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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2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以建筑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同期银行活期利率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3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银行贷款:乙方首期付款113276元,余款234000元理银行按揭贷款,优惠 0 元。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1.2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10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六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30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20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十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由于买受人自身原因银行不予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补齐剩余房款,若不能按期支付的,按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理。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2009年11月_30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三十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1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1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六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30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30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二十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十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三十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同期银行活期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视出卖人已交房,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1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出卖人按(附件)中规定的标准予以修复,直至达到附件规定的标准为止。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九十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2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0.5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确权费用由买受人承担_。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归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归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归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归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居住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该房禁止商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1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三)。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1页,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1___份,买受人___1___份,临沭县房产管理局电子存档___1___份,银行 1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山东省临沭县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_ 临 沭____ 签于__临 沭____
备案机关(盖章):
负 责 人(签章):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山墙、楼梯(含管道井)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内墙:防瓷涂料
2.顶棚:砂浆抹灰
3.地面:卧室、客厅、餐厅毛面
4.门窗:塑钢窗、防盗门、
5.厨房:地面、墙面贴瓷砖;洗菜盆一个
6.卫生间:地面、墙面贴瓷砖;洗脸盆、座便器各一个
7.阳台:全封闭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1、此合同不含维修基金,交易、测绘、确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所购房屋如需办理按揭贷款,需银行款项到位后,才能领取该房屋钥匙。
3、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必须备齐贷款资料,并交往售楼处,否则后果自负。
4、买受人所购买的房屋面积根据谁住房谁享受的原则,本房屋套内面积加上公摊面积为购房面积,自签字之日起,此项协议生效。如:
主房:建筑面积(139.42㎡)=套内面积(127.1㎡)+ 公摊面积(12.32㎡)
车库/储藏室: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公摊面积( )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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