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摄制合同联合出品电影合同书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乙 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广电总局对电影创作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电影(以下简称“该影片”)的共同摄制发行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基本条款1、 影片片名:2、 主创人员:导 演: 编 剧: 主要演员: 如主创人员有变动或因剧本纠纷未解决,须经各方共同协商顺延拍摄或另行签署补充协议。3、开机时间: 年 月 日;停机时间: 年 月 日。第二条:字幕署名条款: 1、双方同意:由
2、甲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对该影片的出品单位、联合摄制单位、赞助或支持单位、演职员以及相关宣传品的署名字幕、排列次序、字体大小和措辞等。2、双方同意该影片署名为:出品方: 联合出品:(乙方公司)第三条:电影的拍摄1、 双方认可剧本及主要演员后委托甲方负责该影片组的具体拍摄、对外签约、财务管理等有关摄制工作的全部事宜。第四条:送审条款1、该影片由 甲 方负责报送立项申请及送审材料工作。2、该影片拍摄完成后,由 甲 方负责按有关规定备齐相关材料,并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与其相关的费用计入摄制成本。该影片未获审批通过前,各方均无权在任何地区以任何形式进行该影片的放映和发行销售工作。3
3、、该影片发行前如需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由 甲 方负责组织实施修改工作直至通过,其他各方配合进行。第五条:违约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之内容,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该影片摄制总成本20%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免责条款如因天灾、战争等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该影片无法完成,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双方以投资比例承担风险。 第七条:其它条款1、本合同如需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3、本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均适用中国大陆法律,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有管辖权
4、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双方均不得将此合同作为融资的依据,因融资产生的纠纷由融资方自行负责解决,与其他方无关。5、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5、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
6、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7、: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