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甲乙双方就“2007快乐男声演唱会”于合肥演出(以下简称“演唱会”)之合作事宜,本合同签约方确认:甲方为本次的全程赞助主办和独家冠名机构;经双方友好协商, 于2007年[ ]月[ ]日于[ ](地点)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合作事宜:
1. 合作项目名称:[2007快乐男声合肥演唱会] 2. 演出日期: 2007年 月 日 3 演出城市及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奥体中心 4. 演出场次:壹场 5. 演员阵容:
“2007年度快乐男声”前十强
[⑴陈楚生⑵ 苏醒 ⑶魏晨 ⑷王栎鑫 ⑸俞灏明⑹ 张杰⑺吉杰⑻阿穆隆 ⑼张远 ⑽王铮亮] 超级女生 陈西贝 、 魏嘉庆、丁香晓晓组合、孙艺心
4名特邀演艺明星 、 、 、 专业伴舞人员
湖南卫视著名节目主持人 何炅 (男)
安徽卫视著名节目主持人 周群(女) 、 马滢 (女)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以任何形式对演唱会及为演唱会进行的排练活动的录影、录音录像、拍摄权均属于 乙方,反转片、胶片、盒带、电脑视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演唱会录制品以及为演唱会进行的此次排练活动录制品、关于此次演唱会图片、书籍、任何出版物、互联网及电信ISP产品的版权均为乙方及乙方演员演出公司所有。甲方可以拥有该录影录音,但不得用该录影录音直接作为甲方产品广告代言形式出现在演唱会结束后任何公共、商业传播介质上。
2. 提供经过排练的演唱会,演唱会时间不少于[120]分钟
3. 乙方与艺人议定演唱会演出曲目,并于本次演出前20个工作日内将曲目提供给甲方鉴赏;
4. 提供演唱会的整体制作方案(包括基础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现场拍摄等) 5. 提供专业的工作人员参与演唱会制作、现场管理等
6. 提供演唱会有关资料及演职人员名单以协助申请所有和演唱会有关的演出批文等。 7. 提供艺人资料以协助演唱会进行的票房宣传。
8. 除在医生或有关部门证明艺人严重生病、受伤或意外而不能参加表演及不可抗力的 因素外,负责保证艺人如期及尽力在演唱会中按本合同参加演出。
9. 制定整套安全保卫方案,并指派2名专业人员具体负责保卫方案,并在演出前20天与负责安全人员沟通确认。(酒店必须2条以上的安全通道;艺人走台彩排期间必须有足够的警力维持现场次序;确保酒店至演出现场交通的往返安全问题)
10. 负责支付所有艺人、演出工作人员就演唱会演出而引致在该地区需缴纳的全部 税项及其他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艺人演唱之曲目的相关著作权使用费。 11. 演出场地、文化部门、公安保卫、消防安全、工商税务等一切工作
12. 负责提供演唱会全程统一宣传设计、标识、文稿资料、演出流程、工作人员名单 13. 所有舞台及演出模式方案通过甲方认可签字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改。
14. 负责办理当地演出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公安、消防、冷焰火燃放、歌曲版权部门的报批手续等)
15. 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向甲方收取冠名赞助演出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演唱会之总独家冠名权归甲方所有,供宣传推广演唱会使用。 2. 根据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演唱会之冠名赞助演出费 3. 提供50套甲方之品牌服装作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服装,以体现甲方主办方统一形象和品牌效应,并负责演出现场的部分协调配合工作;
4. 配合乙方进行演唱会当地的宣传广告。甲方负责票务销售配合;
5. 在所有对外途径中,统一使用乙方指定的“2007快乐男声 辉煌之夜 演唱会”的独家冠名称呼
甲方拥有演唱会在演出城市超越当地其他赞助商赞助的权利,甲方必须遵守以下安排:
(1)甲方需于合同签订时书面通知乙方该演唱会的赞助机构详细和准确名单,赞助
机构或其生产之商品、提供之服务名称不得与艺人的商业或个人道德、信仰等守则有所抵触或与艺人曾或正在推广的商品或商品服务合约有所抵触,则乙方有权拒绝该赞助机构参与。
(2) 因艺人与乙方的合约为商业秘密,乙方无需告知甲方艺人与乙方的合作模式。
6.乙方同意乙方艺人演唱会结束后参加于演出地之庆功宴一次,宴会费用由甲乙双
方另外共同承担。
甲方更多回报性权利:
☆ 荣誉回报:
·本次活动冠名在对外媒体发布及印刷品上全程体现,冠名企业将成为主办单位之一; ·冠名企业领导获邀在现场开场致词;
·冠名企业领导获邀出席庆功宴会等活动,与明星合影留念。 ☆ 门票回报:
·甲方获赠价值40万元的门票,建议作为冠名商市场产品促销奖品,可迅速直接拉动安徽区域产品销售或市场业绩 · 独家豁权获得最终全省门票销售额的20%作为投资性利润回报。按实际票房销售收入完成后一次性现金方式回报给甲方 ☆ 媒体及印刷品回报:
·协办电视媒体自10月1日起至10月28日。每天隔2天在黄金时段播出不少于3次的30秒活动宣传广告,周六周日在黄金时段插播,单位名称和标识LOGO5秒标版在画面中给予明确体现;
·协办报纸媒体自10月1日起至月末,4周,每周2次,共刊登8次左右演唱会广告(规格为1/4版以上),鲜明体现甲方冠名企业名称和标识;
·电台广告,安徽移动电视广告10月每天11:00-12:30,17:30-19:00插播演唱会预告广告,市区墙体巨幅广告1块等,合肥宿州路至长江路三孝口段公交站点候车亭双面广告位,体现甲方冠名企业名称和标识。
