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湾联合多利营销管理公司酒店托管协议甲方:乙方:台湾联合多利营销管理管理公司本着公平、公正、真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管理位于新街口宝庆银楼四楼餐厅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方式:全面托管二、合作时间:自2010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合作期为三年。三、工资及管理费用支付:1. 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费用:1)厨师长1人、后厨领班2人、切配,扒炸,沙拉,煲仔,炒炉老师傅各3 名共9名;吧台长1人,吧台领班2人;计50000元筹备人员五人人共30000元每月(试营业后策划人员待遇终止)。2)筹备费用:甲方投资额和筹备费用的提比为10:1.5。其中筹备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个
2、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其中包含策划费、装修设计费、监理费、LOGO、CI VI设计费、推广设计费、团队运作费)。3)管理提成:乙方运作期间甲方每月应付管理费为营业额10%,每月总营业额应达到60万元,超出总营业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的部分乙方拿取超出部分的10%作为提成;超出20万元(含20万)以内的乙方提取超出营业额的15%;超出30万元以上的乙方提取超出营业额的18%作为提成。提成每月跟工资一起支付给乙方。2.甲方每月5日支付乙方全体人员完税后工资,由乙方进行分配。工资不得拖欠,因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滞纳金按10%每日计算)3.乙方所派管理及技术人员到酒店指导工作时,往返交通及住
3、宿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派出第一批员工的交通费用应在人员到达的当天甲方给予报销。四、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无偿为乙方所派人员提供适当的伙食以及必要的住宿、生活设施等,并享受甲方人员同等的劳动保障待遇。(2)甲方有权根据酒店实际营业状况与乙方代表商议人员的统配。(3)合作期间,乙方所派出的管理人员执行总经理、前厅经理、厨师长的话费(标准为:每月每人100元)及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店其余管理人员每年报销一次往返路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及公共汽车)。(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水平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可由乙方负责另行调配。(5)乙方所派人员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
4、,由甲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费用。(6)乙方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酒店进行指导,差旅、食宿均由甲方安排。(7)甲方负责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暂住证等各类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酒店经营的制定和市场定位,前期策划(各种识别系统及其装修方案、推广策略等)(2)乙方负责酒店菜品的定位、开发及制作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3)乙方负责前厅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4)乙方负责酒店员工的技能培训。(5)乙方有权掌握酒店准确、详细的财务信息。3、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市场推广、品牌宣传、收集市场信息反馈等。(2)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双方配置人员进行增减。五、本协议期满,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并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应提前三个月签定合同,协议自动延续。如有一方退出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六、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七、违约责任:若双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乙方人员两个月工资共计大写 元作为违约金。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