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前沿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版本号: V1.0
编 制:__ ____李 唐_______________
审 核:_____ _ 李本银_________________
批 准:______ 阮金华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日期:2014年5月31日 生效日期:2013年06月01日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车辆使用行为,减少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领导工作用车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依法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车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公司实行公司综合管理部专设车辆管理人员,实行车辆管理人员专职车辆管理和派车制度。
3.本公司车辆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科学安排好车辆,优先保证公司领导、经营和客户接待用车;
(2) 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3) 文明行车,遵纪守法。
二、派车管理
1.根据领导要求、工作需要、调剂合并使用,确保领导用车、经营用车、财务领送大额现金,以及客户接待用车。
2.凡本公司有大型活动、接待上级领导和来宾等活动需要用车的,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派。
3.在江北、渝北区域内办事的、市区一般性事务的办事人员,原则上乘坐公交车辆。接送供应商和客户、部门领导开会,或者一次性有大量物品运送的事务,可以派车。
4.各部门用车,需在前一天下午5:00之前填报派车申请单到综合管理部,向综合管理部申请,完成审批程序后,由车辆管理人员安排车辆,通知用车人乘用车辆和驾驶员等信息。
5.行政用车一律由车管人员统一调度,其他人员无权调度用车。符合用车条件的,车辆管理人员根据相同方向、相近目的地,进行组合派车,并在相应派车申请单上注明。回程不能统一的,车辆将就路程最远、办事时间最长的用车人,其余人员乘坐公交车辆返回。
6.车辆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严禁无照人员和非指定人员驾车。实行用车登记管理制度,所有派出车辆,一律由车辆管理人员按批准的用车申请派车。
7.行政司机凭批准的用车申请单报销出车费。行政司机凭单填报正式报销单,车辆管理人员初审后报综合管理部领导核查,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出车费用。
8.行政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和私用,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和因私用车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9.公司领导享有优先用车权利,包括正常工作用车或业余用车,但均实行派车管理制度,由车辆管理人负责登记记录。
10.用车申请单在执行过程中,公司领导适时抽查,以监督车辆管理人员和行政司机履职情况。
三、出车管理
1.行政司机经安排出车,同时填写行车记录,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合理选择经济、快捷和安全的行驶路线。
2.放在车上的一切工公司财物,当面交接后,当值行政司机承担保护、保管的责任,没有公司授权人员的指令,行政司机不得私自或允许他人私自取拿。违反者,承担私用财物的全额赔偿。
3.行政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法行为遭受的行政处罚和因为违法导致的事故,全责(含半责以上)、保险公司赔付后的费用,500元以下由责任司机全部承担,500元以上责任司机承担60%;半责(含零责以上)、保险公司赔付后的费用,300元以下由责任司机全部承担,300元以上由责任司机承担30%;零责、保险公司赔付后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行政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出办私事、外停(过夜)、外借或交由非指定驾车人员驾驶出去办事或过夜。如有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工资500元和按规定向公司交纳私人用车费用。若因此发生车辆被盗、被损或人身伤亡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含保险公司赔付后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处理。
5.行政司机不得酒后驾车,随意搭货带人,在行车过程中不抽烟、不接听移动电话、不打扰乘车人因工谈话和不外传乘车人因工谈话内容;确需接听电话应停车至安全地段接听。
6.行政司机出车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车停回办公楼前停车场,不得私自将车开离停车场办理任何私事。
7.为保证出车及时准确,在工作时间内,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应当在综合管理部待命或兼做其他工作;确有特殊情况离开综合管理部时,必须随时保持信息畅通并10分钟内及时回复或回到综合管理部。
8.出车回到公司,下班时将车钥匙交还车辆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在国家法定假日,没有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应当在放假的前一天下班前或完成出车任务后将车辆钥匙交回车辆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如有临时出车任务时,再领取钥匙出车。
四、车辆及行政司机安全管理
1.车辆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安全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制度。安全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事故案例,以及综合管理部领导安排的学习内容。
2.安全学习要严格学习纪律,按时考勤和签到,行政司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当向综合管理部领导请假,并事后补课。迟到、早退、缺席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罚
3.车辆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掌握每个驾驶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每个驾驶员的思想、工作、情绪现状,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帮助消除有可能危及安全驾驶的潜在的不安全身体和心理因素。
五、车辆保养和维修管理
1.车辆保养。要求定时洗车、打蜡,随时保持车内和车身清洁,使用规定香水。适时保持车辆空气清新,车内物品摆放有序。车辆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记载,作为评先进和计发工资的评比条件。
2.行政车辆附属用品,根据工作需要,由行政司机申报,车辆管理人员初审,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同意后,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采购,并由行政文员进行出入库和实物领用登记和台帐建立。
3.行政车辆原则上实行定点维修,行政司机负责对车况进行检查、保养,做到及时维修,不出“病”车;车辆例行检修和维修由行政司机提出计划,车辆管理人员初审,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到工公司定点单位实施修理。情况紧急时行政司机可直接向董事长或总经理申请应急维修,经批准后立即就近维修。
4.行政车辆需要维修换件的,由行政司机先提出书面申请,由车辆管理人员审查后,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定点维修公司家维修换件。车辆维修完毕后,须由辆车管理人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结算有关费用。
六、车辆用油管理
1.行政车辆用油实行单位统一采购、凭卡加油。
2.行政车辆用油实行定点凭卡加油和单车加油签字制度。加油清单由车辆管理人员初审后,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由车辆管理人员和财务一道与供油单位每月结算。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外购油,如遇特殊情况应向车辆管理人员事先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加油,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七、奖惩制度
1.安全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全年无安全事故,无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对全年完成任务出色,符合管理规定的驾驶员,申报年终评优。
3.行政司机违反本办法,除承担相应条款规定的责任外,每人违反每款次扣工资20元;酒后驾车的,一律停薪、停驾学习,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30元/天。
4.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行政司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部领导,并与相关部门衔接,依法参与和配合事故处理。
5.车辆管理人员在车辆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给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带来危害或损失的,视其情节扣当月工资50-100元。
八、附则
1.公司指定驾车人员,受本制度约束和承担相应责任。
2.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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