·海报2万份,体现冠名企业字样,海报1/4版面范围属于冠名企业;
·门票5万张,提供门票背面广告1/2版,由乙方指定独家设计公司量身印制
☆ 比赛现场回报:
·可在观众席组成2000人的企业方阵(独家设计方阵现场互动广告,可以举横幅或者翻板广告);
·可自行配备体现企业LOGO的服装等;
·舞台2侧提供大型广告牌4个(由媒介制作单位制作); ·提供充气拱门一个(含字)、巨幅空飘气球10组(含字); ·活动当日可在体育场外设展位(由承办方指定位置);
·制作并现场销售含有冠名单位Logo的观众道具(如充气棒、彩色气球等),供其它观众使用,数量 ;
·主持人在现场口播特别鸣谢甲方冠名企业名称和冠名称呼。
甲方企业产品,现场可安排明星与歌迷近距离互动演唱,将企业产品现场赠与歌迷观众,拉动企业品牌传播消费者喜好度。 ☆ 其它回报:
·甲方冠名单位可获得所有明星签名海报和签名照片若干份; ·甲方冠名单位可获得演唱会纪念光盘精装DVD壹百张。
·为本次活动的新闻发布会及庆功宴会所印制的请柬上,甲方独家冠名赞助商和其他协办办单位名称和LOGO 将作为联合邀请单位列于其上。甲方独家冠名赞助商名称作为排名第一和字体最大形式出现。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演唱会冠名费用为共计
(含伴舞人员演出费,含化妆造型费,体育场场租 ,工作人员和设备酬金,舞台搭建费、音响,技术人员,灯光,烟火技术人员,道具、拍摄,票务宣传费 ,门票印刷和检控系统 , 治安,消防费,报批及当地的演出管理费,涉外所得税,版权税)
人民币 叁佰陆拾万元整(¥ 3600,000.00元)。甲方应在双方签订合约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全部款项的50%,用于支付快乐男生出场费用,即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 整(¥ 1800,000.00 元);余款须于合同签定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用于广告启动和票务销售,即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 整(¥ 1800,000.00 元)。如甲方不能按上述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指定帐户为: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若甲方未能遵照上述付款方式如期支付全部费用给乙方,或未能执行本合同书内所定条款的要求,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而所有已付给乙方的款项将全部作为违约赔偿,甲方不得要求退款,乙方并有权保留以法律途径向甲方追讨其它有关违约所引起的损失之权力。
第五条、 演唱会之宣传活动:
1、 乙方负责演唱会全安徽省范围内媒体宣传;甲方须配合媒体计划建议乙方。 2、 按乙方提供的样本印制演唱会有关的宣传资料如海报、单张、手册,甲方不得将
该等宣传资料用于任何非此次演唱会票务宣传用途。甲方亦不得将任何艺人的宣传资料包括声带、影带、相片、形象、名称、艺名、签名、个人资料等,直接或间接使用于任何其商品或服务广告代言,或用于任何其商品或服务宣传目的。
3、 如甲方违反此项条款,则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之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关于采访和录制
1、 除事先征得乙方允许, 甲方应确保演出过程中禁止一切私人性质录音、摄影、摄
像及献花;在后台的任何地方禁止摄像和录音。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应向场地安保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传达上述警告。
2、 乙方允许当地媒体在演唱会开始后十五分钟内拍摄以供宣传用途,其后乙方必须
督促该等媒体终止拍摄活动。除上述规定或事先征得乙方允许之外,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在演出过程中在演出场所的任何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舞台、后台、观众席)禁止一切录音、摄影及摄像,甲乙双方应保证在演出开始之前,演出场地的安保人员均熟知上述要求。
3、 在未取得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人不得在彩排期间逗留于演出场地内观看
艺人排练。而当演唱会正式演出期间,除佩戴有乙方发放的有效通行证的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表演区域和后台,以免妨碍演唱会的正常进行。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应由乙方出面解决。
2、 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之前,不得安排任何电视、电台、报章及杂志等媒体的访
问。
3、 除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得允许或授权他人以任何形式拍摄、录音
及录影该演唱会的演出、排练或演唱会的其他活动。
4、 若乙方指定录音或录影机构拍摄演唱会现场,甲方应予以全面配合,以确保拍摄
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 关于版权
1、 乙方享有以任何形式对演唱会及为演唱会进行的排练活动进行录影、录音、录像
