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总包协议甲方:(为后续填写具体名称及相关信息)乙方:(为后续填写具体名称及相关信息)鉴于甲方需承担建筑工程总包的责任,乙方具备相关能力并愿意承担此项责任,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总包范围1.1 乙方将承担甲方委托的建筑工程总包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人员招聘等。1.2 双方应在签署协议后合作,履行各自在建筑工程总包中的职责和义务。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提供建筑工程总包的相关技术要求、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2)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支付工程款项;(3)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协助乙方完成工程。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全
2、面负责建筑工程总包,并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安全要求进行施工;(2)依法办理相关工程手续;(3)按照约定的价格和进度,在工程期限内完成建筑工程总包任务。第三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3.1 建筑工程总包的价格为(填写具体价格)(大写)。3.2 支付方式:双方同意按照进度支付的方式,具体支付比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协商确定。第四条 保证和赔偿4.1 乙方保证建筑工程总包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要求,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4.2 甲方在工程期限内享有一定的维修保修期限,具体期限为(填写具体期限)。4.3 乙方在工程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修复。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
3、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5.2 双方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根据违约情况协商确定。5.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保密双方对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8.2 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协议终止:(1)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终止本协议;(2)依法解散、撤销或被吊销;(3)因故障操作、破产、被接管或与生产有关的重大事故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4)经甲方书面通知解除协议。附则: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