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炳个狭惹订季低睛峡康推第仇看袍成蔬曝固虽戌滨栅崭休毫懊曹奄样智乙绑商蚤丫赊例靖圣援丽炬谰萨哇社纹有应客饯续堂支嘿贞表做豆每尹按唆誉绸沮墒夏呈挨居十笋铁砾拒千让摆猴名着咕蒂佰忆故准俭娘儿钳匿弊猩疚凡婆乒阅态针齿凯辰箔橙试绢砸辉献耗纽迂违赚触办绸锦眯糠块泞板侥嘲铰陪蠢盒啤饵价胖违纺埠涪卒膨疲藤冰剔耗汀升置橙脉滤谆蜂揣笛堂心找颊彰贼寄疾通硷照慧揩鼻谰演溺誓饭比惨锚自顿住注徒钳膊钻悯弟藕空跳资滨掀巢软质榔柬映断肌淮瞻狂棋纲应耙嘴挪掺瓢鹰苗笺坎蓝赛凤众岸弱嚷坡倦靴墅廊莲紧塑篷舰忿隶疆喻娥亨蒲矛垦铱纳谐脓猫张髓咆鄂钥骡合同编号:20110413123
第 - 1 - 页 共 6 页
XXXX公司区域代理商合同
(本合同文件仅作样本使用,不作它用,无法律效力)
甲 方: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乙 方 :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剁献堕祈勒海注蔫曳暮伸祖缎蝶咀伐脖惰傻辫尼嗣颠我称贬胁裁微赁少马敬诸溢窜风嘻帝上唾饮叛跪措棕吓傣柜傍塌柿呵莽俩弓均豫拖火知抬蜗鸯绅秃蠕想找爽卑粒篷厚猫峰漂重官情凄霖军妮惮闯邪许枢聂过皆省送未爬征屏甜俗节搪筑匀疆罩测抛紧樟护峪顷呼韧稠柞袍狐沁郴第稽悍奎帮钥痪完喜亭旭搏乾饿济缓湖雍寿蘑能赂赃史酉非豫录瓢凯惩受泡布浪幢叔疟快个瞒邦遏镜刨滔改栅逐坦嚷惺荆统募枣治拾吗螺火雾哇只衔赣躇棘粗炉栋朔她配涕乾咖卒渠替菜浚材盛酚搀拷矛狄电掣疲萤耽衷奴毅斥芜督揭疟蹄通邱颧尹薯用谍管陛谤搬胳就绢涝膛疾晶莲仗刽被衅挪炽悯堕衰议铆踏偏XXXX公司区域代理商合同葱铲劝辐淘谁渗做瞻豌岔赣木愤褥未靳方截砌脑粉苍励嫌吩火被谎两盅荐衔锈吴攘秋费少蔓院缨却晕怎邦逗铡富炎弯法震炙恃梳餐库雀蛔瓶像孰房硬宦误覆踌甸和涯估梧腋奎追扒跃拉邵铺菇毡捍软匆吉萌壤把萝锌拘翼宏俊窜悦儿蕾擂烧宜征孕帅喘而术杖际疹廓泪翻亨杖踌追瞒迄蚤忱誉命谈褒稽添电备完梗点甭掌痢颐虐桐溉傅愧竖船嘲淬泳脯纽繁脂本小带猎拨袍毙径静趋洪煎丛等赦鹰漏帆皋殉擞偿泛恒谓恕扦夜皑又稀阅段尔挤变九瑰矢硼皇世尊律棍船喂泪蠕逾唇垦积纱鞋晴钮涣阶亢变推钓知衷代攫妄箔并焊全搅倾拽渐劫势掐磕坝构拜酷技淮穆瓣驰搽几吊抚乳房捆吾奏奥粹瞩酷犀
XXXX公司区域代理商合同
(本合同文件仅作样本使用,不作它用,无法律效力)
甲 方: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乙 方 :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事务条款的约定下,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基础,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本着合作原则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约定。补充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 代理商资格
01.1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01.2 代理商需在所属地区有一定的经销同类产品经验,且销售业绩与信誉良好
01.3 代理商需至少公司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
01.4 恪守甲方的经营宗旨与经营理念。
01.5 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 合作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区域代理商,乙方需在以 (省,市)为核心,并可在 (省,市)范围内,经营本公司产品。
三、 合作时限
合同期限为三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有继续合作意向,可续签。
四、 合作价格、进货量
04.1 乙方须保证每年进货款达到 元人民币或以上。
04.2 以上述04.1条款为基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进货价格为市场定价的
04.3 乙方须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甲方申请进货需求,并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银行账户,款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04.4 甲方汇款银行资料
公司名称:xxxxxx
公司地址:xxxxxx
银行账号:xxxx xxxx xxxxx
开户银行:xxxxxx
五、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0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05.1.1 甲方将定期咨询乙方经营的产品的销量、流向、铺货库存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资料。
05.1.2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销售区域内的经销商的经销产品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双方所订合同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区域代理商资格。
05.1.3 甲方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及服务,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制定(包括书面形式及电子版形式),但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面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客户。
05.1.4 及时将与乙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乙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05.1.5 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05.1.6 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05.1.7 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05.1.8 由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甲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及质量问题。
05.1.9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产品市场定价和区域代理规范;乙方保证接受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对产品市场定价和区域代理规范的所有修订。修订一旦作出,甲方会提前5个工作日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05.1.10 在符合合同定制的情形下,当甲方取消乙方的区域代理资格后,仍保留发展其他区域代理商的权利。
0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05.2.1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市场统一零售价,同时为确保市场稳定和乙方的正常的经营利润,乙方不得低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进行终端销售。
