨询)使用文明用语,语言简洁明了,沟通顺畅。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接打电话未使用文明用语一次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表达不清楚、不能进行有效沟通的一次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 20 24、推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告知客户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进行记录并及时将结果回复客户。 未实行“首问负责制”的扣10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未进行相应告知,也未进行记录并及时回馈的每次扣5分;出现与客户争吵现象不得分。 20 三、 仪容 举止 三、 仪容 举止 25、柜面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装整洁,搭配和谐,佩戴工号牌;员工不佩戴夸张饰物,不戴深色眼镜。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柜面人员未统一着装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10分;服装不整洁或搭配不和谐的,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10分;员工未带工号牌一次扣5分;员工佩带夸张饰物、戴深色眼镜的,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15分。 40 26、员工站、坐姿得体大方,微笑自然、亲切。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站、坐姿明显不得体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10分;未实行微笑服务的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10分。 20 27、员工面容清洁,发式自然;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蓄须、剃光头,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员工面容不清洁的一次扣3分,三次以上扣10分;发式不自然或有染彩发现象的扣5分;男员工有留长发、蓄须、剃光头的扣10分;女员工有浓妆艳抹的,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10分。 35 28、营业间内不得用餐或吃零食,营业间内不得吸烟、嬉闹喧哗,不得酒后上岗。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在营业间内用餐、吃零食的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15分;吸烟、嬉闹喧哗的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15分;有酒后上岗的此项不得分。 35 29、不得在工作时间看电视、听音乐或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工作时间内看电视、听音乐的一次扣5分,二次以上扣15分;看与业务无关书报的一次扣5分。 15 四、 服务 素质 30、员工应为客户保密,无泄露客户信息现象。 查看投诉资料及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员工被客户投诉泄露客户信息经查实的一次扣10分,二次及以上此项不得分。 20 31、员工提供服务时提倡讲普通话;具体提供服务时,可根据区域习俗和客户特点与客户顺畅交流。 通过营业网点录像和现场检查共计5个抽样发现:与使用普通话客户交流时不讲普通话的一次扣5分。 15 32、员工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常识,熟悉业务操作规程,熟知业务品种。 员工不熟悉与岗位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常识的扣10分;不熟悉业务操作流程的扣10分;不熟悉所办业务性质和产品功能的扣10分。 30 33、上岗人员参加业务、礼仪培训每年至少一次,通过上岗资格考试。 上岗人员未参加业务、礼仪培训的扣10分;未通过上岗资格考试上岗的扣10分。 20 五、 监督 反馈 34、营业网点应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监督电话,规范设置固定页码的意见簿或意见箱。 营业网点未公布服务监督电话的扣10分,列示服务监督电话但没位于显著位置或电话长时间不通的扣5分;无意见簿或意见箱扣10分,意见簿无固定页码或意见箱无锁扣5分。 20 35、认真记录投诉,定期查阅意见簿。 没有认真记录投诉的扣10分;没有建立定期查阅制度的扣20分;建立制度但没有按制度执行的一次扣5分。 20 36、认真处理客户的批评和投诉,投诉人有联系方式的,应及时反馈处理信息;认真梳理投诉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没有认真处理客户批评、投诉、未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信息的一次扣5分;没有针对投诉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的一次扣5分,三次以上扣10分。 20 六、 组织 领导 六、 组织 领导 37、营业网点所在行社成立文明服务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行社经营层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没有成立文明服务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不得分;文明服务规范化领导小组组长非经营层主要负责人的扣10分。 20 38、营业网点所在行社研究制定文明服务工作年度计划,并按年完成。 没有研究制定文明服务工作年度计划的不得分;没有实现计划目标的扣10-20分。 30 39、营业网点主要负责人重视文明服务工作,每季不少于一次召开会议研究文明服务工作;带班领导坚持每天检查文明服务工作。 