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木工装修工程人工费合同
发包人:重庆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甲方同意将合川区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及残疾人康复中心木工装修装饰 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承包工程项目:合川区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及残疾人康复中心装修的木工装修装饰
二、工程地点:合川区合阳办牟山村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机械工具,包质量,包安全。
工程计划完成时间:2017年 月 日起开工至2017 年 月 日完工。
四、本工程为包工,乙方具体的工作范围为:所有涉及木工的装饰,具体项目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清包工单价
单位
备注
1、矿棉板吊顶
㎡
含顶面设备、灯具、消防、空调等所需的所有开孔及固定基层
2、石膏板吊顶
㎡
含顶面设备、灯具、消防、空调等所需的所有开孔及固定基层
3、铝扣板吊顶
㎡
含顶面设备、灯具、消防、空调等所需的所有开孔及固定基层
4、艾特板吊顶
㎡
含顶面设备、灯具、消防、空调等所需的所有开孔及固定基层
5、2.5mm微孔铝单板吊顶
㎡
含顶面设备、灯具、消防、空调等所需的所有开孔及固定基层
5、反光灯槽制作
M
根据图纸要求施工制作
6、圆形造型顶
㎡
根据图纸要求施工制作
7、发光灯膜基层
㎡
根据图纸要求施工制作
8、造型基层
㎡
含墙面、顶面所需的木龙骨,木工板、玻镁板等基层制作安装
9、饰面板粘贴
㎡
含墙面、顶面所需的饰面板、防火板等装饰面料粘贴安装
10、地柜制作安装
㎡
含前台、收费台、护士站等图纸上所标明的所有地柜
11、指示牌基层
㎡
含楼层指示、护士站指示、LED指示牌等图纸上所标明的所有指示牌基层
12、窗帘盒
M
根据图纸要求施工制作
注:以上价格包含(上下车费、二次搬运费等)
(一) 甲方责任
(1) 按工程建设标准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 甲方必须在施工前提出施工要求:施工方案、制作工艺流程及施工规范。
(3) 按合同条款规定支付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按设计图纸施工,对施工质量及验收必须达到标准。
(2) 各施工项目必须达到GB 50210-20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3)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施工规范及施工、工艺操作流程施工。
(4) 乙方要做到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按工期时间完成。
(5) 如工程要求加班加点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开工。
(6) 乙方必须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对已做好的项目进行成品保护,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
(7) 乙方必须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下楼至项目部指定地方堆码,做到工完场清。
(8) 由于工程进度紧张,乙方无条件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施工人员,如因乙方人员安排不充足导致的工期滞后,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 合同签订前乙方应熟读施工图纸,了解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出增加项目费用。
(10) 乙方施工工作内容包含:
1、门、窗、楼梯间等所有部位的收边收口工作;
2、所有材料上下车及转运在内;
3、工完场地清;垃圾统一堆放在项目部指定位置;
4、检修口及检查口按各专业所需设置;
5、纸面石膏板吊须消防水压调试、试压后方可封闭;
6、所有灯具、消防火灾报警点位按项目部要求垫木工板;顶面医用轨道基层制作及轨道安装
7、内装工程所需活动脚手架由班组自行负责,钢管架子由班组自行到公司库房领还,上述材料运输费、上下车费、施工场地楼上楼下转运均由班组负责。
8、临时用电由班组自行在项目部二级配电箱内搭设,必须符合建设工程安全规范要求。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以及工程款支付时间
1、工程价款:本工程实行总包人工费,必须完成前述的工程内容。本工程人工费总价款为 (小写:¥ )。在实际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为总价款。总价款为¥ 。
2、工程变更等情况: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部位施工前签证确认变更增加的费用,其费用按下述的支付进度款的方式支付。
3、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1)每个月的 日支付上个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的 %;
(2)竣工验收合格后下月的 支付上个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的 %;
(3)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个月内支付至 %人工费;
(4)余下的15%人工费在交付业主使用一年后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 施工质量及材料用量要求:
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并达到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无条件接受甲方项目管理人员随时对该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乙方因施工原因,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初次限期整改,二次无条件接受一定经济处罚,经过三次整改仍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勒令其退场,并只支付已完工程的50%工程款。
第四条 统一管理:
1、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遵守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
2、 如有发生违法违章的人员,项目部有权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属乙方的相关责任,并有权要求立即开除该责任人出场,该乙方负责人应无条件执行。
3、 各施工队伍负责人应对其所用人员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如有违反任何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用工规定,均由乙方负责人负全责。
第五条 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进场所有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作业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足够的施工人员。
3、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4、乙方负责人,必须严格抓好施工质量,每天到场一次,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5、甲方对表现不好的作业人员有权要求掉换,乙方不得拖延。
第六条 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使用费和维修费。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遵守业主的装修指南。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必须由甲方向业主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思想道德教育,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4、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
5、现场作业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如:要爱护室内原有设施,墙身已油漆或贴墙纸后不得将木板靠置在墙上,重物或有钉子的木板不准在地板或瓷砖上拖动,不准踏在家具面板、门、抽屉或台盆上工作。不要让水泥、沙石、硬纸等建筑材料或垃圾充塞排水管道。甲方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等。
6、乙方如违反5、6的规定,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房间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质量保证和维修
1、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
2、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限期内无偿维修,直到解决质量问题。
3、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
4、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先行修缮,并就因修缮支出的费用。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7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元违约金。
4、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由责任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申请仲裁
(2)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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