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包车客运协议出租方(简称甲方):泸县国土资源局承运方(简称乙方):泸州市春秋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为了方便用户,满足泸县国土资源局端午节工会活动用车要求,甲、乙双方于2017年06月08日至6月9日就包车客运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1、6月8日81人,6月9日98人。2、包租时间:自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9日。3、运行泸县:泸县到古蔺大黑洞、江门桃花坞,往(返)1次/天。4、运价:合计28640元,大写:贰万捌仟陆佰肆拾元整。(每人含短期意外险一份)。5、乙方负责提供整洁的车辆且手续齐全,驾驶员驾驶技术过硬,同时应具备从业资质条件。6、乙方在提供车辆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提供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7、在包租运输中,乙方车辆应足额购买乘客保险,并承担旅途中应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8、付款方式:包车结束后甲方转账到乙方指定账户。9、本协议未经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