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 号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4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说明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 号甲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2、: ;资质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备案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经纪人: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卖方): ;【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独家】【非独家】委托甲
3、方为乙方出售位于 的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确认出售房地产的基本情况1房地产的权属证明为 ,号码 。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3建筑时间: (以 为准)。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5拟售价格:( 币)¥ 元(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以上。6同意买方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7同意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与买方协商】。8交楼
4、状况及时间: 。9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可于 年 月 日前解除。10可能影响本房屋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情况的真实性并应现场察看该 房地产。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3甲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有关的事实或 者提供虚假情况。4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5买方同意购买该房地产的条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 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6如乙方非独家委托甲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甲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并书面通
5、知甲方的,本合同解除,甲方应当撤下甲方在网上(指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下同)登记的本合同及房地产信息。7其他: 。第三条 乙方义务1乙方应提供该房地产的权属资料及业主主体资格资料,以供甲方核对。乙方保证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属实,出售意愿表达真实。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 必要的协助。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 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4如乙方非独家委托甲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甲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5其他: 。第四条 中介服务费给付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促成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
6、买卖合同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为【( 币)¥ 元(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房屋交易价格的 %】【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进行约定】。第五条 法律责任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等情形,致使乙方受到损失,乙方有权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3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在网上被撤下导致不能继续发布房屋 信息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
7、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6其他: 。第六条 文件送达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第十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经纪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 日期: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
8、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
9、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
10、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
11、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