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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589-2015 水文应急监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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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7.060 N 93 备案号:45518- 2015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 5892015 水文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2015 - 04 - 15 发布 2015 - 07 - 01 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0/T589- 2015 I 目 次 前言 .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降水量监测 . 2 3.1 适用条件 . 2 3.2 场地选择 . 2 3.3 设备选择 . 2 3.4 仪器安装 . 2 3.5 观测方法 . 2 3.6 降水量量测 . 3 4 水位监测 . 3 4.1 适用条件 . 3 4.2 断面选取 . 3

2、4.3 设备选择 . 3 4.4 设备安装 . 3 4.5 观测方法 . 4 5 流量监测 . 4 5.1 适用条件 . 4 5.2 测验河段选择 . 4 5.3 测验断面布设 . 4 5.4 测次布置 . 4 5.5 监测方法 . 4 6 堰塞湖监测 . 8 6.1 适用条件 . 8 6.2 堰塞湖应急监测内容 . 8 6.3 应急监测资源配置 . 8 6.4 水文监测站网布设 . 9 6.5 监测方法 . 11 6.6 溃口监测 . 12 7 应急测绘 . 12 7.1 高程测量 . 12 DB50/T589- 2015 II 7.2 断面测量 . 13 7.3 地形测量 . 14 7.4

3、 堰塞湖测量 . 16 8 水文应急监测信息记录与传输 . 18 8.1 监测信息记录报送 . 18 8.2 信息传输方式 . 18 9 水文应急监测资料整理 . 18 9.1 一般要求 . 18 9.2 应急监测数据的整理与检查 . 1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堰塞湖应急抢险监测工作报告编制提纲 . 20 DB50/T589- 2015 III 前 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水利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本标准起草人:陈晓红、王 云、毛红兵、舒金扬、吴 涛、梁 勇、杨蓉民、董泽纯、孟晓宁、刘永松、于宝荣、胡兴敏、

4、余 全、赵 万 DB50/T589- 2015 1 水文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文应急监测状态下降水量、水位、流量、泥沙、测绘和堰塞湖等应急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以及应急监测资料整理及分析。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小河流发生的山洪、超标洪水、堰塞湖、渍涝、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超标准泄洪及防汛应急调度等状态下的水文应急监测;根据防汛应急抢险需要,影响本区域的市外水文应急监测可适用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

5、本标准。 GB/T11828.2 压力式水位计 GB/T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SD17485 比降- 面积法测流规范 SL582014 水文测量规范 SL197- 2013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 3 降水量监测 3.1 适用条件 应急监测区域应优先选用降水量站监测设备;区域无降水量站,宜自带降水量监测设备;或当地选用承雨器。 3.2 场地选择 3.2.1 观测场地应避开强风区,四周空旷、不受突变地形、树木和建筑物影响。 3.2.2 场地不宜设在陡坡、峡谷和迎风口,选择相对平坦的场地,承雨器口至

6、山顶的仰角不大于30。 3.2.3 场地选择困难,可设置杆式雨量器(计)或平顶屋面设置雨量器(计)。 3.3 设备选择 DB50/T589- 2015 2 3.3.1 降水量站雨量监测设备可直接选取使用。 3.3.2 区域无降水量站时,降水量监测设备选取人工观测记录(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人工雨量器选取分辨力0.1mm仪器,自记雨量计选取分辨力为0.5mm的翻斗式雨量计。 3.3.3 无降水量监测设备时,承雨器选用器口内径大于20cm的水桶、锅、盆、罐器皿。 3.4 仪器安装 3.4.1 雨量器(计)安装高度为0.7m或1.2m,杆式雨量器(计)安装高度不超过4.0m。 3.4.2 仪器安置应

7、牢固,在风雨中不发生抖动或倾斜,器口应水平。 3.4.3 屋面设置雨量器(计),四周障碍物应低于仪器口。 3.5 观测方法 3.5.1 降水量观测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定时分段观测,观测段次应满足报汛要求。 3.5.2 降水强度变化大时,应1小时观测一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3.5.3 自记雨量计应按观测时段检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 3.6 降水量量测 3.6.1 人工观测雨量使用量雨杯量测雨量,读数视线与水面凹面最低处平齐,估读至0.1mm。并校对读数一次。降水量很大可分数次量取,累加得其总量。 3.6.2 无降水量观测仪器,承雨器内雨水采用体积法或称重法,两次量测体积或重量。按(1)式折算降

