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家代理销售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代理商”)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乙方(以下简称“制造商”)公司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作为乙方的独家代理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区域1.1 乙方授予甲方以独家方式在以下地区销售乙方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_(具体地区)。1.2 甲方同意不在乙方的授权范围外销售或向他人泄露乙方产品的商业机密。第二条 代理权利和义务2.1 甲方有权以乙方的名义销售产品,并享有乙方产品的独家代理权。2.2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积极
2、推广销售乙方的产品,并为顾客提供咨询、售后服务等。2.3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第三条 配货和供货3.1 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向甲方供应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3.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产品的销售和配货,并及时向乙方汇报销售情况。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4.1 乙方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支付方式,并将其告知甲方。4.2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第五条 知识产权5.1 乙方是产品的合法拥有者,享有相关的知识产权。甲方在代理乙方产品过程中不得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5.2 甲方在代理乙方
3、产品过程中发现有他人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第六条 协议的有效期限和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具体期限)。6.2 协议期满前,如无特殊情况,双方应提前_月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协议。6.3 协议期满后,若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或续期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7.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生效。8.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理商): 乙方(制造商):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