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炊事员聘用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聘用合同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为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共10个月。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合同期满后,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二条:甲方职责
1、 甲方招聘乙方为甲方炊事员,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
2 、对受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 、督促检查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4 、对违纪违规人员的情况开展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1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炊事员工作 。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炊事员职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确炊事员全服务,优质高效。
3、不得以其他理由损害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4、因乙方炊事员人员自身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炊事员人员本人负责。
5、因乙方炊事员人员自身违反规章制度给甲方服务对象工作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炊事员人员本人负责。
6、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保证营养的饭菜。
7、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把好食物的验收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无尘、无杂质,食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8、注意个人卫生,上班要穿着干净、整齐,上厕所或干脏活后要用肥皂把手洗净,定期进行体检。
9、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将饭菜准备好。
10、虚心听取意见,服从校长安排和管理。
11、乙方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
第四条:工作报酬
1、基本工资:每月1200元的工资标准支付,学校缴纳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
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乙方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违反上述其中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负责经济补偿。
3、因需提前离职者, 乙方提前一个星期申请到甲方, 经甲方同意后才能离职, 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赔偿金。
2、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炊事员进行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者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此项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规定按规定办,没有规定的按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办。
甲方代表: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金竹乡小学
2013年8月26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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