8、水量。 41010VWPAA=(1) 式中:P降水量(mm); V容器积水量(cm3); W由容器倒出某时段雨水重量(kg); A器承雨器器口面积(cm2)。 4 水位监测 4.1 适用条件 应急监测区域应优先选用水位站监测设备;区域无水位站,宜自带水位监测设备;或就地选用临时观测设备。 4.2 断面选取 4.2.1 选择河道较顺直、无涡流、乱流,便于观测有下河道路的河段,必须避开滑坡、泥石流影响。 DB50/T589- 2015 3 4.2.2 湖泊、水库和堰闸观测断面宜选择水流平稳,岸坡稳定,观测便利的地点。 4.3 设备选择 4.3.1 水位站水位监测设备可直接选取使用。 4.3.2 区

9、域无水位站时,水位监测设备选用人工观测水尺和自记水位计。 4.3.2.1 人工观测水尺选择直立式,直立式水尺有水尺板和靠桩。靠桩选用木桩,水尺板选用分辨率为1cm的搪瓷板或合成材料。 4.3.2.2 自记水位计选用气泡压力式水位计。 4.3.3 无水位监测设备时,临时水尺选用木桩、直立建筑物面、坚固岩石、粗壮大树、电线杆。 4.4 设备安装 4.4.1 气泡压力式水位计安装应符合GB/T11828 压力式水位计的规定。 4.4.2 水文(位)站发生特大洪水,超出测站原设水尺观读界限,应设置临时水尺。 4.4.3 临时水尺桩安设应牢固稳定垂直水面,水尺板应固定在垂直的靠桩上刻度面向河岸,相邻两支

10、水尺桩观读范围有0.10.2m重合。 4.4.4 临时水尺桩无法设置,可在岸边稳固岩石、直立建筑物面、混凝土护坡、桥墩、粗壮大树、电线杆安装水尺板或按水尺刻度0.1m直接刻画。 4.5 观测方法 4.5.1 水位观测时间为8时、20时观读一次,观测段次应根据水位变化情况合理分布,满足报汛要求。 4.5.2 水位的观测应至少2次,误差不得超过2cm,超限应重测。 4.5.3 水位变化急剧时,应每30分钟或1小时观测一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4.5.4 当遇特大洪水时,可采用以下方法: 4.5.4.1 可在断面附近设置临时水尺,进行观测。 4.5.4.2 可在建筑物、稳固的岩石、桥墩、粗壮的大树、电

11、线杆上安有水尺板或水尺刻画进行观测。也可在高于水面的建筑物、稳固的岩石、粗壮的大树、电线杆上找一个固定点向下测定水位,零点高程可待退水后再进行测量。 4.5.4.3 当桥台或建筑物太高测定水位困难时,可采用绳子在铅垂状态下测定桥台或建筑物至水面高度推算水位。 4.5.5 特殊情况无法近距离观测水位时,可用全站仪免棱镜模式下在高于水面的稳固岩石或建筑物上测定水位。 5 流量监测 DB50/T589- 2015 4 5.1 适用条件 应急监测区域应优先选用水文站流量监测设备;区域无水文站,宜自带流量监测设备;或就地选用监测设施。 5.2 测验河段选择 5.2.1 测验河段应优先选在附近有水位监测设

12、备和桥梁,交通方便的地点。 5.2.2 测验河段应较顺直,河段内无巨石阻水,无岔流、回流、死水,地形条件便于监测,必须避开滑坡、泥石流的影响。 5.2.3 水库、湖泊出口站或堰闸站的测验河段应选在建筑物的下游,避开水流大的波动和异常紊动影响。当在下游测验有困难,而建筑物上游又有较长的顺直河段时,也可将测验河段选在建筑物上游。 5.3 测验断面布设 5.3.1 流量测验断面应垂直于流向,可与浮标中断面、比降中断面重叠布设,配合应用。 5.3.2 浮标测验河段应优先选择在桥梁下游布设上、中、下三个断面,上、下断面平行于中断面并等距,各断面之间应有较好的通视条件,当条件困难时可布设上、下两个断面。断

13、面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断面平均流速的20倍。 5.3.3 比降水位观测河段应在上、中、下断面设立水尺桩,水尺桩的设立应观测到特大洪水位以上,当条件困难时可布设上、下比降断面,无法设置水尺桩按4.4条要求设立。 5.3.4 电波流速仪测验断面优先选择在桥梁上游10- 20m,当条件有限时,选取水面流速较大、受风的影响小的断面,也可按5.3.1条规定选取。 5.3.5 走航式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断面可按5.3.1条规定选取。 5.4 测次布置 5.4.1 水位变化缓慢时,每日8时、20时施测一次。 5.4.2 水位涨幅急剧时,可按水位涨幅0.3m0.5m布置测流次数;水位涨幅较缓时,可按水位涨幅0.5m

