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技 术 咨 询 合 同项目名称: 清洁生产审核+污染防治对标项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
2、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 术 咨 询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污染防治对标 项目进行审核报告编制的技术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
3、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协助 有限公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污染防治对标报告编制工作。2咨询要求: 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污染防治对标报告通过环保部门的评估;因乙方原因使报告未能通过评估,需要重新编写或修改时,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清洁生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工作期间,如甲方未能提供真实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成果,造成清洁生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工作未能通过评估时,责任由甲方负责。3咨询方式:乙方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以及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和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污染防治对标报告的编制工作。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乙方在甲方提供所
4、需资料及按期支付经费情况下,于2015年8月31日前协助甲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工作,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污染防治对标报告。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甲方设备、工艺、环保、能耗、物耗等与清洁生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工作相关的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配合乙方的现场污染源调查和物料平衡调查工作。3其他: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有关管理制度、动员员工积极参与清洁生产和对标工作并提出初步方案,负责清洁生产方案和污染防治对标整改方案的实施,并负责为乙方在甲方工作时提供方便。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
5、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元)(备注:以上费用包括清洁生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技术服务费以及专家评估验收会议费)。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第一次支付元(元),合同签订后即付;(2)第二次支付元(元),报告完成后(评估会前)即付;(3)第三次支付元(元),通过评估后即付。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清洁生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文件提供给第三方(环保管理部门除外)。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工作人员 。3保密期限:
6、长 期 。4泄密责任: 赔偿乙方相关经济损失 。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需要保密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2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工作人员 。3保密期限: 长 期 。4泄密责任: 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七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协助甲方编写完成本项目清洁生产审核
7、报告和污染防治对标报告。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省环保部门的评估。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四 条约定,付款延期报告完成日期顺延(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二 条约定,报告完成日期推迟,甲方按日扣除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
8、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乙、双)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负责协调双方顺利开展工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遇产业政策调整造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污染防治对标报告无法审批时;第十
9、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联系人: (签名) 年11月11日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联系人: (签名) 年11月11日印花税票粘贴处: (此页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
10、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
11、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
12、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
13、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