有1季未召开会议研究文明服务工作的扣5分,3季以上没召开的扣20分;文明服务工作检查不能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10分。 30 40、按季开展文明服务评比,及时公布结果,奖优罚劣。 未按规定开展文明服务评比的扣20分;没有及时公布结果的扣5分;没有奖优罚劣的扣10分。 25 41、文明服务专题活动至少按年举行一次,活动要有具体方案,并形成书面总结。 没有举行文明服务专题活动的不得分;活动没有具体方案的扣10分;活动没有形成书面总结的扣5分。 25 合计     1000 三、信贷基础规范评分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一、 信贷 岗位 与 人员 管理 1、合理设置信贷岗位。基层贷款机构应结合实际,根据贷款品种和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信贷前台、中台和后台岗位,配备信贷外勤人员、客户经理、信贷会计等岗位人员。 未按总部规定设立前台、中台和后台岗位的,不得分;岗位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岗位扣5分。 10 2、成立审贷小组。基层贷款机构要成立审贷小组,实行贷款集体决策;小组成员要符合规定,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审批贷款。 未成立审贷小组的不得分;审贷小组不符合总部规定的,扣3分;审贷小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每笔扣2分;超权贷款未经审贷小组集体研究的,每笔扣5分。 10 3、制定岗位工作职责。根据风险约束的要求,基层贷款机构应制定信贷前台、中台和后台各岗位职责,明确权限和责任,实行“包放、包收、包管理、包效益”责任制。 未按总部规定明确信贷前台、中台和后台岗位权限和责任的,每岗位扣5分;未实行“四包”责任制的,每笔扣3分。 10 4、实行贷款绩效考核管理。根据总部下达的信贷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岗位人员,提出工作质量要求,实行绩效挂钩,定期考核,奖罚兑现。 未实行绩效考核的,不得分;未按总部下达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的,每单项扣5分;未定期考核的,每单项扣3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每单项扣2分。 10 5、信贷人员竞聘上岗。根据信贷人员工作质量和业绩,基层贷款机构要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考评,实行竞聘上岗,报总部审批或备案。 未按总部要求对信贷人员实行等级管理的,不得分;未定期考评的,每人扣2分;由总部直接考评和竞聘的,不予扣分。 10 6、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按照轮岗规定,基层贷款机构要定期对信贷人员包片地域、其他信贷岗位人员进行必要调整,办理交接手续,明确责任。 未按总部规定调整信贷岗位人员而造成经济案件发生的,不得分;未按总部规定的期限对信贷人员进行轮岗的,每人次扣2分;信贷人员调整未办理交接手续或未进行信贷责任认定的,每人次扣5分。 10 二、 业务流程与 操作管理 二、 业务流程与 操作管理 二、 业务流程与 操作管理 二、 业务流程与 操作管理 二、 业务流程与 操作管理 7、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各项信贷业务品种(含中间业务、理财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等)实施前,必须建立与其配套的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制作业务操作流程图。 未制定与业务品种相配套的制度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的,每项业务品种扣5分;应对外公示业务办理流程而未在营业场所公示的,每项业务品种扣2分。 10 8、按规定受理客户申请资料。信贷人员在受理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时,要严格审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识别客户各种证照是否合法、有效,报表资料是否连续、完整,担保是否符合条件等。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退回客户,要求客户重新提供。 受理客户资料不齐全的,每笔扣2分;客户资料明显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笔扣3分。 30 9、审查客户主体资格。信贷人员应对客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经营活动是否正常,项目贷款各种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要严格审查农户、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法人等客户是否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 客户主体有不合法的不得分;贷款对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每笔扣3分;项目贷款资本金不实或不到位、开工证照不齐全、贷款主体公司治理不健全的,每笔扣5分。 30 10、做好贷前调查工作。认真开展贷前调查,全面准确了解客户资信状况,客户及其担保人的资产、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前景情况;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客户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等。调查人员要根据调查的事实,客观分析信贷资金需求、担保能力和风险状况,撰写调查报告,明确调查意见。 未撰写贷款调查报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调查表代替)或调查内容不真实的,每笔扣5分;调查内容不全面、风险分析和预测不准确的,每笔扣3分;调查意见不明确的,每笔扣2分;未实行双人调查的,每笔扣1分。 40 11、审查担保资格。