14、1.0m布置测流次数;退水时,可按水位变幅0.5m1.0m布置测流次数。 5.5 监测方法 5.5.1 电波流速仪法 5.5.1.1 测速垂线的布设 5.5.1.1.1 测速垂线宜均匀分布, 能控制断面地形和流速沿河宽分布的主要转折点, 按河宽可布置510根垂线。 5.5.1.1.2 测速垂线的位置宜固定,发生下列情况,应随时调整或补充测速垂线: 1) 水位涨落或河岸冲淤,使靠岸边的垂线离岸边太远或太近。 DB50/T589- 2015 5 2) 河底地形或测点流速沿河宽分布有较明显的变化。 5.5.1.1.3 桥上测流孔数较多的桥梁,可在桥测断面上按每孔对应于孔中央位置处布设1条测速垂线;孔

15、数较少的桥梁,可每孔布设23条测速垂线,垂线位置宜对称于孔中心线;单跨桥按河宽布置510条测速垂线。 5.5.1.2 测验方法 5.5.1.2.1 电波流速仪测流可采用桥测或岸上固定点测验方式。测验开始和终止,应分别观测水位一次。 5.5.1.2.2 根据确定的测速垂线位置,分别测量各垂线水面流速。连续施测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水面测点流速, 测量应保持一个稳定的角度, 水平方向上与流向的夹角不宜超过30, 俯角宜在2245之间。测量历时不少于60秒。岸上固定点测速时,宜设立电波流速仪固定支架。 5.5.1.2.3 电波流速仪流量计算:根据各垂线实测水面平均流速, 乘电波流速系数得断面流速, 河

16、道断面面积采用估算或借用,算出断面流量。 5.5.1.2.4 电波流速仪系数有实测资料比测分析值,直接采用分析值;无分析值可借用相邻测站的分析值,若相邻测站无分析值可采用经验值0.60 0.85。 5.5.2 浮标法 5.5.2.1 浮标选取 宜选择天然漂浮物(漂浮物不宜过大)、人工浮标(稻草、木棒、玉米杆制成柱形、十字形状)或电子浮标。 5.5.2.2 浮标投放方式 5.5.2.2.1 有浮标投放设备的水文站,选择人工浮标投放,人工浮标投放可采用中泓投放。 5.5.2.2.2 无浮标投放设备的站点, 选取河中天然漂浮物作为浮标, 也可利用上游桥梁投放人工浮标。 5.5.2.2.3 采用中泓投

17、放浮标时,主流部位投放35个浮标,从中选用运行正常、行速最接近的25个浮标,取其平均历时。 5.5.2.3 测验方法 5.5.2.3.1 浮标测验开始和终止分别观测中断面水位一次。 5.5.2.3.2 采用极坐标法在上断面或下断面岸上制高处选择一固定点作为基点桩,向下游或上游确定一条基线与上断面或下断面垂直,在基点桩架设全站仪(经纬仪或小平板),采用极坐标法分别测量浮标流经中断面的位置。 5.5.2.3.3 分别记录各浮标从上(中)断面流经下断面的运行历时。 DB50/T589- 2015 6 5.5.2.3.4 对天气、风浪、流向等情况均应进行观察和记录。 5.5.2.4 浮标系数确定 5.

18、5.2.4.1 可采用水文站比测分析的浮标系数或借用邻近流域水文站比测分析的浮标系数。 5.5.2.4.2 应急监测区域无浮标系数借用,可选用以下经验浮标系数: 1) 大、中河流选取0.850.90,小河流选取0.750.85。特殊情况选取0.901.00。 2) 垂线流速梯度较小或水深较大的测验河段,宜取较大值;垂线流速梯度较大或水深较小者,宜取较小值。 5.5.2.5 计算方法 5.5.2.5.1 流速 LVt= (2) 式中: V实测浮标流速(m/s ); L浮标上、下断面间的垂直距离(m); t浮标的运行历时(S)。 5.5.2.5.2 浮标法流量计算:根据断面实测水面流速,乘浮标流速

19、系数得断面流速,河道断面面积采用估算或借用,算出断面流量。 5.5.3 比降面积法 5.5.3.1 比降水位观测 上、下比降水位应同时观测,也可由一人按上下上(或下上下)的次序,往返观测水位,取其首末两次的平均值记作与中间观测同一时分的水位。 5.5.3.2 糙率选用 5.5.3.2.1 有水文资料的河段,由实测资料推算高水位时的糙率。 5.5.3.2.2 无水文资料的河段, 糙率值可参考上下游或邻近河流上河槽情况相似的水文站的资料确定,亦可根据河槽及滩地的河道特性选取以下糙率值: 1)山区河流,河床无植物、两岸陡峭、河槽有砾石,糙率值取0.030.05;多石滩无杂草,糙率值取0.0480.0

