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营销推广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甲方(提供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甲方营业执照号码乙方(推广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乙方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件)号码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经乙方详细了解并认可,甲方同意与乙方开展互联网营销推广合作。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互联网营销推广,旨在提高甲方产品或服务在互联网上的曝光度、知名度和销售业绩。1.2 乙方应以推广方的身份,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
2、,通过使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电子邮件、搜索引擎优化等方式,推广甲方产品或服务。1.3 本协议的范围仅限于双方明确约定的产品或服务,并不包括其他与本协议无关的产品或服务。第二条 推广内容和方式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指导,按照合法合规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推广活动。2.2 乙方不得在推广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利用虚假宣传、误导、侵犯他人权益等不当手段进行推广活动。2.3 乙方在推广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商业机密信息,并严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三条 报酬和支付方式3.1 甲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报酬标准支付相应的推广费用给乙方。3.2 推广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账户信息等事项
3、,由双方另行约定并在附件中明确记录。第四条 保密责任4.1 甲乙双方应对对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了解、获得的商业机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机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目的。第五条 协议的效力和解除5.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期满后自动解除。5.2 任何一方如发现对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要求对方限期改正,并承担由此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5.3 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提前终止本协议。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协议签订地(或双方约定的仲裁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决定。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签字盖章。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提供方): 乙方(推广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