对于担保贷款,调查人员必须对担保人(含各类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担保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担保能力,判断第二还款来源的可靠性。 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及担保合同无效的,不得分;担保人担保能力明显不足的,每笔扣5分。 15 12、审查抵(质)押物。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抵(质)押物是否具备易变现、易保管等基本条件,是否合理评估抵(质)押物价值,抵(质)押率是否充足,是否在规定的登记部门办理了合法登记手续等。 抵押登记手续不合法,每笔扣10分;抵(质)押物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每笔扣5分;高估抵(质)押物价格、超过抵押率规定的,每笔扣3分。 15 13、执行统一授信规定。应根据总部制定的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合理核定授信额度和期限,并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用信,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未按总部核定的授信对象、授信额度发放贷款的,不得分;以企业法人、股东、关联人等多头贷款形式逃避授信管理的,每户扣5分;授信额度、期限不合理的,每户扣3分;小额贷款未建立客户档案、未实行等级评定和授信的,每户扣2分。 30 14、做好贷时审查工作。建立主审查人制度,明确主审查职责和工作质量要求,并根据贷款品种和贷款额度,规定哪些贷款需要经主审查人审查。贷时审查重点包括:主体资格的审查、信贷政策的审查和信贷风险的审查等。审查结束后,主审查人要出具规范的审查报告,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签字后上报审批。 未按总部规定执行审查制度的,不得分;未出具审查报告的(除农户小额贷款),每笔扣5分;审查报告内容不完整、风险防范意见不明确的,每笔扣2分;审查不尽职,应发现的风险未作规避风险提示的,每笔扣1分。 30 15、执行审贷分离制度。基层贷款机构应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制度,建立贷款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和贷后检查等环节的风险约束机制,防止贷款“一手清”;同时要落实第一责任人,明确每一笔贷款第一责任人,对到期未收回的贷款进行责任追究。 未实行审贷分离的,不得分;逆程序放贷的,每笔扣10分;审贷未分离的,每笔扣2分;未明确第一责任人的,每笔扣2分。 20 16、实行授权审批制度。在总部授权范围内,结合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管理能力等因素,分别对信贷人员、客户经理、分管行长(主任)等逐级授权,明确审批贷款的权限和责任;对于超过信贷岗位授权范围内的信贷业务,报审贷小组集体决策;对于超过基层贷款机构审批权限的贷款应逐级上报;规范做好审贷会议记录,记录每一位参会人员意见。 未按总部规定实行分级书面授权的,不得分;未执行分级授权的(含独立审批人)和超权限审批贷款的,每笔扣5分。 30 17、规范订立合同。贷款审批后,要根据审批事项订立合同,合同文本格式要统一,填写合同各项法律要素要完整、规范,保持与借据、抵(质)押登记权证等文本之间的法律衔接,防止出现法律纠纷。 订立合同不能保证与借据、抵(质)押登记权证等文本之间法律关系相互衔接的,不得分;合同内容不完整、填写不规范的,每笔扣3分;未使用统一格式合同的,每笔扣1分。 30 18、及时登录信贷信息系统。按照人民银行贷款证(卡)管理系统规定和信贷管理系统要求,及时查询贷款证(卡)管理系统和信贷管理系统,录入客户信息资料和担保信息资料,保持信息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同时,做好各种账、据、簿、表记载,保持账务一致。 发放贷款时未查询客户信用记录的,每笔扣2分;未及时录入和报送客户信息资料(含担保信息资料)的,每笔扣3分;各种账、据、簿、表登记不及时、不一致的,每笔扣2分。 20 19、执行利率定价制度。根据总部制定的贷款利率风险定价制度规定,测算和订立每一笔贷款利率。 违反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不得分;未按总部贷款利率定价规定(含差别化利率)执行的,每笔扣2分。 10 20、执行贷款资金支付方式。根据银行业监管部门规定,要求借款人在贷款机构开立相应的存款账户,按照贷款对象、用途等,确定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并按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信贷资金,防止信贷资金挤占和挪用。 发放无指定用途或用途不明确的贷款,每笔扣10分;未按规定设立存款账户(除农户小额贷款)的,每笔扣2分;未按规定的支付条件和结算方式拨付信贷资金的,每笔扣2分;支付审查环节缺位的或审查不到位的,每笔扣2分。 35 21、按时办结贷款流程。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按规定时限办结。 未按总部规定的时限办结贷款的,每笔扣2分。 10 22、做好贷后检查工作。贷后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是否正常;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资产、机构、体制及高层管理人事变化情况;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等,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借款人和担保人按时报送报表资料,及时做好到期贷款通知和催收等工作。贷后检查要按照规定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未按总部规定时间开展贷后检查的,每笔扣3分;贷后检查不全面、存在明显缺失的,每笔扣1分;贷后检查无报告的(除农户小额贷款),每笔扣2分;因贷款到期未催收而形成不良贷款的,每笔扣3分。 40 23、规范办理农户小额贷款。要按照农户小额贷款规定,对农户开展贷前调查、建立农户经济档案、信用评级、发放贷款证等,遵循“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规定,实行持证办贷、柜面办贷,并定期开展农户贷款证年审,重新核定授信额度,在规定的额度内发放贷款,防止贷款垒大户、冒名贷款、顶名贷款等违规现象发生。 