20、69。 2)山区河流,河床有植物、蔓生杂草多石滩,糙率值取0.060.092。 5.5.3.3 流量推算 5.5.3.3.1 一般规定 1) 根据河段实际出现的水流运动状况,采用恒定均匀流、恒定非均匀流或非恒定流公式计算流量。 DB50/T589- 2015 7 2)河段较顺直,断面形状、底坡和糙率变化小可采用恒定均匀流;非匀直河段,断面形状、底坡、糙率沿程发生变化可采用恒定非均匀流或非恒定流。 3) 漫滩河段,应划分主槽、滩地,分别分析糙率和计算流量。 5.5.3.3.2 水面比降计算 水面比降按(3)式计算 100ulZZSL= (3) 式中:S水面比降(%); Zu上比降断面水位(m);

21、 Zl下比降断面水位(m); L上、下比降断面间距(m)。 5.5.3.3.3 恒定均匀流按(4)式计算: 21321RSsQAn=(4) 式中:SQ比降面积法测算的流量(m3/s); S水面比降(%); A过水断面面积(m2); n河床糙率; R水力半径(m)。 5.5.3.3.4 恒稳定非均匀流和非恒定流按SD17485 比降- 面积法测流规范中计算公式执行。 5.5.4 走航式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法 5.5.4.1 走航式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使用于水库、湖泊和水面流速小于2m/s的流量监测。 5.5.4.2 走航式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安装在大功率的冲锋舟船体一侧或船体下,应能垂直进入水流

22、中,使仪器探头上的方向标识箭头与船体纵轴线平行。 5.5.4.3 测验方法 5.5.4.3.1 监测前对仪器进行自检,并根据现场条件对仪器参数进行设置,记录相关信息。 5.5.4.3.2 测验开始和终止分别观测水位一次;当水位跨峰、跨谷时,应增加水位观测次数。 5.5.4.3.3 测船应沿测流断面匀速航行,船艏不得大幅度摆动,测船速度宜接近或略小于水流速度。 DB50/T589- 2015 8 5.5.4.3.4 流量相对稳定时,应进行两个测回断面流量测验取其均值,每半测回流量值与平均值的相对误差大于5%,应补测一个测回。 5.5.4.3.5 流量在短时间内变化较大时,可适当减少测回。宜完成一

23、个测回,特殊情况可只测半测回,应作出说明。 5.5.4.3.6 水边距离可用标尺、 手持测距仪进行测量或目测, 外接GPS时, 可根据测船起点、 终点位置,利用测流断面成果计算水边距离。 5.5.4.3.7 选择合适的外推方法(常数或指数方法),估算上、下盲区流量。 5.5.4.3.8 岸边流量估算,岸边流速系数根据断面形状选用,斜坡岸边取0.67- 0.75,不平整陡岸边取0.8,光滑的陡岸边取0.9,死水边取0.6。 5.5.4.3.9 全断面流量应由实测部分流量、岸边流量及上下盲区流量之和组成。 6 堰塞湖监测 6.1 适用条件 监测堰塞湖上、下游水雨情变化及溃口洪水过程,保障堰塞体除险

24、处置和下游避险安全。 6.2 堰塞湖应急监测内容 6.2.1 调查堰塞湖名称、所处河流的河名。 6.2.2 调查堰塞湖地理位置、坐标(经度、纬度)、山崩滑坡体入河位置的岸别(左岸、右岸或二者兼具)。 6.2.3 测量堰塞湖形状及特征:堰长、堰高、堰宽、堰塞坝体体积。 6.2.4 测量堰塞湖回水长度、水面平均宽度、平均水深、湖前水面到坝顶的高度。 6.2.5 监测堰塞湖入、出库流量和坝体上、下游水位及堰塞湖蓄量,堰塞坝下游渗漏水量和沙量等。 6.2.6 调查堰塞湖上、下游受威胁人口、房屋、学校和工厂等信息,调查附近水文站、堰塞湖上游主要支流的集水面积、坡降、水利工程等信息。 6.3 应急监测资源

25、配置 6.3.1 根据监测区域的工作条件及工作内容,配备工作人员,配置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等。 6.3.2 应急监测车宜配置较大功率的越野车,以保证在汛期内出现各种情况下均能开展监测工作。 6.3.3 仪器设备配置应针对应急监测区域的水文测验项目,充分考虑河流特性,使用先进仪器、新技术开展水文应急监测工作,以提高水文应急监测工作效率。 6.4 水文监测站网布设 DB50/T589- 2015 9 6.4.1 监测站网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水文站网,当现有的监测站或其观测项目不能满足应急处置要求,应增建监测站点。可在堰塞湖上、下游增加水位监测断面,堰塞坝周围增加雨量监测点。 6.4.2

