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墙体广告发布合同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水市支行乙方: 湖北雷鸟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规定,甲方与乙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墙体广告事宜,特制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标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墙体广告的制作和发布。二、合同制作单价为人民币 捌元每平方(¥:8元)(含制作费、材料费、税费、广告租赁费、广告登记费)。三、广告投放区域及分布: 骆店(乡)境内村公路两侧,30块,发布面积约1500 ,合同总造价约为人民币: 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结算时以双方验收尺寸为准。四、发布时间: 2011年 10 月 日至2
2、012 年 10月 日止。(按实际发布之日算起)五、广告样稿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按样稿内容实施工制作。六、乙方办理工商户外登记,甲方必须全力配合,并提供甲方的相关资质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由此而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七、制作要求1、色彩保证近似样稿效果。2、用料防水,不能有流拉现象。八、乙方保证甲方的广告画面在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九、验收方式:广告发布完毕后,乙方提供每幅广告的照片、编号及广告费用的发票。甲方在收到照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所有广告,逾期视为合格。十、付款方式:由乙方制作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人民币:壹万贰仟
3、元整(¥:12000.00)十一、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二、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合同法规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
4、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
5、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6、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