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xxxx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2016年10月目 录第一节 总则- 1 -第二节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 2 -第三节 项目安全管理与施工安全控制主要程序- 8 -第四节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 12 -第五节 安全专项费用使用与台帐管理- 14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和调查处理- 14 -第七节 安全生产的奖惩与施工单位履约动态信用评价- 15 -xxxx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
2、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部门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树立“安全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生产服从安全”的思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项目办负责全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设计单位承担主体工程所需安全措施要同步设计的有关责任;项目总监室按照监理规范要求承担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其标
3、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落实。第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各单位应按照分级职责明确责任义务,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问责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对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制度不力,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以及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相应处罚。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第二节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第六条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项目办成立由项目办主任为组长,项目办副主任为副组长,项目办各部室主要负责人、设计代表、项目总监室总监和施工项目经理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项目办安全生产部,负
4、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一). 项目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2、负责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3、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4、督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指导各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5、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建设项目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6、组织制定并与项目总监室、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目标责任书。7、向上级各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二). 项目办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
5、关政策、法规和规范,落实项目办的各项决定。2、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4、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5、组织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6、负责“平安工地”创建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7、参与工程安全评估及工程事故责任的调查。8、负责施工安全专项经费的计量支付审核。9、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第七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本项目实行自行监理,由项目总监室执行工程监理职能。总监室总监为本项目监理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属专业监理工程师
6、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1、项目总监室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2、编制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工作。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和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旁站监理。4、加强安全巡视检查监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项目办报告。5、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中应有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事故)记录,以及规模较大或危险性大工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等内
7、容。 6、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证。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第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1、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其勘察成果负责。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工程所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或者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应为工程实施提供准确资料并提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建议。2、勘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对所设计项目的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以及结构特殊和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设计单位应提供详细专门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设计,并提出保
8、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4、对工程所在区域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勘查设计单位应详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5、勘查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在技术交底时阐述清楚;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不能满足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的,勘查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及时予以修改,并出具修改方案或变更设计图纸。第九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1、施工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2、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
9、、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管理;3、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施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施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5、施工单位要按规范要求保证对劳动保障、生产安全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6、施工单位要保养、维修好现场施工机具及相关器材,并按规定对施工机具及关联材料进行检测和更换,确保施工机具和器材的完好;7、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给施工人员备齐安全防护用品,所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8、施工单位要进行定期
10、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9、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其它工作;10、较大安全风险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须按程序报监理单位和项目办审批;1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交底至现场作业人员;1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支付。13、施工单位要按时向项目办和总监室填报安全月报表。14、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1人/5000万元配备。第十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
11、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办与所在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必须持有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组织编制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配套的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和生活条件。5、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6、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启动预案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8、组织编
12、制实施本标段的“安全生产月”及相关安全活动方案等。第十一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的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协调本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执行情况。 2、协助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时及时停止作业,指挥人员撤离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3、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 4、参加对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参与安全技术交底,负责检查班前会开展情况并做好记录,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设
13、备验收、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督促本合同段个人安全与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节 项目安全管理与施工安全控制主要程序第十二条 本项目各单位要按照“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实现现场有效控制”总体工作思路切实做好各自层面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第二节有关职责规定,通过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工作条件、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及合理使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通过内部监督与层级间监督保证其有效运行和发挥作用。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的施工环节,并进行有效的