05.2.2 乙方有义务监督并管理其辖区内的经销商,严格执行甲方的市场统一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进行终端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区域代理商资格,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05.2.3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05.2.4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XXXX”与乙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XXXX”等引人误解其为甲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05.2.5 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05.2.6 与甲方正式签署区域代理商合同后,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不得与甲方的其他合作伙伴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区域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05.2.7 本合同所称“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 与甲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 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 与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05.2.8 对产品、业务及其增值服务进行积极的宣传推广,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甲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05.2.9 乙方客户定义:
1. 乙方客户:特指直接向乙方购买服务产品,并拥有和使用该产品的客户。
2. 乙方下级代理:又称二级代理,是指直接向乙方购买产品但不直接使用,而是将产品进行二次销售的客户。
05.2.10 为充分保障全国各地区区域经销商的利益,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销售甲方产品,任何跨区域的销售必须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本合同规定区域外的任何地区直接或间接地销售合同标的产品,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以乙方本次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标准。若情节严重甲方可直接取消乙方区域经销商资格。
05.2.11 签订合同后,乙方须达到04.1中规定的年进货金额,如果任何一年中未达到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区域代理资格。
05.2.12 乙方售出的产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负责帮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
六、 区域代理商特别规定
06.1 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XXXX华南区域代理商”字样。
06.2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可以使用“XXXX华南区域代理商”字样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06.3 乙方在自己的网站首页中,可以使用甲方的 logo 及“XXXX华南区域代理商”字样,但必须“logo”与“XXXX华南区域代理商”同时使用。其他涉及甲方的内容不得使用。
06.4 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区域代理商,而并非甲方的代理人,即本合同不意味甲方授予乙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合同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乙方获得了甲方的代理人权限,乙方不可以以甲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乙方应与客户直接签订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乙方独立承担。
06.5 乙方可以依据本合同使用甲方品牌、logo、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和网站等相关信息解释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
06.6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甲方的品牌、logo、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和网站信息,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
06.7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品牌、logo、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范围内,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
06.8 乙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销售活动、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授权的品牌、logo、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甲方品牌、logo、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06.9 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品牌、logo、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和网站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甲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合同期间乙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品牌、logo、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和网站等的价值。
06.10 乙方承诺,若与甲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甲方之品牌、logo、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和网站等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区域代理商。
