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投资咨询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投资者)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1. 投资者希望获得咨询机构就金融投资领域的相关事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2. 咨询机构拥有金融投资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愿意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鉴于以上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投资者聘请咨询机构为其提供金融投资领域的咨询服务,明确约定协议的目的、范围和规定,并建立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咨询机构将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和需要,提供金融投资方面的专业意见和建议;2.
2、2 咨询机构有责任在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定期提供相关金融投资咨询信息。第三条 服务费用3.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咨询机构向投资者提供的咨询服务,按照双方的协商达成的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互相保密对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得到的关于对方涉及商业秘密、技术机密、经营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并承诺不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获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明确要求。4.2 双方约定,在协议终止后,咨询机构仍然有义务对投资者及其相关信息保密。第五条 免责条款5.1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协议履行延误或不能履行,造成的损失由受影响的一方自行承担,但应尽力减少该损失的发生。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2 如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严重影响了协议的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协议替代双方之前就有关事项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8.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约定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署地点及日期:投资者(签字):咨询机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