14、责任问责,项目办与项目总监室、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内部要按照分工分解安全责任,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第十四条 本项目安全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卡制度,由项目办组织审核,要求按照与工程质量卡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按实际入场的施工、监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责任分工,并签订安全责任卡。第十五条 项目总监室、各施工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局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的要求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及办法。第十六条 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与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施工单位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一般性工程要编制针对性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得用简单笼
15、统的一般性条目应付。特殊与危险性大工程(范围为: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爆破工程:6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7、边通车边施工的工程;8.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预案,必须附有安全监测、计算分析结果;项目总监室要根据工程施工安全控制需要审批施工风险评估报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预案。施工单位须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办、监理审核后由总监室总监批复实施。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必须到位自检合格,
16、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签批后方可开工,并作为批准分项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之一。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步骤对其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及验收。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两项达标”。 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国家、省与地方有关要求落实对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委托地方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
17、使用。使用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工前检查与交接班验收交接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满足技术等级要求的上岗资格证,作业前须进行安全作业流程交底并做好日常设备使用记录。租赁与临时租用特种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必须做到审验手续完备合规,操作人员持证满足要求;并应在租用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保障的风险责任条款。特种设备的审验材料与操作人员证件经监理核实后装订成册报备项目办。第二十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员进行查验,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资料档案,对影响安全使用的及
18、时报废。第二十一条 民爆物品采购、运输、储存、爆破作业时应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6令)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应严格服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认真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炸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GB50089-2007)等规定落实责任人,做好民爆物品储存保管的安全、防火、防雷、防盗工作,以及领用、登记、使用、清退、销毁等环节的监控和管理。第二十二条 项目总监室、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行业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交通运输部公路局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中相关要求、监理规范等要求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第二十三条 项目总监室、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交通部公路水
19、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识别风险因素、确定重大危险源清单,通过经常性的全面检查,查违整改,展开施工过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时限及确定的要求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可控。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项目办和项目总监室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于项目办下达的整改要求,要按时限予以整改,经监理验收后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办。对于因施工单位严重违规、违章操作,被有关单位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在未经有关单位复检和下发复工通知前,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复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第二十五
20、条 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可靠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结合生产需要进行演练。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的动态控制与安全生产管理专报制度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动态控制。项目办每月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要求项目总监室总监与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查,工点监理工程必须每日有检查及纠正安全隐患的记录;施工单位每日有检查记录。同时,安全整改指令闭合。本项目中实行安全生产专报制度。项目总监室、各施工单位要对每月的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状况及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在每月25日前向项目办提交安全生产专题月报。该内容及有关整改措施要求同时纳入每月调度会的汇
21、报材料中。另外,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安全生产的动态及时采取措施。第二十七条 项目总监室、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项目办安排展开“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平安工地创建”等活动。要求将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其中,围绕主题及结合自身安全方面的共性问题与薄弱环节开展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第四节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阶段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2、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组织员工学习安全
22、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杜绝违章作业。4、各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教育,一是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基础教育”;二是专项工艺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培训规定1、项目总监室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三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由项目办及有关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2、施工单位要对进场工人及调换工种后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特殊工种(电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和起重机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等)工人除进行一
23、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项目总监室要对各合同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五节 安全专项费用使用与台帐管理第三十条 安全专项费用指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的费用,确保安全专项费用专款专用。施工单位不得以安全专项费用为额度限制施工实际所需安全费用的投入,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增加。第三十一条 安全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前提必须
24、以施工方案中经监理批准的安全措施与要求为依据。具体费用按完成这些措施所需的人机工料投入计算并建立台账,经监理验收、项目办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计量。计量必须附相应措施设计图、说明、人机工料投入清单、外购材料发票、照片与影像资料等。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合理,未经验收审批的,一律不予计量。第三十二条 安全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每月与工程计量同步办理。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和调查处理第三十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有关力量进行自救,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及时上报。施工单位还应保护事故现场,需要改变事故现场原
25、始状态的,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报告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即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上报。项目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同时,按照预案及上级部署展开救援等工作。第三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规定执行。各相关单位应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其它后续工作。 第七节 安全生产的奖惩与施工单位履约动态信用
26、评价第三十五条 为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在现场得到有效落实,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存在重大隐患,罚款5万10万;一般性违规处理,每次按1万-2万元罚款,由项目办做出处罚的事项,对于项目总监室有关监理人员20%的比例进行连带处罚。上述一般性违规处罚由项目办有关管理人员现场做出。其它重大安全违规由项目办集体研究后作出处罚。同时,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安全形势平稳的单位按照同等的标准进行奖励。项目总监室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的,对有关监理人员进行相应处罚。第三十六条 项目办在对施工单位信用评价中将安全生产管理以30%的权重纳入其履约的动态信用评价中。项目办在综合评价后上报厅质监站。-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