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绿化养管工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一、 绿化工岗位职责1、 每天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不允许做私事,不得擅自离岗或无故脱岗。上班要穿统一制服,佩戴工牌。2、 坚守岗位,工作认真负责,管理好室内各种花草、树木。3、 服从上级安排,按规定标准和操作程序,管好区域内的绿化、养护树木、花草,使花木枝繁叶茂。4、 保持绿化养护成活率达到98%以上。5、 花草修整,边缘修剪整齐,完整率达到98%以上。6、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钻研花木栽培知识,编制每月、季度、年度绿化规划,努力提高室内绿化品位。7、 负责提出更换花木计划,组织完成好植物布置工作,做到树、草、花合理配置,四季常青、四季有花。绿化、美化有机结
2、合,为点缀办公室和会场配置适量的盆景。8、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剪枝,整理花草树木,保持没有枯枝黄叶发生。9、 根据花草的生长情况,适时施肥,确保其正常生长。10、 爱护花草,力争成活,养活和防止死花死树。遇有死花死树要及时反映,适当处理更换。11、 害虫孽生季节要组织喷打药水,及时消灭害虫。对贵重树、花要精心培育护理,严防死亡。12、 管理好室内盆花培育和养护,延长成活率降低成本。13、 根据楼内布局的需要,搞好花草树木合理摆放、保管。14、 不营私,不送人情。15、 搞好卫生工作,花盆、树木、花池保持无枯叶、纸屑、碎布、砂石。16、 经常检查室内绿化情况,发现损坏树木、花草现象,坚决制止,对
3、破坏行为者及时上报。17、 保管好工具,不得乱摆放并做好其他临时分配的工作。二、 工作内容1、 巡查:每天对室内进行绿化检查长势情况及枯枝黄叶。2、 浇水:根据不同生长季节及天气情况和不同的植物种类做好适量浇水。3、 施肥:根据生长情况适当追施无机肥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肥料的施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4、 修剪: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草要适时开花生长,及时修剪残花败叶、苗头。5、 防治病虫害: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6、 更换布置:植物摆放时间长且长势颓废需更换要及时上报并
4、根据环境配置合理的植物。三、 考核标准1、 认真执行公司及管理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2、 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周到,责任心强,有敬业爱岗和创新精神。3、 做好所管区域的环境绿化栽培,施肥、修剪、浇水、养护工作,创造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4、 熟悉所管区域的环境,对植物盆花、盆景进行美化设计,摆放成形,确保美化办公环境的作用。5、 及时修剪、浇水、防止虫蚀、枯死,按时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工作记录。6、 工作时不妨碍别人和发生意外7、 浇水时要维护环境卫生的整洁,尊重别人的工作劳动。8、 爱护绿化工具,存放要整齐,严禁乱丢放,防止丢失和损坏,保护公共设施,发
5、现有损坏和浪费,做到及时报告。9、 按时上下班,佩带工作牌,语言文明,给人方便,维护公司形象。10、 奉公守法、公正廉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次序和质量,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工作。11、 植物长势良好,叶色无枯黄,无明显稀疏现象。12、 生长期内无死亡,保证摆放时间要求。13、 盆花摆放整齐、造型美观、花色不协调;残花及时更换。14、 绿化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以上每出现一次扣区域负责人13分。四、 考核办法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原则。1、 每周一次由主管对区域绿化例行检查,每发现不达标现象即扣除
6、责任人相应分数,每周满分100分。2、 领导巡视意见反馈,每出现被办公人员指责一次不达标现象,当周扣区域负责人5分。3、 在浇水、施肥弄脏员工衣服及办公环境给予当周扣区域负责人10分。4、 以上扣分直接在每周满分100分中予以扣除,剩余分数即为本周得分。5、 每月进行一次汇总,除以考评次数得出平均分。评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优为95分以上;良为85分以上;一般为70分以上;差为70分以下。6、 对于考核结果,管理处根据公司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和惩罚。考核结果经管理处领导签字后生效。五、 绿化人员有下列行为者,管理处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处理1、 有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行为的;2、 私自收他人钱财占为已有的;3、 私自离开岗位外出或回家未请假而影响上班的,当旷工处理;或无故一周超过2次未请假的。4、 不执行命令,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5、 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的事故者;6、 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7、 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8、 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9、 当月扣分累计超过30分者(包括30分)10、 绿化工连续2个月考评被评为“差”的。六、 附则1、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底评优、降级的主要依据。2、 本办法由管理处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