26、 监测站网与观测项目可根据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监测设备运行条件实时调整,临时监测站点可在堰塞湖险情排除后撤消。 6.5 监测方式 6.5.1 降水量监测宜采用翻斗雨量计监测,每日8时巡查雨量计设备一次。 6.5.2 水位监测 6.5.2.1 水位监测宜选用气泡式水位计监测,同时设立人工水尺观测水位,或使用全站仪免棱镜模式观读固定位置至水面的高度。 6.5.2.2 水位应每1小时观测一次, 水位变化急剧时, 应每10分钟或30分钟观测一次, 并做好相应记录。 6.5.3 流量监测 6.5.3.1 堰塞湖流量监测断面应布设在堰塞湖上游、下游和溢流堰口,并尽量布设在有水位监测的地点。 6.5.3.2

27、流量测验方法 6.5.3.2.1 当有测船、GPS、走航式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测深仪设备时,可在监测断面进行一个测回测验,ADCP软件选出测点流速,用测深仪测量水道断面,计算出流量。 6.5.3.2.2 当有测船、测深仪、流速仪、手持测距仪设备时,可用手持测距仪测出测速垂线的起点距,用测深仪测量水道断面,用流速仪测量各点流速,计算出流量。 6.5.3.2.3 当只有电波流速仪设备时,可在断面左、中、右测三点水面流速,乘0.60.8水面流速系数,计算断面流速,估算大断面后,计算出流量。 6.5.3.2.4 当只有全站仪、 秒表设备时, 采用极坐标法定位天然浮标, 计算浮标运动速度, 乘0.60

28、.8浮标系数,计算断面流速,估算大断面后,计算出流量。 6.5.3.2.5 当只有秒表、皮尺设备时,按左、中、右投放浮标,计算左中右浮标运动速度,3组流速平均后乘0.60.8浮标系数,计算断面平均流速,估算大断面后,计算出流量。 6.5.3.3 测次布置 水位变化缓慢时,应每日8时、20时施测一次;水位变化急剧时,应每30分钟或1小时施测一次。 6.5.4 泥沙监测 6.5.4.1适用条件 DB50/T589- 2015 10 配备泥沙监测仪器时,选择在坝下测流断面处监测泥沙;无泥沙监测仪器时,选择在坝下测流断面岸边取沙,并注明“岸边取样”。 6.5.4.2 仪器选择 泥沙取样仪器选择自动测沙

29、仪(OBS浊度计、LISST激光测沙仪),或就地选取容量大于1000cm3的采样器皿。 6.5.4.2 取样规定 6.5.4.2.1 测沙仪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器使用前,应精确率定、建立工作模型(曲线、 方程)或技术参数,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2) 仪器有预热要求,应提前按要求的时间对仪器预热。 3) 仪器测量时,探头至水面、河底的距离,均不得小于仪器的感应范围。 4) 仪器使用期间,应在不同时期和含沙量级对工作模型(曲线、方程)进行校测分析。 5) 仪器校测系统误差不大于2%,原工作模型(曲线、方程)可继续使用,否则,应停止使用,并重新率定和使用新的工作模型(曲线、方程)。 6.

30、5.4.2.2 采样器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样器取样后,应现场量记水样容积,将仪器仓中的余留泥沙冲洗干净,一并倒入存样容器。 2) 仪器取样容积与盛样容器的容积之比应小于0.9,水样取满应作废重取。 6.5.4.2.3 单沙取样测次:每日8时、20时取样1次,含沙量变化剧烈应增加测次。 6.5.4.3 水样处理 6.5.4.3.1 水样容积宜在现场进行量记, 量读误差不得大于水样容积的1%, 所取水样应全部参加量记,量记水样容积不得使水样容积和泥沙减少或增加。 6.5.4.3.2 水样处理可采用快速沉淀法,选取明矾或活性炭置于水中,现场浓缩或过滤水样。 6.5.4.3.3 选用比较密

31、实清洁棉纱布对沉淀水样进行过滤处理。 6.5.4.3.4 经烘干采用有克度单位秤进行称重,得泥沙重量。 6.5.4.4 含沙量计算 含沙量一般是指单位体积的浑水中所含的干沙的质量。按(5)式计算: SsWCV= (5) 式中:CS实测含沙量(kg/m3或g/m3); WS水样中的干沙重(kg或g); V水样容积(m3)。 DB50/T589- 2015 11 6.6 溃口监测 6.6.1 溃口口门宽度测量 6.6.1.1 采用全站仪免棱镜模式对堰塞坝口门宽进行施测。 6.6.1.2 溃口口门宽度无法测量时,可分别按(6)、(7)、(8)式进行估算。 黄河水利委员会公式:()2/102/12/1