的权利。反转片、胶片、盒带、电脑视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演唱会录制品以及为演唱会进行的排练活动录制品的版权均为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将上述权利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而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需尽力维护乙方的上述权利并遵守如下规定:
n 与演出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图像、音乐等 n 关于演唱会证件
所有的后台通行证、舞台通行证和嘉宾通行证应由乙方发放,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印制和发放任何上述通行证件。
第九条、 双方理解并同意:
1、 若当地演出需要加场,所加演场次需先征得乙方的书面认可。在加演场次得到认
可后,双方将就加场费用等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其中需约定甲方应于签订补充合同之日立即向乙方全额支付加演费用后方可开始售票和宣传。
2、 如因艺人患病或受伤或遭受意外而导致不可避免的延误,而不能为演唱会如期提
供演出服务,则各方同意通过协商在快乐男声获奖选手中调换艺人进行补充。 3、 由于艺人或乙方原因导致演唱会不能如期举行且经延期[30]日后仍无法举行,以
致演唱会取消,则乙方必须向甲方退还其已向乙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4、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演唱会不能如期举行且经延期[30]日后仍无法举行,甲方仍然
应全额支付甲方演唱会场地费用,此种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时,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原因不限于:演唱会所需批文未能得到、上座率低导致停演等。
5、 各方同意确定本合同书为各方的商业机密,受法律保护,为了确保各方利益, 在
未得到其他方认可及同意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书内容向除本合同缔约方之外的其他方披露、复印、散发,若任何一方未按本条款约定履行保密义务(以下简称“泄密方”),则该泄密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其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6、 双方一致同意由于不可抗力条件而导致演出不能正常进行时,双方均不构成违
约,各方应友好协商以解决相关后续事宜。
第十一条、违约条款:
1、 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时,除
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本约定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
2、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安排其他赞助商或未经乙方许可
将乙方所有之包括“快乐男声”等商标及标识或乙方艺人之姓名、肖像在任何其自身广告、宣传物料上体现其企业名称、产品或其他利益时,一经核实,甲方必须支付乙方违约金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文本及其它:
1、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书自各方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将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
括:
附件一:参加演唱会候选人员名单;
附件二:关于接待要求的附件 :
4、 本合同书内的所有条款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执行及解释,如有争执之处,
各方同意依法交由安徽合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公司:
甲方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公司:常德格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盖章:
附 件
附件一:参加演唱会主要演职人员名单; 1、 巡演艺人名单:快乐男声:
⑴ 楚生⑵ 苏醒 ⑶魏晨 ⑷王栎鑫 ⑸俞灏明⑹ 张杰⑺吉杰⑻阿穆隆 ⑼张远 ⑽王铮亮专业伴舞
人员
附件二:关于艺人及演出工作人员接待要求的附件:
1、 乙方负责艺人及演出工作人员 55 人酒店的住宿并支付费用:其中
乙方提供艺人及演出工作人员四星级豪华套间 2 套; 乙方提供艺人及演出工作人员四星级豪华单人间 14 间; 乙方提供艺人及演出工作人员四星级标准双人间 20 间; 甲方赴合肥之人员食宿由甲方公司自行安排。
提供前期工作人员到达后的食宿及往返于现场至酒店的交通车辆; 2、 乙方为接送演出团的车辆提供足够的停车证件和停泊空间,地点尽可能靠近演出
团的出入之处。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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