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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协议出让及工业用地供地注意事项及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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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划拨、协议出让及工业用地供地 注意事项及流程 所有供地最重要的前提:土地权属来源清楚、合法,且权属无争议。即新征土地已取得征地批文,且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原国有土地要求完成收储,且相关权属已完成注销登记。 一、现将三种供地方式的注意事项作以下提示: (一)划拨供地 1、用地符合划拨目录; 2、拟划拨项目需先由发改部门完成立项; 3、项目用地,其项目营利性、非营利性由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和监管; 4、公益设施项目用地主体原则上为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含国有平台公司)。 (二)协议出让 1、划拨补办出让:独立宗地需符合现行城市规划(法院裁定除外),以双评估补差方式补交土地出让金。分摊宗地不受城规影响,按现行基准地价的20%补交土地出让金。 2、土地改变用途:以符合城市规划为前提,企业自主提出申请,以双评估补差方式补缴土地出让收入。工业用地需按文件规定,由市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3、整合:由规划部门确定不能独立开发的地块(含地下空间),面积不超过3000—5000平方米;原则上不得“以小整大”,不得多次整合;地价款以评估价款作为定价依据补缴。 4、改变设计条件:招拍挂土地原则上不能改变设计条件。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以规划部门重新出具的设计条件为准,按双评估差方式补缴土地出让收入。(工业用地不收取增容费)。 (三)工业用地(含物流仓储用地) 1、由各园区负责工业用地项目的管理。 2、工业用地的地价原则上不应低于基准地价的70%,且不得低于我区工业用地的最低保护价格16万元/亩。 3、工业用地需提交经信准入证明和环评备案证明。 二、供地流程 1、核实土地权属:取得规划局盖章的红拨后完成地籍调查; 2、抽签评估地价; 3、前期资料准备(详见清单),特别注意的是必须完成宗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4、供地会审:资料组件齐备交我局后,负责组织完成供地方案会审。 5、上报土委会议定。 6、土委会审议通过后,报区政府下发正式的供地批文,国土局完善供地手续。即工业用地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划拨用地签订划拨决定书;协议出让用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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