32、HBWKbm=(6) 铁道部科学研究院公式:()2/102/12/1HBWKbm=(7) 谢任之公式:()EKWHbm3/0= (8) 式中:K坝体土质有关的系数; W水库蓄水量; B坝顶宽度; 0H坝前水深; E坝址横断面面积。 6.6.2 溃口流量测验 6.6.2.1 电波流速仪测流法 选用电波流速仪施测溃口水面流速,水面流速系数借用0.60.8,溃口面积近似口门宽与口门水深乘积。 6.6.2.2 溃口堰流测流法 当溃口口门比较稳定,且口门宽度不太宽,溃口水流可近似作为河流测验的出流。溃口水流为自由流,溃口流量按(9)式计算 3202Qmbg H=(9) 式中:b溃口口门宽; 0H外江水面

33、至溃口口门堰顶的水深; 收缩系数(1); g重力加速度; m宽顶堰的流量系数。 m值可按(10)式计算: DB50/T589- 2015 12 3/0.32 0.010.46 0.75 /P HmP H=+ (10) 式中:P外江河底至溃口口门堰顶的高度; H外江河底至溃口口门堰顶的水深。 6.6.3 溃口监测测次:宜每10分钟或30分钟施测一次口门宽度和流量。 7 应急测绘 7.1 高程测量 7.1.1 一般规定 7.1.1.1 高程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或卫星定位高程测量。 7.1.1.2 高程测量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在已有高程控制网的区域,可沿用已有高程系

34、统,并提供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转换关系。 7.1.1.3 水准点应选用国家基本水准点为起算点进行引测。 7.1.1.4 无国家基本水准点时,可采用当地公路、建委、规划等部门的高程系统,并将其作为假定高程。 7.1.1.5 当地无国家基本水准点或其他部门高程系统时,可选用应急区域附近1:1万或1:5万电子地图中桥梁、广场、学校、工厂等标志性建筑物的地物点高程作为引测点。 7.1.1.6 当国家基本水准点、当地高程系统点或建筑物地物点引测点距监测断面较远,可采用卫星定位高程测量或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引测至监测断面。 7.1.1.7 高程测量等级根据需要可采用三、四或五等,测量路线可采用附合路

35、线、闭合路线、支线等。 7.1.2 水准测量 7.1.2.1 水准测量应采用不低于DS3级水准仪,配置双面水准尺,如因条件限制,可用单面水准尺按一镜双高法施测,不得使用塔尺或折尺。 7.1.2.2 水准测量可采用中丝读数法,三等应进行往返观测,四等、五等采用附合或闭合单程测量。 7.1.2.3 数字水准仪进行水准测量时,应避免望远镜正对太阳;若有振动时,应待振动源造成的振动消失后,才能进行测量。 7.1.2.4 往返测量高差不符值、 路线、 环线闭合差限差等应符合SL582014 水文测量规范 的规定。 7.1.3 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 7.1.3.1 进行水准测量困难的山区,可用电磁波测距

36、高程导线进行测量。 DB50/T589- 2015 13 7.1.3.2 高程测量视线长度一般不大于700m, 最长不得超过1km, 视线长度大于500m应使用不小于40cm40cm的特制觇牌。视线垂直角不得超过15,视线高度和离开障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7.1.3.3 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测量可采用每点设站法或隔点设站法,也可两种方法交替使用。 7.1.3.4 每点设站为每一照准点安置仪器进行对向观测的路线,隔点设站为每隔一照准点安置仪器的路线,隔点设站采用单程双测法,即每站变换仪器高度或位置观测两次,前后视线长度之差不得超过100m。 7.1.3.5 每站测前测后,应各测量一次仪器高

37、和棱镜高,两次互差不应超过2mm;采用每点设站法可单向观测,总测回数不变。 7.1.3.6 全站仪观测斜距、 平距和高差时, 温度变化超过1C,宜在测回间重新输入温度后再进行观测。 7.1.3.7 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SL582014 水文测量规范规定。 7.1.4 卫星定位高程测量 7.1.4.1 卫星定位高程测量可采用静态方法进行四等及以下高程测量, 五等及碎部高程测量可采用RTK方法进行。 7.1.4.2 卫星定位高程测量宜与卫星定位平面控制测量一起进行。 7.1.4.3 卫星定位高程测量采用RTK方法时,若位于CORS系统的有效覆盖区内,可选用网络RTK测量。