未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和未开展农户信用评级、发证、年审而发放贷款的,每笔扣2分;未执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规定而超过授信额度放款的,每笔扣3分;违反规定办理一户多证、垒大户贷款的,每户扣5分;发放“三名”贷款的不得分。 20 24、规范办理农户联保贷款。按照联保贷款管理规定,联保组织要符合规定,订立联保协议,对联保组织贷款要控制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对逾期联保贷款要落实联保组织成员连带责任,加大清收力度。 联保组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笔扣2分;违规办理联保贷款逾期不能收回的,每笔扣5分。 20 25、规范办理中长期项目贷款。对于中长期项目贷款,基层贷款机构要严格审查项目贷款可行性评估报告和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材料,要按照项目贷款程序发放;项目贷款的支付要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分期拨付,并遵循项目贷款支付方式的有关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业务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风险可行性评估报告的,不得分;未按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用途发放贷款的,每笔扣2分;项目贷款跟踪监督不力造成挤占挪用的,每笔扣5分。 20 26、规范办理社(银)团贷款。按照银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社(银)团贷款工作指引的要求,本着平等自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订立社(银)团贷款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责任;并按照社(银)团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办理,防止假借社(银)团贷款之名变相提供异地信用。 未签订银(社)团贷款协议的,每笔扣5分;协议内容存在明显缺失或责任不明确的,每笔扣2分;假借银(社)团贷款之名变相提供异地信用的,每笔扣3分;主办行社承贷额度不符合监管比例规定的,每笔扣2分;未向主办行社索取信贷资料的,每笔扣1分。 20 27、规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和贴现。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要严格审查贸易真实背景,尤其对增值税发票真实性严格把关,防止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敞口担保抵押要充足、合法,不得超过授信总额;严格按程序办理贴现和承兑汇票业务,防止先贴现后审批、先开票后交保证金等逆程序和超权限现象发生;贴现的票据要认真审查,严格查询,确保票据真实、合法;贴现票据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到票据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要及时转入逾期贷款,并加大催收力度。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不得分;逆程序、超权限办理的,每笔扣3分;敞口部分未纳入授信总额或担保抵押不足值的,每笔扣3分;贴现逾期不能兑付、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收回的,每笔扣5分;垫款未按规定催收或管理的,每笔扣2分。 20 28、提前通知客户归还到期贷款。短期贷款到期前1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1个月,应填制贷款到期通知书,发送借款人和担保人签字并收回回执。 未及时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的,每笔扣2分。 20 29、及时催收逾期贷款。对每笔到期未归还的贷款列入逾期催收管理,信贷人员应及时填制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发送借款人签字,收回回执;同时,将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发送担保人签字,取得回执。逾期贷款要完善资产保全手续,防止丧失诉讼时效。 2005年以来发放的贷款因到期催收措施不力导致诉讼时效丧失的,每笔扣5分;贷款到期未履行资产保全手续的,每笔扣5分;贷款到期未及时发放催收通知书的,每笔扣2分。 30 30、执行贷款展期规定。借款人确因特殊原因无力偿还到期贷款,应依据有关规定提前根据客户申请办理贷款展期手续;担保贷款需由担保人签字;贷款展期审批按照贷款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短期贷款申请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订期限,中长期贷款申请展期期限不超过规定期限。 未按时接受申请、无客户展期申请而办理展期手续的,每笔扣2分;展期期限不符合规定的,每笔扣3分;越权审批贷款展期手续的,每笔扣5分。 15 31、履行合同约定事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结算方式和还款期限等办理还本收息手续,不得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各项法律要素。 未执行合同约定的利率、结算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每笔扣2分;擅自改变合同法律要求的,每笔扣5分。 15 32、柜面办贷和收贷限时报账。贷款发放与收回要在柜面办理合同订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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