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独家代理协议书乙方独家代理协议书本协议书由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代理方”)共同签署,双方遵守以下约定: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成为其产品的独家代理商,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指定地区的销售和推广。第二条 甲方产品的具体品牌、规格、价格等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并详细列入本协议附件,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确认。第三条 代理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第四条 乙方责任:1. 乙方有责任以最佳方式推广、销售甲方产品,并提供专业、优质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积极参与产品培训和技术支持,并及时更新相关产品知识。3. 乙方应通过正规渠
2、道采购甲方产品,并确保供货充足,减少库存风险。第五条 甲方责任:1.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和市场策略,协助乙方开展销售和推广工作。2. 甲方应及时解答乙方的咨询和问题,并协助乙方处理售后服务事宜。第六条 价格及结算: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政策向乙方提供产品,并及时明确结算方式。2. 乙方应按约定价格向最终用户销售产品,并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货款。第七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彼此提供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在协议有效期及终止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本协议和商业信息的任何内容。第八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
3、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 协议变更:一般情况下,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但双方就本协议的内容及执行情况可随时进行协商并作出修改。第十条 协议终止:1. 协议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经协商签订新的协议,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2.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一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序良俗; (3)甲方因自身原因停产、破产、重大经营变故等不可抗力因素。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1.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与代理方各持一份,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委托方与代理方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签署,并对协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以下无正文,仅为提醒)签字处:(盖章)委托方(甲方):_代理方(乙方):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