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化玻璃采购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就玻璃供应交由乙方加工制作。双方应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订立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商标及名称: 二、产品数量与单价:暂定 ,以实际供货(收货)数量为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暂定数量(m)单价(元/)合计(元)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以实际供货(收货)数量为准。三、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玻璃包装上应标明规格、生产厂、家或商标,包装物上应表示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2、乙方供应建筑级产品,玻璃表面无斑点、无划痕。四、交货期限:接甲方通知,分批送货至甲方
2、指定地点。五、交货地点:具体按甲方指定地点。六、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货到工地的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已包含在单价内,卸到甲方指定地点。七、材料结算价:表中所定单价为固定价包干,不作调整。八、合理损耗及技术方法:运输中破损由乙方负责。九、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及回收:包装由乙方负担,铁箱包装,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十、结算方式及期限:签定合同后,甲方支付预付金给乙方,方按甲方要求供货,一车货付一车款。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产品合格证、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地,现场验收时必须具备。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宣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协议,同等法律效力。十三、违约责任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十四、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约地: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
4、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
5、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
6、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