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王仪莲乙方(承租方):蔡圣赵乙方因经商,需租用甲方位于 的店面一间(面积30平方),甲、乙双方就店面租赁事宜协商达成如下条约,共同遵守执行。1、租金约定及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度4500元,第一个季度租金与签定协议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租金在下一季度的前一个月付清,第二年租金参照隔壁店铺适当上调。2、水电费及一切相关费用乙方自行交付。3、乙方租用期间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做好安全用电、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隐患。4、乙方在租用期间,要爱护店内设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改动,退租时,要保持原样交给甲方验收,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5、本店面如需转让,要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乙方未经许可,私自转让店面,甲方可随时将店面收回,所收租金,押金不予退还。6、为保证租赁连续性,乙方不租用,要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7、合同未满,甲方不得退租,合同到期,乙方有续租优先权。8、甲方收押金5000元,合同期满,甲方清算水电费后,退还乙方。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2014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0日,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手机: 手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