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议事规则协议书本协议旨在确保董事会会议的有序进行,合理保障各方权益,并达成以下约定:一、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的会议。所有参与董事会会议的成员应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二、会议召开与决策1.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召集,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由董事会成员联名提议召集。2.召集会议的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送,并明确会议地点、时间、议题及相关材料。3.会议决策应遵循多数原则,即董事会成员需以过半数的票数通过决议。三、会议程序1.董事会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通知董事会主席办公室。2.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讨论议题应紧密围绕议程内容展开。3.董事会成员在会议中发言时,应尊
2、重他人意见,并以客观、合理、负责任的方式进行交流。四、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1.每次董事会会议应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反映会议内容。2.董事会决议应书面形式记录,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执行。3.董事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决议的执行,并对其所承担的任务进行跟进和督促。五、保密与信息安全1.董事会成员应严守公司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2.董事会成员在会议及其他沟通中,应注意信息安全,不得使用不安全的通信渠道传递敏感信息。六、协议生效与变更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届满后可协商续签。2.一方欲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七、协议解除与争议解决1.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解除。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适用法律与争议管辖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以北京市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特此协议书,以表示各方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共同遵守和理解。签署人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