38、7.2 断面测量 7.2.1 距离与起点距测量 7.2.1.1 大断面和水道断面的起点距,宜以断面端点桩作为起算的零点,起点距以m计。 7.2.1.2 两岸断面桩之间或固定点间的距离,应进行往返测量,边长相对误差应不大于1/500。 7.2.1.3 起点距的测量可采用全站仪、卫星定位接收机、测距仪等仪器测定,也可采用直接量距、交会法、极坐标法等方法测定。 7.2.1.4 使用交会法测定起点距时,所设基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线长度的往返测量相对误差应不大于1/1000。 2)全站仪交会时基线长度,应使断面上最远一点的仪器视线与断面夹角不小于30,在特殊情况下应不小于15。 7.2.1.5 使

39、用极坐标法测定起点距时,高程基点的高程采用四等水准引测,全站仪垂直度盘最小读数应不小于30。 7.2.2 水深测量 7.2.2.1 采用测深杆、测深锤测量水深,应在垂线上进行两次测深,取平均值作为实测水深。 DB50/T589- 2015 14 7.2.2.2 采用测深仪测深每次测深前应对测深仪进行参数设置。水深测量开始和终止分别观测水位1次,水位变化大应在各垂线测深时观测水位。 7.2.3 大断面测量 7.2.3.1 大断面测量包括水下和水上部分测量。 水上部分应测至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0.51.0m; 有堤防的河流,应测至堤防背河侧的地面,无堤防而洪水漫溢至与河流平行的铁路、公路时,应测至其

40、外侧。 7.2.3.2 大断面测量前,应清除断面上的障碍物,在岸上主要转折点设桩。 7.2.3.3 大断面测量岸上部分的测点布设应能控制地形的转折变化。 水下断面的测深线数目按5m或10m一根垂线布设。 7.2.3.4 大断面的高程测量,水边线以上地形转折点的高程,宜采用五等水准或RTK方式测量。 7.3 地形测量 7.3.1 一般规定 7.3.1.1 河道地形测量分为岸上和水下两部分,岸上和水下地形测量宜同时进行。 7.3.1.2 地形测量采用平面直角坐标,利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或重庆独立坐标系统。利用国家或地方坐标系统困难时,可在国家地形图上量取坐标与方位角,作为独立坐标系统的起算数据。

41、 7.3.1.3 测量范围垂直方向应测至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上;滩地较宽的河流应测至漫滩边界,有堤防的河段应测至堤防背河侧的地面。顺水流方向,其长度应大于宽度,滩地较宽的可适当变通。 7.3.1.4 测图比例尺宜选用1:1000、 1:2000、 1:5000比例尺, 图幅尺寸可选用 (长宽) : 40cm40cm、40cm50cm或50cm50cm。 7.3.2 平面控制测量 7.3.2.1 一般规定 7.3.2.1.1 平面控制测量应进行基本平面控制、图根平面控制、仪器站点平面控制三级控制。可采用卫星定位平面控制、导线网进行平面控制测量。 7.3.2.1.2 控制网布设应将可利用的国家控制点和

42、邻近水文(位)站固定点作为控制点,控制网内应设置13个标志的控制点。控制点密度应能满足岸上和水下地形测量的要求。 7.3.2.2 卫星定位平面控制测量 7.3.2.2.1 卫星定位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静态或动态方法进行施测。 7.3.2.2.2 三、四等平面控制网应采用静态测量,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网可采用静态或RTK测量。 7.3.2.2.4 卫星定位控制网选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DB50/T589- 2015 15 1) 控制网点应选在便于安置仪器、 交通便利、 土质坚实、 稳定可靠的地方,要有利于加密和扩展。静态控制测量中要保证至少有一个通视方向; 动态控制测量中控制点总数不应少于3个, 应

43、保证至少有3个或2对以上相互通视的点位。 2) 控制网点位应该布设在没有强烈干扰卫星信号接收的干扰源或无强烈反射信号的物体, 高度角在15以内无障碍物遮挡的视野开阔地区。 7.3.2.2.5 卫星定位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的规定。 7.3.2.3 导线测量 7.3.2.3.1 导线测量作为首级控制时,应布设闭合导线或环导线。作加密控制时,可布设附合导线、单结点导线、闭合导线或支导线。 7.3.2.3.3 导线点应选在地势较高、视野开阔、地面坚实的地点,并将可利用的测验标志点兼作导线点。导线点应统一编号,各导线边长应大致相等。导

44、线网为闭合导线时,点序号应按反时针编排。 7.3.2.3.4 导线边长采用全站仪往、返测量,所测的导线边长不应小于50m,往、返单向各观测两组,每组测读两次,各组互差应不大于3cm,往返测误差应不大于5cm。 7.3.2.3.5 导线测量控制网的技术要求,应符合SL197- 2013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 7.3.3 数字地形测量 7.3.3.1 一般规定 7.3.3.1.1 数字地形测量采用全站仪、RTK测图等方法,外业数据采集可采用编码法、草图法或内外业一体化采集法。 7.3.3.1.2 数字地形测量应对照实地测绘,遵循“看不清不绘”的原则。 7.3.3.2 全站仪测图规定 7.3.

