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洁综合服务承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创造医院清洁、优美、舒适的医疗环境,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清洁卫生综合服务、为保障双方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拟定如下承包宝生妇科医院清洁卫生综合服务,合同条款如下:一、 乙方责任1、 乙方将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公共所订各项标准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清洁人员综合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甲方之清洁人员,遵守甲方及乙方公司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程序,爱护甲方的财物,注意文明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的形象。2、 派出素质较高、形象好、服务态度较好的保洁专业人员进驻甲方,制定一名主管安排具体工作及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
2、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做工作日记,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主管的日常联系。3、 乙方应定期将所承包的清洁工作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接受甲方的监督,以及每月一次把定期清洁作业计划情况告知甲方。4、 在一个月内若甲方投诉三次以上(特别是服务问题)而乙方又没有解决,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在当月清洁综合服务费的扣除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的清洁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之清洁服务的情况达不到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城管、街道办事处等)罚款。罚金则由乙方负责。5、 每月派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卫生情况,参加甲方的清洁工作例会,届时与甲方负责主管征询意见,务
3、求把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做得更好。6、乙方员工劳动合同、工资及社保、劳保福利等一切待遇由乙方负责,乙方要管理好员工并严格要求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如有损坏东西,乙方先照价赔偿;绝不允许有挪用及偷窃行为。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7、乙方提供所需机器设备、清洁工具(毛巾)等、清洁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清洁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工作规定。8、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身着乙方(或甲方双方视实际需要另行商定)的统一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9、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乙方主管不在场时,应接受甲方主管的监督和指导
4、,并按甲方的清洁工作检验标准对其进行检查。10、如待遇特殊(卫生检查、台风、暴雨)等情况出现,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清洁卫生工作。11、发现共用设施有损坏时,乙方员工要及时通知甲方修理。二、甲方责任1、保证为乙方的日常清洁卫生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提供贮物室一间以放置乙方的清洁器械、物料等物品。2、要求及协助教育乙方员工自觉维护医院的清洁卫生,对待破坏清洁、漏做卫生现象之行为应给予制止及时纠正,屡次违章不改者以相应的处罚。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尊重理解乙方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对鄙视或者讥讽清洁人员的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3、在所管辖范围公共场所负责配置与清洁相关之公共卫生设施,并负责一切设施之
5、修缮和完善工作。4、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综合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配合支持。5、甲方不提供中、晚餐及住宿,根据情况可以提供早餐。三、清洁综合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门诊大楼、宿舍四周地面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办公区及办公室、门诊住院楼(1-5楼不包括月子馆),包括公共走廊、门、窗、天花板、地面、楼梯、电梯、病房、卫生间、消防楼梯、防火通道、消防栓及线槽,及蚊蝇消杀,门诊7楼卫生。 不包括消毒供应室、洗衣房、饭堂内部。 四、清洁工配置由 乙方安排。 五、清洁综合服务费用:1人工费用(含工资、住房、社会统筹、五险);2、 清洁物料
6、(工具、毛巾)费用;(洗衣粉等消耗品由甲方提供)。3、 各种管理及税费其它等费用。以上费用每月合计人民币为: 元整( ¥元)。六、付款方式 甲方须在次月15日前,付清乙方上月之清洁综合服务费。乙方入场当日交两万元保证金。七、合同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再行续签;2、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需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均须赔偿对方损失相当等于一个月服务费赔偿。3、下列情况,可即时终止本合同。(1)、乙方服务质量严重下降,导致甲方环境严重脏污,并经甲方三次警告及罚款均无效过,甲方有权但反复终止合同
7、,不承担任何费用。但因人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如自然灾害、认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污染,不在此例。(2)、甲方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承包清洁综合服务费。(3)、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服务工作,资金不到位影响乙方购日常清洁用品等,而导致定期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予以有关罚款(日常保洁质量除外)。八、其它注意事项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商定,在何婷期间内,乙方派驻人员每周工作日为七天(工作时间见附件)。若因服务范围扩大而增加工作量,双方协商决定。2、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有法院裁判。3、本合同一式壹份,均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签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签署: 代表签署: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
9、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
10、、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