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普及型G3手机集中采购协议2010年普及型G3手机集中采购供货补充协议甲方: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丙方: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同意,乙方退出广东省移动电子商务渠道终端供货平台,将现有电子商务渠道的集采机型(联想TD36t、TD80t)库存转移给丙方。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特做如下约定:第一条 移交数量1,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截止 年 月 日,本次电子商务渠道库存由乙方共计向丙方转移TD36t 台,TD80t 台。2,甲方根据以上数据开具授权发货函至乙方,委托乙方向丙方发货。第二条 货款结算1、丙方根据乙
2、方发货数量,按移动集采协议价的90%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应为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序号品牌型号协议价(元/台)备注1联想TD36t5372联想TD80t7992、甲方在收到丙方货款项后,甲方开具退货证明给乙方,乙方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给甲方办理红字发票,退款手续齐全在一周内退款给乙方。退等额货款给乙方,同时甲方开具退货证明和红票冲抵给乙方。3、当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购协议设备时,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与甲方签署的集采协议,按协议价的90%与甲方结算;协议价的10%作为尾款,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有限公司根据集采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委托丙方与甲方进行结算。第三条 其他1、此补充协议受甲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签署的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11普及型G3手机产品供货合作协议,以及分别与乙方、丙方签署的2010年普及型G3手机集中采购供货协议约束。2、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三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页无证文)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 市 区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