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聘 用 协 议
甲方:榆林银联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0912 -8189269 传真:0912 -8126452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天朝大酒店五楼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身的优势,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聘用乙方为其兼职代课教师开展财务培训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达成事宜协议如下:
一、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其兼职代课教师。聘期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课程任课讲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二、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场所、培训计划安排、教学大纲、教材、软件、授课课时数和乙方教学所必备教学条件。
3、甲方负责招收学员、和乙方的教学计划安排管理、考核、信息登记。
4、检查教学管理,跟踪项目进程,并有权对乙方的教学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5、甲方负责对部分项目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证书、进行信息登记管理。。
6.甲方按学员人数,所授课目,(不含教材资料收费)培训费的35% 标准支付给乙方讲课酬金。甲方为进行教学质量监督,暂扣乙方1000元为质量教学金,在确定无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后发放。
7、乙方在甲方讲课新改编教材、资料内容,需经过甲方同意才能用于在甲方作为教学。如甲、乙协商成为内部教材或内部资料对学员收取资料费用的,乙方拥有知识版权,甲方使用数量需经乙方许可同意,甲方使用乙方编写教材、资料按科目资料收费的35%由甲方支付。
8、甲方因故需停课,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如短期临时性停课,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原由。
三、乙方应履行的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教学管理制度,团结其他教师和甲方主管负责人一道工作。发扬“团结、拼搏、创新”的精神,树立良好“教风”。提升教学质量。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钻研课改理论,用新理念指导教学,改进教法,培养学生理论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学历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乙方若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在受聘前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试讲。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实施教学,如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阅评试卷等。
5.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传达教学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动与甲方主管教学人联系一次。
6.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去,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酬金中扣除100元。
7.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三天告知甲方主管负责人并到主管负责人处办理调、停课手续,事后应补上所缺课程。乙方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课时酬金中扣除500元。
8、乙方负责考试题,组题制卷,并在甲方协助下对学员进行考试。
9.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交送甲方主管负责人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一)、聘用期间,如乙方违反教学制度,管理规定,或严重失职,造成事故,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合同。
(二)、因行业及特殊性,乙方不得在教学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违反赔甲方违约金2000元。
(三)、如乙方在教学中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所聘岗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将甲方提供的教学资料、教学信息、泄密、未经甲方同意外用、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并由乙方负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
(五、)教学过程中谈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五、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涉及的条款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透露双方洽谈的情况以及签署的任何文件。
2、甲乙双方均须承担严格保密责任,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泄漏。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市场秘密、财务秘密、运营管理秘密以及其他方面的商业秘密或信息。
3、乙方在甲方讲课所改编的教材不能用于第三方,且双方都有保密义务。
4、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5、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协商补充协议。
六、其他条款
1、乙方在甲方处任职期间的人事、医保、社保及意外保险等均在原单位,在此期间乙方发生任何意外均与甲方无关。
2、乙方因自身原因被解聘应承担聘金总额20%的违约金。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15日内未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榆林仲裁委员会一裁终局。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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