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网架工程承包合同
NO:201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该工程承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网架结构:螺栓球正放四角锥形网架,网架纵向 M,横向长度 M,总面积 M2(应加上两边球的半径计算总面积)。
三、瓦面采用 mm镀锌烤漆彩钢压形瓦,实际面积 M2。
四、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五、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即按总造价预付 %的备料款,计 元整。
2、乙方将杆(配)件等材料运至甲方工地时,甲方需付至总造价的 %,计
元整。
3、网架起吊前,甲方需付至总造价的 %,计 元整。其余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开工前,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进入现场后 天内完工。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任命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
七、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网架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执行或按图纸的技术要求。
八、双方责任:
1、网架安装前,甲方应提供合格的土建支承面,支承面的预埋铁件必须水平,表面平整,位置准确,并弹出轴线,标出标高。支承面的偏移不大于15mm,相邻支承面高差不大于5mm,最高、最低支承面的高差不得大于10mm。
2、网架安装前,甲方负责搞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均由甲方免费提供,同时给施工人员提供食宿方便,伙食由乙方自理。
3、乙方进场后,如因甲方的原因及下雨天气影响,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均由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4、工程竣工时,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甲方必须在三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如验收合格,即以乙方送出的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得使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另需经第三方(质监部门等)介入验收,其发生的实际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5、现场施工时,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但甲方必须承担当地的制止干扰及维护社会治安等责任,以便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6、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违章所造成的工伤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
八、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及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向原告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裁决。
十一、其它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银行: 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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