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董事会议事规则协议书
本协议旨在确保董事会会议的有序进行,合理保障各方权益,并达成以下约定:
一、协议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的会议。所有参与董事会会议的成员应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与决策
1.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召集,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由董事会成员联名提议召集。
2.召集会议的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送,并明确会议地点、时间、议题及相关材料。
3.会议决策应遵循多数原则,即董事会成员需以过半数的票数通过决议。
三、会议程序
1.董事会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通知董事会主席办公室。
2.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讨论议题应紧密围绕议程内容展开。
3.董事会成员在会议中发言时,应尊重他人意见,并以客观、合理、负责任的方式进行交流。
四、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1.每次董事会会议应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反映会议内容。
2.董事会决议应书面形式记录,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执行。
3.董事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决议的执行,并对其所承担的任务进行跟进和督促。
五、保密与信息安全
1.董事会成员应严守公司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2.董事会成员在会议及其他沟通中,应注意信息安全,不得使用不安全的通信渠道传递敏感信息。
六、协议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届满后可协商续签。
2.一方欲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七、协议解除与争议解决
1.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解除。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适用法律与争议管辖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以北京市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特此协议书,以表示各方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共同遵守和理解。
签署人员: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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