45、3.2.1 选用仪器测角中误差不大于6,测距固定误差不应大于10mm,比例误差系数不大于510- 6。 7.3.3.2.2 测图可采用草图法或内外业一体化的实时成图等方法,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采用草图法作业, 应现场绘制草图, 且对测点进行编号, 测点编号应与仪器的记录点号相一致。绘制草图时,宜简化标示地形要素的位置、属性和相互关系等; 2) 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实时成图法作业,应实时确立测点的属性、连接关系和逻辑关系等; 3) 地形较为复杂的地区作业时,对于仪器无法直接测量的点位,可采用几何作图方法进行测量。 7.3.3.3 RTK测图应满足CH/T2009- 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

46、测量(RTK)技术规范的规定。 DB50/T589- 2015 16 7.3.3.4 水下测量 7.3.3.4.1 水下地形测量可采用断面法或散点法。采用断面法在河流上测量时,断面宜与水流方向垂直。 7.3.3.4.2 水下地形点密度应能反映水下地形特征,按1/2000的测图比例,每40米测1个断面。 7.3.3.4.3 水下地形测量平面定位可选用前方交会法、极坐标法、卫星定位法等。 7.3.3.4.4 全站仪前方交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点交会角应为20160,个别点交会角应不小于15。 2) 每一测站测量开始前,应对相邻控制点进行检查:平面检查测角误差应不大于4;检测相邻测站点高程

47、,其误差应小于1/5基本等高距。 3) 每测定15个断面应归零方向一次,归零差超过4则应重测。 7.3.3.4.5 全站仪极坐标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下地形平面定位的照准目标 (立尺点、反射棱镜或其他作为激光反射面的物体),其中心位置与测深仪探头应在同一铅垂线上,最大偏差应小于0.2m。 2) 定位时测站与测区平面垂直角较大,应观测垂直角进行水平距离改正。 7.3.3.4.6 卫星定位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星定位天线平面(基准站、流动台)15仰角以上应无大片障碍物阻挡卫星信号。 2) 基准站至测区应视野开阔,无高大建筑物或高山阻挡,并远离无线电发射源、高压输电线等,其距离不应小

48、于200m。 3) 卫星定位作业过程中, 有效观测卫星数应不少于4颗。 点位几何图形因子 (PDOP) 值应不大于7。 4) 卫星定位流动台天线相位中心与测深仪换能器中心位置, 应在同一铅垂线上, 最大偏离值应小于0.2m。 7.3.3.4.7 水深测量要求应执行第7.2.2条的规定。 7.4 堰塞湖测量 7.4.1 坝体体积量算 7.4.1.1 坝体体积测量 7.4.1.1.1 基准建立应执行第7.1.1.2条、第7.3.1.2条的规定。建立的基准应与水位监测高程一致。 7.4.1.1.2 采用GPS静态控制网的方法引入3个以上GPS D级点,再用RTK在GPS D级点的基础上测出多个图根点

49、,在图根点上用极坐标测量法对碎步点数据进行采集。 7.4.1.2 坝体体积计算 DB50/T589- 2015 17 7.4.1.2.1 根据堰塞湖出现前卫星图片、遥感影像、航拍影像、电子地形图和堰塞湖出现后现场实测坝体地形图,计算堰塞坝体体积。 7.4.1.2.2 堰塞湖出现前未获得卫星图片、遥感影像、航拍影像及电了地形图,现场测量堰塞坝体地形图。同时测得堰塞坝体的边缘、堰塞坝体两岸的坡度、堰塞坝体下游水面比降,模拟一个堰塞湖出现前的地形图,根据模拟地形图和堰塞湖出现后现场实测的堰塞坝体地形图,计算堰塞坝体体积。 7.4.2 库容测量 7.4.2.1 当有测船、GPS、测深仪等设备时,按1/

50、 2000比例测出整个堰塞湖的水下地形,采用测绘软件算出堰塞湖水体的体积, 或采用两断面的横切面积和两断面之间的距离推算部分堰塞湖水体的体积,多个体积叠加得出堰塞湖水体的总体积。体积按(11)和(12)式计算: 2L)SS(11+=iiiinv (11) nvvvv+=.21(12) 式中:v水体体积(m2); L水体间距(m); S断面横切面积(m2)。 7.4.2.2 当有手持测距仪、测深仪、全站仪等设备时,用仪器测量水位、水面宽、间距、水深等参数,推算各断面间水体体积,计算堰塞湖水体的体积。 7.4.2.3 当有全站仪、堰塞湖出现前的地形资料时,用全站仪测出堰塞湖水位及堰塞体地形,根据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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