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惠州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光弘訂單班”培養協議書(A版)生效日期:2013年7月1日批准审核审核审核拟制校企合作“光弘訂單班”培養協議書NO.GH 甲方:(公司)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院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同时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为确保乙方学生在完成在校理论学习的同时熟练掌握专业技能,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同时乙方面向甲方,实行订单式培育,向甲方输送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与企业管理人才,增强甲方发展后劲并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从而实现甲乙双方互利双赢目的,经协商一致达成以
2、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宗旨1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深层次、多模式、长期、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2建立学校和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机制,乙方按甲方人才要求,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培养适应甲方需要的高素质的员工,为甲方提供人才支持,甲方为学生提供实训条件和就业;3探索校企联合办学,建立甲乙双方互利双赢合作机制。逐步实现企业技术、资金优势与学校人才、科研优势的有机结合、互补,增强企业和学校竞争力。二、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从 级至 级,在 专业招收“光弘订单班”,订单班人数每个专业控制在 人左右,学制三年。甲、乙双方合作对“订单班”施行校企双元制
3、管理人才培养,按“ ”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培养。二年在乙方完成理论课堂教学,一年在甲方实践。完成学业后,正常毕业的学生由甲方择优录用为正式员工。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向乙方提出招生标准、具体专业方向、人数要求,并为乙方的招生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支持。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实习与就业岗位。3与乙方共同成立“光弘订单班”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内容,安排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参与到学校进行企业文化、专业知识、企业管理的教学活动。4向乙方授予“惠州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联合办学基地”标志牌。5在乙方设立光弘订单班奖学金、助学金的出资。6为乙方实习生提供适
4、宜的劳动强度、符合劳动保护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实习岗位,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7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由甲方为乙方实习生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8为乙方实习生免费提供住宿,膳食费用个人自理(先用餐后于每月结算,补助结算方式等同甲方员工) 。负责给乙方带队老师免费提供住宿和用餐,同时给予2000元/月/人补贴。9实习期间甲方保证乙方实习生补贴待遇按甲方员工薪酬标准同工同酬。每月结算实习补贴后提供其清单给乙方。10为光弘订单班提供必要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经费,与乙方共同建设实训基地。(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甲方提出的招生标准、具体专业方向、人数要求招收光弘订单班学生。2协助甲方在乙方的企业招聘,在
5、条件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本校非“光弘订单班”的学生到甲方顶岗实习与就业。3承担“光弘订单班”学生在校培养、学籍管理、专业理论教学、考试考评、毕业证的核发等工作。4与甲方共同成立“光弘订单班”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教材资料等,联系甲方工程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参与到学校进行企业文化、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教学活动。5负责“惠州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基地”标志牌的使用。6负责“光弘订单班”奖学金与助学金的评比、发放(评比标准与甲方共同制定)。7保证在甲方实习生的稳定性,不得随意调换订单班的学生。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对不满16周岁的
6、未成年人一律不安排实习,绝不隐瞒年龄或伪造证件,并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相关实习证明材料。8根椐实习生和甲方的实际情况,适当派遣专业老师或辅导员老师,协助甲方进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主要负责实习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疏导、文化学习及日常辅导等。四、光弘订单班奖学金与助学金管理要求1为了鼓励“光弘订单班”的学生努力学习,由甲方出资设立“光弘订单班”奖学金与助学金,对双方联合培养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与助学金,每年评比一次,设一等奖1 名,设二等奖2名,设三等奖5名,助学金若干名。奖学金与助学金的总金额,按订单班总人数,每人每年 计算。在奖学金、助学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双方认可,
7、可以调整奖励名额与奖励标准。2奖学金与助学金的评定标准由双方共同拟定,具体评选工作由乙方负责,受奖学生名单及材料需交由甲方备案,甲方可视情况派员参加颁奖仪式。3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控制在订单班总人数的40%左右。五、标志牌管理1为规范双方的合作过程,由甲方统一制作“惠州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基地”标志牌,并授予乙方,由乙方悬挂于醒目位置。由乙方统一制作“ 合作办学基地”标志牌,并授予甲方,由甲方悬挂于醒目位置。2该标志牌仅用于明确双方合作关系,双方不得利用其进行其它与双方合作无关或有损于双方利益的事宜,否则任何一方有权收回。3标志牌仅在双方合作期内有效,如双方合作关系中止,
8、双方将予以收回。六、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1以实现甲乙双方双赢目的友好合作为基础,甲乙双方均具有对合作品牌维护的义务。任何一方不能以双方联合办学的名义做与联合办学无关和有损对方名誉的事情。2乙方所派遣的实习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之退回乙方。(1)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2)隐瞒、虚报年龄等信息,或伪造证件。(3)身体状况或精神状况不能适应甲方的工作需要,或隐性疾病发作。(4)其技能确实不能胜任甲方提供的工作岗位,经调换岗位后仍不能胜任。(5)严重违反甲方厂规厂纪,或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3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原则性文件,双方均应认真履行。4在联合办学具体动作过程中,双方可以在不
9、违背本协议原则的前提下,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协商解决。5甲方遇公司经营困难,金融海啸或经济危机等状况确无法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说明后即可终止本协议,且甲方不负违约责任。6因本协议的履行提出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解决时,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7任何一方提出变更、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8协议到期以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实施“联合办学”,则应进行续签。七、其它事宜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有意可续签。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于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大亚湾光弘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