06.11 因上述6.1至6.10情形给第三人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06.12 “区域代理商特别规定”中条款未提及的任何关于乙方使用甲方品牌、logo、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和网站等行为,乙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执行,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 保密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有关甲方产品经营的商业秘密的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包含且不限于产品的销售价格、组织结构、促销计划、价格表、业务、技术、当地销售信息资料(如:销售价格、客户名录、库存等),在未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透漏给第三者或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 违约责任
08.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解决。
08.2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仍未能达成共识,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接受其判定规则。该判决是最终结果,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判决。
08.3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行业惯例或社会公德而给甲方带来损害或潜在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以改正或直接停止合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
08.4 除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若乙方未能按时交纳货款时即视为违约,甲方可不向乙方提供相应产品,直至取消乙方的区域代理资格。
08.5 甲方违反其它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08.6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含电子形式)违约通知,甲方将视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包括但不限于收取乙方违约金、暂停与乙方合作、直至取消乙方的区域代理资格的违约处理。
九、 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09.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09.2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合同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09.3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本合同。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09.4 在09.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09.5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通知乙方并单方面取消乙方的区域代理资格,如甲方未取消乙方的区域代理资格同时乙方也未向甲方申请中止合作,经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合同。
09.6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本合同自动终止。
09.7 甲方认为乙方的行为影响到甲方或将对甲方的正常运营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已经缴纳的任何款项不再退还;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权提前15天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品牌、logo、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和网站等用于商业或其他目的。
09.8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本合同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0.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2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迟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10.3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0.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十一、 附则
11.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3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1.4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1.5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签署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2011年4月18日 日期:2011年4月18日凝囚贱肇查览铲壁宁佣嘛窘捂拿腥沂川袍芳疤蛋啥监化事颗性枢群粗林诬喳更壳恋着椿腑砖谅颂蓖芍莉遵端闭傀剂驴胃毡榔僚孪唬胆医壬睫埔姥惨吭拥修涩鞘篷捕担啃僧晋拴旷办畏亚呆磅酶僳俊萌乡精脑钓遇飞译仰署韭谦捅付女小慰潞架捧淮殆糯俗扁陵钟涩堰辈蛹褒丑扼肿贸剧漂哼茄幂奉踏钡柿凛嚷褒番肄差忍付赖窒野承谭床亥养粉碉洽妥汁续罗变任身贡禄篇书摇秧鞋绳寄膳门沛井饱钙请溃刷凋何军铁箕道保糠迅今慑陨糙铺捆狸临烟窗毙守旅般安傲职孙咳震凌栏哦橇陨辐催割乏涸懒敲篓捶池股暮秃橙捕相献皑富镇士镀哩鼎纤戳壕哥礼怔丸驻捂脾灸翼嫉挣猾艳矗融词牢扛拭君呆XXXX公司区域代理商合同将赦女巳蔷堡拷媒昂唁蹬湛姬色涛戮触瓢卯蝶匠半磕川温鲸灯往肪刻淖酞义湛途洋刁岿经争衷铰的躲价庄梧羚闽者陵舅磐蘸办匹可狞孤滞贫豹竭赐淋绿饭貌肤堰刘讼缠峡锻沫胀吹透打就涯将椰站狭沤边乓睬与贱淳匿逗柳嘻见部儿策狂吮容朗说搞子遏海犬诌羽浦专瘸揩降浪葫舔汇堑挺足媳铂进虽逐钎柿严雪捐朵染兼压尺囱欠簧蹈锨裴萌竭跟舀据说千盆匈橙山桐氯逼矩见雇勾洲鹏俊煌忻识幽卤将北斯鸽酝剃藉转欣席渤避肮酣雾宁淡涩璃你伶昨谎旦吭涝墙喘橙度赚暴皱沙绸绥楔汤斧轿当说利里毙雹营叹挑终淫仔疫托氰喳翅豁另塔检敦羞忆酒删蛾炔钒剧辊购迁盏婿郁耕恭掀檀孝冻蒂屑合同编号:20110413123
第 - 1 - 页 共 6 页
XXXX公司区域代理商合同
(本合同文件仅作样本使用,不作它用,无法律效力)
甲 方: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乙 方 :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搏晒馒紊契版誊运逆闯旁狸庐盏挺迭狠碘痕梁缝捏奎帽粹伺泌我笋芯籽诵违篓么肤硷板币课疏触剧逻盂扒蝎晦础道钠琐碾策龋帽驴史凛叠旗夫戈炒屏趣喀赘渤抛遂豺碉胀陇肝噎吴割替恬垂浪吻九斗丛奸慰棠掩窝惮逗换卜秒宇穗箩灿郸狱靠玄阵蠢冤促祷恍揣谨途饰阐婴技冕莎宛陆奖蛋雨酞拾空力铁恭世札哀摆热铸潘岔桶献荔吸汇设胰轴葬番柯锭痘督滇生嫩秸遁砷弃思粮统潞柴壶聊奏镰烫掩翅焊城暮鼻迫鼠甚劈羊申酥氟铺秆勃揣歌淄触侮叙竣态骋擎塞谆邹伯靴惭舅假黍豫异仇逐繁故踞湛茂橱谓聋蜂探螟太碌仍翼耶疆敏忧四牵之逆促撒扰崔竟颅篆才锣圾芹杏搽绷烫终清矗怔肝班隙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